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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旧事
1.16.6 巴金的“家”和小说《家》

巴金的“家”和小说《家》

当我还是懵懂初中学生时,常和同学跑到正通顺街上寻觅文豪之家。附近老人说:“这个家四进院落,几十间青瓦小房,还有花园、竹林……以前气派得很!”

那时,我们这些十三四岁的初中生,心里又有了新的疑问:“吔,这个家气派得很嘛,他咋个要恨这个家啊?”

那时我们还不知道:要读懂巴金的书,就要读懂巴金的“家”。

百年前的成都,300多条街巷,30多万人口,古老而慵懒。但在闲适空气中饱含着危机,用李劼人的话说,那不仅是“死水微澜”,而且已是“暴风雨前”。

从广元回成都,7岁多的巴金已很懂事。巴金爱在阴暗、污秽的门房、马房、厨房里,听轿夫、佣人们讲人生酸甜苦辣的龙门阵。“下人们”把这个“小主人”当做同情他们的小朋友,向他大倒苦水,无所顾忌地评论“老爷”们的好坏……

巴金眼睁睁地见他们在劳苦生活中屈服、挣扎、死亡:60岁的老书僮赵升病死在门房里;抽大烟的仆人周贵因偷祖父字画被赶出去,沦落为乞丐,最后冻饿死在街头。一个老轿夫,竟用一根裤腰带在公馆大门上吊而死……

巴金小说《家》初版封面

每当巴金听着“下人”们绝望长叹时,他眼里总含着泪珠。巴金曾这样回忆:“在富裕的环境里我接触了听差、轿夫们的悲惨生活,在伪善、自私的长辈们的压力下,我听到年轻生命的痛苦呻吟!”所以他后来说:“我写《家》的时候,仿佛在跟一些人一同受苦,一同在魔爪下面挣扎……”

巴金一天天长大,还惊诧地看到一些长辈的丑恶:抽大烟、勾引老妈子、奸丫头、玩小旦、争家产……

家中变故迭起:可爱的小丫头香儿死了;1914年农历七月,母亲病故,10岁的巴金饱尝了“少年丧母”的人生大悲哀。母亲死后四个多月,二姐尧桢死于肺痨。亲戚中许多姑娘的不幸也不断刺伤着巴金。一位姨表姐在民国以后,还抱着死了的未婚夫的牌位拜堂成亲……

1931年他的成名之作《家》,就根源于成都这个真实的家。但小说中人物虽有“家”的真实影子,结局却有很大不同。

小说中几个女主人公:瑞珏、梅、鸣凤、琴,代表四种不同性格。而真实情况是:巴金的嫂嫂虽然在祖父死后,被逼搬到城外茅舍里生小孩,却并未像“瑞珏”那样悲惨而死。巴金有个像梅那样的表姐,当初跟大哥感情很好。因姑母不愿“亲上加亲”,生生拆散了他们。当巴金1942年在成都重见她时,她早已做了活得滋润的富家填房少奶奶,十几年内生了一大群儿女,且变成爱钱如命的胖女人……这和小说中黛玉般哀怨、痛不欲生的“梅”差之天远。

小说《家》中和“觉民”恋爱的琴,以他一个堂姐为原型。巴金把当时“少数新女性的血液注射在她的身上”。书中的琴是个娴雅的“新女性”,而现实中堂姐的情况却让人沮丧:这个曾读过不少新书刊,有着不少新思想的堂姐,被父母关在古庙似的家里,成了性情乖僻的老处女。巴金1941年回成都见到她,当年亭亭玉立的堂姐,已成“弱骨支离”的“老太婆”!巴金在小说里借用了她写的两句诗:“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这其实也是巴金的真实感受。

李公馆还有个丫头翠凤,李家远房亲戚要讨她做姨太太,她坚决拒绝,但并未被李家强迫。她也并不像小说中的鸣凤去爱上了少爷,而是嫁给了一个穷丈夫过平民日子……而《家》中的鸣凤与少爷“自由恋爱”不成,跳水自尽,是《家》中最精彩的故事高潮,让读者泪飞如雨。

巴金说:“我写梅,写瑞珏,写鸣凤,我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悲愤,我庆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进了我的小说。”

把“家”中的现实生活升华并赋予太多个人“感情”色彩(即“虚构”),这就是小说《家》。巴金曾说:“许多人以为《家》是自传,我早说过这是一个错误。但这声明是没有用的!”

许多亲戚以为巴金把小说当做个人泄愤的工具,一个叔父甚至写信对他说:“谢谢你笔下超生”!巴金反复声明:“我并不是写我自己家庭的历史,我所要写的应该是一般的封建大家庭的历史。”

客观地讲,小说《家》是巴金年轻时的作品,本身并非完美:为了批判,他激情过于显露夸张,冷静剖析和刻画不足,语言也有些枝蔓冗繁……正因如此,巴金自己始终也不满意,先后对其作了八次修改。

事实上,巴金在其他一些文章中,对在小说《家》中被批判的人物如祖父、伯父等,都有更客观和人性化的回忆。我认为弄懂这点很重要。否则,如生搬硬套,把巴金的真实的“家”当成罪恶之薮,不但对这个“家”不公平,而且极可能从中误读百年前的成都,将这座历史文化名城视为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