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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枪口下抢新闻 蒋生元国际采访报道精选
1.7.10.1 天堂失落 黄潮涌动
天堂失落 黄潮涌动

对于塔米·比汤加来说,夏威夷是个爱恨交加的地方。她指着一片城区说:“今天那里好像很平静,警方不会采取扫黄行动。”近年来,夏威夷的色情活动日益泛滥,无论是在宾馆里还是大街上,都有“失足女”在从事色情活动,这种现象引起了当地警方的注意。为此,警方经常采取打击行动。为了躲避警方的打击,“失足女”经常变换地点。一般来说,夏威夷上午的大街是空空荡荡的。但这一天,在公园的一角里好像有些情况。比汤加说:“可能有一些女孩……就在那边。”

记者顺着比汤加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个年轻女孩站在街角,有意无意地与走过她身边的单身男子打招呼,有时还低头看看手机。比汤加说,那个女孩年龄那么小,如果是个被拐卖而被迫从事色情活动的童妓的话,那“太肮脏”了。

比汤加对那个女孩的行为实在是太熟悉了,因为她过去就是个“失足女”,是成百上千在夏威夷街头和宾馆里从事色情活动的女孩之一。回首往事,还得从20世纪70年代说起,当时,比汤加年仅14岁,还是个上学的中学生。一天晚上,她在晚会上认识了一个男子,一起聊天、喝酒、抽烟。不久,两人谈上了恋爱,成了男女朋友。后来,男友说,他没钱了,希望她能从事色情活动为他挣钱,可以不在夏威夷,而是去石油业发达的阿拉斯加州,那里有钱人多。出于对男友的“爱”,比汤加自己买了张机票,飞到阿拉斯加,在那边的按摩房里从事色情活动,然后把挣到的钱交给她的男友。其实,她男友的真实身份是老鸨。两个月后,她回到了夏威夷,继续从事色情活动。

比汤加说:“我当时只有十四五岁,哪懂什么啊?对男友盲目的爱使我只能听他的话。对我来说,他就是我的男朋友,对我有真感情,给我买好东西。正是这种男友关系使我走上了色情之路。”

与其他人相比,比汤加还算幸运的,夏威夷女孩走上“失足”路的过程要糟糕得多。例如,一个来自富裕家庭的15岁女孩,刚上高一。有一天,她在购物中心逛街时,遇到了两个20多岁的小伙子,小伙子承诺想办法让她出名、挣大钱。女孩信以为真,便跟着他们进了一个公寓,从此就出不来了。他们先是与她厮混了几天,然后给她下了药,把她“驯服”了,强迫她去一个热闹的商业区招徕客户。她不愿意去,他们就对她进行毒打。无奈之下,这个女孩走上了色情道路。她发现,老鸨是个男性,除了她以外,他手下还有六个女孩,强迫她们与他住在一起,每天出去从事色情活动。有几次,她曾回家,但后来又逃走,因为她在家并不快乐。即使在她怀上了老鸨的孩子,因从事色情活动而被短暂服刑后,她也感到难以脱离犯罪团伙。今年,她18岁了,仍在从事色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