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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城市规划与可持续发展
1.5.3.2 第二节 构建可持续发展城市需处理好几个关系
第二节 构建可持续发展城市需处理好几个关系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之后各地城市纷纷提出要建立和谐城市,这里提出的和谐社会、和谐城市,不仅是重要的新概念,而且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这既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意,也适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和要求,同时也是具体贯彻十六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步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是一个比较长的历史历程,需要多方努力才能逐步实现。 笔者认为在构建和谐城市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以人为本是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重视人的发展也是和谐城市所要达到的首要目标。 在可持续的城市化过程中,我们认为,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主要是解决好两类关系。

第一,城市居民与农民工之间的关系。 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土地到邻近城市或国内一些特大城市谋生。 这些人没有取得城市户籍,依然以农民的身份存在,却在城市里长时间的工作、居留。 在城市当中他们主要从事建筑、餐饮、商贸等行业,不能拥有自己的住房。 他们的收入有一少部分用于个人消费而绝大多数汇回家乡。 这一系列的特征都反映了他们暂时停留的特点,虽然他们也直接或间接地为城市提供了服务与税收,然而在他们倾心奉献的城市,他们没有任何的保障,失业、疾病、流离失所时时困扰着他们,对于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他们没有丝毫的归属感。 而对于城市居民,他们通常从事着所谓“白领”的职业,无论收入的多寡,他们多数享有医疗、失业、养老住房等一系列福利。 而且,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城市居民的福利待遇不仅仅是他们自身所提供的税收所支持的,而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农民工所提供的税收。 于是在城市当中,形成了一种“劳”与“酬”的严重不对等现象,这其实是社会分配不公的一种隐性反映。 另外,城市居民的优越感也无形的给农民工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给社会造成很多不良影响。 因而,更多地关注农民工这样的弱势群体,处理好城市居民于农民工之间的关系是城市和谐发展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第二,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关系。 以上我们所说的城市居民与农民工之间的关系固然是本地人与外地人关系的一个侧面,而这里我们指的本地人主要是出生在一地并长期在该地生活的居民;外地人指虽然不出生在该地,但已经取得该地户口或不出生在该地却长期在该地生活、工作并具有另一城市的城市户籍。这里的外地人与农民工的主要区别在于,农民工无论从事何种职业但依然是农村户口,而外地人具有城市户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部地区一些城市和内陆一些经济发展较好的大城市,居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吸引了大量高层次的劳动力到那里工作生活。 这些人拥有较高的学历和文化修养,拥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为城市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但由于经济、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外地人往往觉得也只是城市过客,无法真正融入城市当中,特别是本地人由于本地经济的迅速崛起,内心存在巨大优越感,存在严重的排外心理。 如上海商人之间习惯用地方话进行业务洽谈,外地人很难参与其中。 这无形中增加了城市居民之间的矛盾,势必对城市进一步发展造成影响。 另外,作为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生产资料公有的性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与资本主义国家存在本质区别。 与资本主义国家的“人道主义”所不同的是,在我国的城市居民之间需要一种团结、友爱、互助的精神。 市场经济讲求效率,城市生活节奏飞快,城市犯罪率居高不下,往往使人们放弃了正常的沟通和交往,邻里间视而不见、咫尺天涯。 而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性是人的根本属性,人们需要相互间的沟通与理解,而在这样一种社会环境下,人们失去了大部分的社会属性,孤独感油然而生,进而缺少归属感与幸福感。 这是与“以人为本”严重背离的。 因而,在和谐城市中,友爱、互助的精神依然是需要提倡的。

二、人与自然的关系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走符合国情、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

人与自然关系反映的是人类文明与自然演化的相互作用。 人类的生存发展依赖于自然,同时也影响着自然的结构、功能与演化过程。 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对自然的影响与作用,包括从自然界索取资源与空间,享受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功能,向环境排放废弃物;二是自然对人类的影响与反作用,包括资源环境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制约,自然灾害、环境污染与生态退化对人类的负面影响。

工业化的开始,也就标志着城市化的起步,在工业化于城市化相伴而行的过程中,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人类已处于主动地位。 当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违背自然规律、资源消耗超过自然承载能力、污染排放超过环境容量时,就将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造成人与自然的不和谐。 因此,城市为了求得持续发展,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必须充分认识自然规律。 现代城市发展到今天,应该而且已有能力主动调整自身行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

