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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礼仪文化
1.6.3.2 二、名在前,姓在后

二、名在前,姓在后

名前姓后的现象在欧美国家中很常见,亚洲的泰国也是如此,这种顺序习惯恰好与中国相反。如比尔·克林顿,比尔是名,克林顿是姓,口头称呼一般称姓,如“克林顿先生”。在正式场合通常要用全称。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他的全名叫亨利·阿尔弗雷德·基辛格(Henry Alfred Kissinger),因为他有博士学位,所以公开场合要把学位加上,称呼其“基辛格博士”以示尊敬。

西方许多受基督教文化影响的国家,人名中有一个词是“教名”,教名一般放在姓名的最前面,如爱德华·威廉·哈里森(Edward William Harrison),爱德华是教名,威廉是本人名,哈里森是姓。

欧美许多国家有“父子同名”的情况。例如,18世纪的英国出现过两位叫威廉·皮特的首相,父子同名。为了不把他们搞混,便把父亲威廉·皮特称之为“老皮特”,或称呼他的贵族头衔“查塔姆伯爵”,称呼他儿子为“小皮特”。无独有偶,奥地利出现过两位叫约翰·施特劳斯的音乐家,也是父子同名。为了便于区分,我们把父亲称作“约翰·施特劳斯”或“老约翰·施特劳斯”,把儿子称为“小约翰·施特劳斯”。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们可以用“小××”来指称小辈,以便与父辈加以区分。

外国人沿袭父名的风俗习惯,咱们国人还真有点儿不习惯,毕竟在中国传统礼仪文化中,这些情况闻所未闻。但是这是人家的传统,是他们老祖宗留下来的,我们必须尊重,没准欧美人还不习惯咱们的姓名称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