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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枪口下抢新闻 蒋生元国际采访报道精选
1.4.7.1 法律条文修正了多次
法律条文修正了多次

埃及是个沙漠广布的中东国家,全国96%的面积是沙漠,只有4%的地方适合人们居住,大量人口集中居住在首都开罗、地中海城市亚历山大等。这种特殊的国情决定了住房一直是困扰许多埃及人的一个大问题。与此同时,埃及实行土地私有政策。从理论上来说,只要经济条件允许,人们就可以尽可能多地购买土地,并自行建造房屋。由于历史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埃及的贫富差距比较悬殊,富裕阶层与低收入阶层在土地和房屋拥有量方面随之呈现明显的两极分化现象,这引起了低收入阶层的不满。此外,埃及经济近年来发展缓慢,政府财政收入下降,财政赤字上涨。如在2013/2014财政年度,埃及政府的财政赤字占GDP比例高达14%。因此,为了促进社会公平,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埃及政府在2008年颁布了第196号法律《不动产税法》,决定对超过一定标准的房屋征税。同时,靠出租房屋获得大额收入的人也得纳税。

《不动产税法》出台后,在埃及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的争议,毕竟这是牵动千家万户、与许多人切身利益有关的一件大事。赞成者认为,富人不应该拥有那么多的房屋,政府应该对他们征收房产税,以缓解政府财政资金紧张问题。另一部分民众则认为,房产税应主要向高收入人群征收,房产税的起征点应设定为50万埃镑,并根据物价和房价上涨情况,每五年调整一次。当然,这部法律遭到了许多富人,其中包括不少官员的强烈反对。由于争议很大,埃及政府一再推迟法律实施的时间,并根据民众、专家的呼声和建议,对法律条文进行了多次修正。但因政权多次更迭等原因,这部法律一直没有正式实施。

2014年8月底,埃及总统塞西对房产税动了真格。他签署法令,决定正式实施《不动产税法》。而且,实施的时间追溯到2013年7月。这意味着,许多富人不仅要交纳今年的房产税,还得补交去年半年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