原始社会不存在城市的状态下,人与自然基本处于一种和谐状态,农业社会的生产力水平较原始社会有很大的提高,人口数量的增加,活动范围的不断拓展,城市逐步产生发展。 但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尚不能对自然造成威胁,因而,城市发展与自然环境仍能保持基本和谐。 然而到了工业社会,城市发展具有了一定规模,人与自然的关系就变得紧张而复杂了。 特别是近五十年来,城市发展与自然环境的紧张关系在全球范围内呈现扩大的态势,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城市发展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模式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复杂多样,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更为困难。 二是发达国家在城市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走了一条只考虑当前需要而忽视后代利益、先污染后治理、先开发后保护的道路。 三是通过市场化和经济全球化,发达国家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在全球扩散;由于国家与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发展中国家往往难以摆脱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现实,面临资源被进一步掠夺、环境被进一步破坏的严峻局面。 而城市正是整个经济运行的主要载体。 如何协调城市发展与保护自然环境的关系于是成为城市和谐发展的又一主要问题。

三、人与环境的和谐

城市环境与城市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和谐城市需要适宜的人居环境。 这里的环境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社会环境。 具体地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设计——突出特色求和谐

城市设计是指对城市内部的布局和整体环境所进行的设计。 城市设计要突出地域特色,就必须在注重体现现代格调的同时,还要显示该城市的独特之处。在城市总体设计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布局合理性和实用性,还要体现出该地区的传统风格和地域特色。 体现地域特色的基础是进行区域定位。 我国地域辽阔、历史悠久,不同地域受区域文化以及历史和地理环境的影响,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区域特色,无论是国际都市、商贸城市,还是文化古都还是旅游城市,所有城市的建筑物、人文景观等构成要素,都应当具有节奏感,搭配合理、和谐统一、协调一致,从而在视觉上形成连续性流动性,在总体上突出区域特色,给人以浑然一体的和谐之感。

(二)建筑物——讲究艺术求和谐

建筑应是实用、艺术、审美的统一体。 令人遗憾的是我国最近几年新建的建筑在实用性、舒适性、便利性、安全性等方面已经有了较大的改进,但真正具有审美价值的建筑可谓凤毛麟角。 许多城市新建的高楼大厦能给人以宏大、挺拔、气派的现代感,但同时很容易产生畏惧效应,缺乏中国古典建筑的亲切感和人情味。 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建筑师设计作品时,过分强调建筑功能等实用性因素,没有把建筑视为一种独特的艺术。 国外许多艺术观念都以建筑为表达工具,建筑艺术理论研究和整个艺术理论研究是同步的。 而我国建筑界对艺术理论缺乏探索,多数工程师只懂工程技术而不懂建筑艺术,因而设计出来的作品格调雷同、缺乏新意、毫无特色、很难让人产生美感。 临街建筑造型新颖、标志显著、光彩照人,彼此之间界限分明、特点突出,才能给人留下美不胜收的深刻印象。 因此,临街建筑要在形态、造型、色彩、装饰等方面各具特色,力求建筑节奏分明、千姿百态、变化之中又有统一。 建筑设计人员应当通过建筑群体组织、建筑物的形体、平面布置、立面形式、结构造型、内外空间结合、装修与装饰、色彩与光影等方面的审美处理,把建筑物塑造成“凝固的音乐”“立体的画”“无形的诗”。

(三)自然环境——追求变化求和谐

据调查,城市大气和水污染问题被市长和市民共同列为当今中国城市最为严重的问题。 营造优美城市环境的前提条件是消除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噪音污染等公害。 治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开辟和营造一个“碧水、蓝天、绿地”融为一体的多样统一的环境。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希望能在城市中营造远离污染接近自然的环境,从而在优美的自然环境中感到愉悦、惬意、舒畅以致陶醉。 为了满足人们的这种需求,于是城市出现了大量“仿自然”环境,诸如广场或路边的假山、绿地、花坛和喷泉;贯穿市区的人工开辟的河流或湖泊;适宜居民休息的林带或立体公园(如建筑物顶端的小公园等)。 “仿自然”环境的营造应当遵循和谐的法则。 草坪花坛的栽种和布局、喷泉及雕塑群的建造和设置、绿化林带的种植和修剪等,都应依照美的法则,应当在富有变化的基础上结成一个整体,达到协调一致。

