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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礼仪文化
1.6.2.1 一、先介绍谁呢?

一、先介绍谁呢?

怎样为他人做介绍呢?介绍时,应该把谁介绍给谁呢?总的规矩是——“先卑后尊”,即尊者有优先知情权。通常的做法可以归纳为“八先八后”原则。

1.先介绍年少者,后介绍年长者

如果你为一老一少做介绍,应该先介绍年轻的一方,再介绍年老的一方。也就是说要让年长者先知道对方是谁。比如说,女儿大了,有男朋友了,要把小伙子领回家让父母“参详参详”,初次见面时可以这样介绍,“爸爸妈妈,这是我的男朋友李明。”然后说,“李明,这位是我父亲,这位是我母亲。”

2.先介绍低阶者,后介绍高阶者

在商务活动中,需要把职位低的人介绍给职位高的人。比如一位是部门主管,一位是刚来报到的新人,你作为介绍人可以这样说,“张主任,这位是公关部新来的员工姜媛。”“姜媛,这位是公关部张主任,你的上级领导。”

3.先介绍男士,后介绍女士

这一条是在社交场合使用的黄金定律,是西方礼仪文化中“女士优先”原则的一种延伸做法。社交活动中为陌生男女做介绍时,一定要让女士优先知道对方男子来系何人,先把男士介绍给女士,再把女士介绍给男士。当女士被介绍给男士时,她可以坐着不动,只需点头或微笑致意,这并不会被视为失礼。

4.先介绍未婚女士,后介绍已婚女士

这也是在社交场合中经常使用的法则。如果被介绍的两位都是女士,年龄相仿,地位也差不多,如果硬要分出个子丑寅卯,那只能用已婚和未婚来区别。如“余太太,这位杨小姐。杨小姐可是位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杨小姐,这位是余太太,标准的‘票友’,你们多聊聊。”上面的介绍不但把称呼讲了,还介绍了彼此的兴趣爱好。这在社交聚会中,可以增加初次见面的朋友的谈资。

5.先介绍宾客,后介绍主人

如果你为主人和客人做介绍,通常情况下,要先介绍客人,后介绍主人。例如你和朋友一同参加一个Party,你的朋友与主人并不熟识,需要你为他引见,你可以这样介绍,“陈先生,这位是林教授,我的朋友。”“林教授,这位是陈先生,今天的东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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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1 为他人做介绍

6.先介绍自家人,后介绍别家人

这一规则在公务场合和商务场合中经常使用,就是先把本单位的人介绍给外单位的人。比如,合作单位的王经理来我单位办事,我请人力资源部的刘主任陪同,两人初次见面,我为他们做介绍时,可以这样说,“王经理,这是人力资源部的刘主任。”“刘主任,这位是王经理。”

7.先介绍本国人,后介绍外国人

国际交往的日渐频繁,使我们接触外国朋友的机会增多。如果在场的既有咱们中国人,也有外国人,需要先把中国人介绍给外宾。如“德克尔先生,这位是宣传处的谭处长。”“谭处长,这位是远道而来的德克尔先生。”

8.先介绍民方,后介绍官方

若见面的双方互不相识,有民方的,也有官方的。比如参加某听证会,既有来自民间的代表,也有来自官方的代表。会议开始前,你为朋友们做介绍,需要先介绍民间代表,后介绍官方代表。例如,“廖部长,这位是来自社区的代表朱先生。”“朱先生,这位是规划部的廖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