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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枪口下抢新闻 蒋生元国际采访报道精选
1.5.13.2 风险多 规范难
风险多 规范难

业内人士注意到,国际代孕行为一般发生在富裕国家、富裕家庭的委托父母和发展中国家的贫穷代孕女之间,其中,经济利益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然而,由于国情的不同,加上没有国际上通行的法律保护,而每起代孕会涉及几万,甚至几十万费用的巨大利益,代孕行为经常会发生法律和道德上的纠纷。如在本文开始时的例子中,澳大利亚法奈尔夫妇声称,泰国代孕女在怀孕四个月后就知道婴儿患有唐氏综合征,但一直没有告诉他们。直到胎儿七个月大时,法奈尔夫妇才知道男婴有病,并要求流产,但遭到代孕女的拒绝,因为她认为“流产就是杀死小生命,根据泰国习俗是有罪的,因此坚持要求生产”。然而,澳大利亚夫妇不想抚养那个有病的男婴。结果,双方争执一番,引起轩然大波后才使问题得到这样的解决:澳大利亚夫妇最终带走了健康和有病的两个婴儿,而那个泰国代孕女只获得了合同里的一半报酬。显然,双方对这种结果都不会感到满意。

几乎与此同时,泰国还发生了另一起代孕风波,一名24岁的日本男子提供精子,孕育了九个婴儿。目前,尚不清楚他为何要那么多孩子。而在2005年,一对澳大利亚夫妇在美国向一名俄罗斯女性支付了8000美元,让对方代孕了一个男孩。2013年,这对夫妇竟然逼迫八岁的孩子拍摄黄色照片,被美国法院判刑。

据报道,世界上第一个代孕婴儿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后来,商业性的代孕行为陆续在多个国家出现,相关国家虽有一定的共识,但没有明显的法律规定,一系列问题因此就产生了。例如,精子捐赠者是否应被认定为代孕孩子法律意义上的父亲?如果代孕女十分喜欢生下来的孩子,不愿把孩子交给委托父母,怎么办?如果代孕者应委托夫妇的要求,实行流产,费用怎么结算?代孕女在法律上究竟享受哪些权利?她生产下来的孩子与她到底是什么关系?代孕生产下来的孩子的国籍应该是什么,代孕女的国籍还是委托父母的国籍?所有这些问题,当前的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用一个专家的话说,给代孕女付钱,让她生一个孩子,“不像租房时,掏钱付房租那么简单”。

美国新泽西州生育事务律师梅丽莎·布里斯曼也想通过代孕成为母亲。但她说,泰国等国的环境不适合代孕,她和丈夫希望代孕在美国进行。“泰国有些代孕女性是文盲,看不懂合同。而在印度,有的代孕女性通过按手印来代替签字,因为她们不会写字。在美国,代孕就规范多了,有律师和心理医生,保障了双方的知情权和各自权利,代孕是个‘你情我愿’的行为,而不是富人压迫穷人。”

印度首都新德里的妇女卫生组织人士苏玛承认,在印度,代孕合同往往是由委托父母聘请律师用英语写的,代孕女和丈夫根本看不懂,律师只是告诉他们合同里写了哪些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条款自然会偏向委托父母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