(四)人文景观——富有魅力求和谐

丰富的人文景观对于一个城市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因为人文景观不仅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同时还是一个城市是否有魅力的决定因素。 北京、南京、西安、苏州、杭州等地之所以对中外游客有巨大的吸引力,主要是这些城市具有得天独厚的人文景观。 实际上,每座城市都有一定的人文景观,关键是既要努力保护又要大力开发这些人文景观资源。 近几年城市建设中常出现一种怪现象,一方面是具有悠久历史的人文景观屡屡遭到破坏,另一方面是建造仿古人文景观泛滥之势。 这些仿古景观缺乏独特的个性,一般没有多少文化意蕴和审美价值,同时又破坏了城市总体布局的统一性。 即使确实需要恢复或增设一些本地的人文景观,也应当突出当地特色,力求人文景观和周围环境的和谐统一。

(五)交通环境——整齐之中求和谐

现代城市交通是立体交通,包括地下交通、地面交通、空中交通。 所以美化环境应当从各个方面来考虑,并力求多样统一,相互协调,从而使交通作为不同地点的通道的同时,还可以起到向人们展示城市个性和风采的作用。 治理和美化交通环境的重点是整修和美化街道。 整修、美化街道应当遵循的法则是整齐划一。 整齐划一是最单纯的形式美,在这种单纯的形式中不见明显的差异和对立因素。 街道横平竖直、宽敞整齐,路旁树木遮阴、鲜花怒放、绿草如茵,这是城市街道美的基本要求。 美化交通环境除了力求街道整齐以外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加强城市入口的美化。 城市入口是人们进入城市看到的第一景观,应该给人留下美不胜收的第一印象。 因此,车站、码头、机场及公路入口等处区域的美化,既要满足人们对其物质功能的需要又要满足人们对其审美功能的要求。 这些地方是城市的窗口,最好在设置花坛草坪的同时再移植些遮阴的树木,树立行间添置装饰雕塑,将遮阴栽植的功能与装饰栽植的功能结合起来。 其次,拆墙透绿增加绿色空间。 目前,全国一些城市正在大打拆墙透绿仗,使单位美景人人共享,以消除视觉污染。 如此这般,能够更好地突出栽植韵律,强化城市各个街道的园林景观,突出城市形象。 再次,注意城市路名的美化。 内市道路名称要具有城市人文景观走廊的作用,要有一定的审美价值和文化内涵。

四、产业之间的关系

产业之间的和谐从大的方面说是城市一、二、三产业合理关系。 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工业的发展一般是建立在较高水平农业基础上的,农业为工业的发展、为工业化提供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工业原料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而现代工业的发展为农业发展提供了前进的设备和农民生活必需品。 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城市第三产业主要是服务业的发展为从事一、二产业的居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了大量的社会服务,同时也直接或间接地消费农业与工业品。 这种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状态是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结果和内在要求。 然而在我国,工业化并不是建立在发达农业基础之上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特殊的国际国内环境,我国不得不采取一种片面工业化的策略,优先发展工业,优先发展城市,但这是以牺牲农业利益为代价的。 如果说片面工业化道路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环境使然,那么改革开放后,有利的国际国内环境,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要求工业对农业的反哺,使农业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发展强大起来。 然而,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三农”问题提出以来,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需要强大的服务业支持,然而由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片面工业化思想,以及第三产业起步较晚,我国城市二、三产业仍然不能协调,基本表现为第三产业的滞后发展。 因而,解决和谐城市的产业问题,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一、二、三产业的和谐发展问题。

另外,城市主导产业与辅助产业的关系也是和谐城市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关系。 我国城市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主导产业不明确,城市与城市产业结构雷同,重复建设现象严重。 城市的主导产业应该是建立在城市特色与比较优势基础之上的,缺少了比较优势的支撑,主导产业就起不到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有的城市虽然主导产业明确、突出,但由于辅助产业的发展跟不上,也会出现发展的瓶颈。 如我国2004年东部许多城市工业发展态势良好,但由于能源电力的供给不足,不得不停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五、各种资本之间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形式。 特别是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外资进入国内城市,这些外来资本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血液,为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 但这些外资在国内多享受税收等政策的优惠,即在国内享受了超国民待遇,形成了与国内企业的不平等竞争。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宏观形势向好,需要逐步取消外资在中国的超国民待遇,为各种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另外,在东部,特别是珠三角一带,是港资、台资三来一补小企业的大本营,这些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有一些污染严重,已经不适合我国城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但毕竟这些港资、台资为我国城市经济发展做出过贡献,且在一定范围内还在发挥重要作用,处理好国内资本与这些外资的关系,也是和谐城市的重要一环。

“一个国家的资源要得到有效的配置,一定主要靠民间的力量、自由企业制度下的力量来推进它的发展。”一个城市的资源到底应向何方配置,如何配置资源才能最有效? 这就不能不提到国企、民企与外资在一个城市中的地位和作用。任何一种组织形态,它是不是有效,只有通过市场竞争来检验。 企业想要大发展,进行整合非常重要。 那么问题是谁来整合中国的企业呢? 无非是国企、民企或外资。 而过去二十几年的改革证明,国有企业没办法承担这个任务。 一些大的国有企业盈利水平看上去比较高,但这些企业能盈利的原因,在于它占有垄断资源,例如石油行业的国有企业并不支付资源成本,从外表来看是赚钱的,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我们在全世界公开拍卖石油勘探权,卖出的价格远远要高于石油公司上缴的利税,所以由于国有企业对资源的垄断,实际上是造成了国家财富的流失,而且是非常严重的损失。 因而,国有企业应该从一些行业中退出,让位于民企或外资。 外资虽然在一些城市经济中起到重要作用,但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培育真正的民族企业与民族品牌才是发展的根本所在。 民营企业的发展为城市解决了大量的问题,例如下岗、失业或者农村就业等问题。 改革开放的现实也证明了,哪些城市民营经济发展得好,经济发展就会更快,而不愿意放开民营企业,死守着国有企业的,经济只能面临衰退的危机。 因而和谐城市要想求得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就必须处理好国有资本、民营资本与外来资本的关系。

六、劳资关系

劳资关系应由对立转向合作。 现阶段城市的劳资关系,不仅包括私营企业中的劳资关系,也包括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也包括上市公司)中股东和劳动者的关系。 根据要素报酬理论,资本收入同其他要素收入一样,都是所有权收入。 劳动者可以成为有产者,也可以成为私人投资者,并相应得到财产和投资收入。 这本身反映了进入新社会后劳动者地位的改变。 而且也正是在劳动者具有这种地位后,才真正成为这个社会的建设者,而不是掘墓人。 资产者也可能是劳动者,资本所有者也可能通过其管理和技术的投入而进行劳动。 特别是现阶段许多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合法经营和企业家精神而积累起来的资本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有其劳动基础。 这意味着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都可能获得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 在现阶段,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 这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资可能合作的基础。 在社会主义背景下,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既要使资本所有者善待员工,又要使劳动者不以资本所有者作为革命的对象,由此形成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社会主义建设者之间的合作,以达到整个城市发展的和谐。

七、城市之间的关系

和谐城市不但指城市内部的和谐,也包含了城市之间的和谐。 只有各等级、规模的城市共同发展,并相互协调,才是城市发展的真正和谐。

城市之间的协调关系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同等级规模城市的协调,另一类是不同等级城市,即大、中、小城市的协调。

同等级的城市一般是两个区域性的中心城市或同一个区域内规模等级大体相当的两个城市,这样的城市在经济实力、社会发展水平上大体相当,都具有自己的腹地范围与原燃料供给地。 这样两个城市一般来说应该是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因为只有竞争,才能发展,只有合作才能避免两败俱伤。 但现实中往往存在两个城市产业结构雷同、腹地相互重叠等现象,因而导致城市之间争夺原燃料、争夺市场,由城市发展的矛盾导致城市利益的冲突,引发城市与城市之间关系的不和谐。

另外,同一区域内的大、中、小城市的协调发展对和谐城市也是至关重要的。大城市往往是区域经济增长的核心,聚集了整个区域大部分的资源、人力、资本等生产要素,是区域创新的主要场所,是协调整个区域发展的关键所在。 在产业方面,也以发展较高层次的产业为主。 区域核心城市的发展水平决定了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区域发展的关键。 区域的中、小城市是围绕大城市的发展而发展的,它们主要是为大城市提供一些配套工作和服务,也就是作为大城市腹地而存在的。 强调大城市的超前发展固然有其道理,但中、小城市的力量同样不可忽视。 中、小城市的发展对大城市的发展可以是促进的积极作用,也可以制约大城市发展。 因而,强调大、中、小城市的协调,也是城市间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