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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占庭帝国通史
1.6.1.3 3.农兵和小农经济的发展
3.农兵和小农经济的发展

随着军区制的推行,农兵阶层逐步形成,小农阶层也因此得到发展,这个阶层的兴衰对于拜占庭历史的演化影响深远。拜占庭国家是农民占主体,农业为主要经济部门的农业社会,因此,尽管由于其占据特殊地理位置而使拜占庭工商业收入可观,但是,其农业生产仍然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农业经济的盛衰决定拜占庭国力的强弱。早期拜占庭帝国的土地占有形式分为国有和私有地产两大类。其中,前者成分复杂,包括皇产、教产、市产、军产,而后者则多为大地主的庄园。【21】在国有地产上经营的主要生产劳动者是小农,他们也是拜占庭国家的主要纳税人。6世纪后半期,由于连年战争和自然灾害,小农大量破产,纷纷逃亡,弃耕荒地日益增加,特别是在战事最频繁的小亚细亚地区,昔日盛产谷物的田地因战祸而变为荒野。这种小农大量破产的现象已被学者公认为是5—6世纪拜占庭社会的一大特点。【22】为了稳定小农阶层,保持国家税收来源,查士丁尼一世通过大量法令,强迫小农固着于土地,取消他们原有的迁徙自由,甚至明确规定农民之子必须继承父业,不可从事其他职业。【23】然而,查士丁尼一世的强制措施并未奏效,大地产主对小农土地的兼并和日益恶化的军事形势加速了小农破产的过程。

建立军区制便为小农的复兴创造了条件。军役土地制实际上造就了一个负有军役义务的小农阶层。农兵在分得土地的同时也负有从军作战的义务,他们以小农的经营方式,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这种小生产就成为农兵经济的主要形式。农兵除了担负赋税以外,还要为从军作战作好一切准备。当农兵的长子继承其父的军役义务和军事田产后,其他的儿子便补充到负有军役义务但不从军作战的自由小农中。因此,农兵和自由小农并肩兴起,他们在经济和社会地位方面没有本质的差异,帝国法令也将两者同等看待。据此,现代拜占庭学者认为“农兵和自由小农属于同一阶层”。【24】自7世纪军区制推广以后,拜占庭农兵阶层逐步形成,与自由小农同步发展。小农阶层在军区制带来的相对安定的环境中,经过100年左右的发展,不断壮大。7—8世纪颁布的《农业法》反映了当时拜占庭农村小农迅速发展的真实情况。该法共有85条,其中2/3的条款涉及小农问题。【25】小农数量的增加还与拜占庭帝国长期推行的移民政策有关。移民政策的经济意义重大,因为新移民既可在边远地区开发利用大片荒地,进而为恢复国力扩大物质基础,又能充实小农阶层,扩大税收来源。由于小农经济的恢复和兴起,拜占庭国家税收大幅度增加,财政状况根本好转。9—10世纪的年收入最高时可达58.4亿金镑,相当于查士丁尼一世时期年收入的5.31倍。【26】以军区制下兴起的农兵为主体,包括自由小农在内的小土地占有经济在9—10世纪之交达到其发展的最高阶段。拜占庭帝国某些皇帝已经认识到小土地占有者对国家经济的重要性。皇帝利奥六世(Leo VI the Wise,886—912年在位)曾在其法令中提出:“朕以为有两种职业对国家长治久安极为重要,一为农民,一为兵士。朕以为此二业当在各业之首。”【27】皇帝罗曼努斯一世(Romanos I Lekapenos,920—944年在位)也明确指出:“此种小土地占有者予国利甚巨,因其缴纳国家税收,提供军队服役之故。倘若此类农民数量减少,其利必失。”【28】

军区制的推行对稳定拜占庭局势,缓解外敌入侵的威胁起了重要作用。这种制度使拜占庭以巴尔干半岛为中心的疆域逐步稳定,国力有所恢复,不仅在对波斯人的战争中取得了决定性胜利,而且迫使已经进入巴尔干半岛的斯拉夫人臣服,成为拜占庭帝国的臣民。同时,拜占庭帝国凭借逐步恢复的经济实力和外交活动,实现了与阿瓦尔人等其他民族之间的和平。特别是在抵抗阿拉伯人军事入侵的战争中,军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军区制在军事方面的影响还在于提高了军队指挥系统的效率。军区制是依据防务需要建立的,军区首脑按本区实际情况统筹谋划,或调动军队或组织生产,并以其控制的地方军、政、财、司法等机构,相对独立地指挥,防止了军政权力相互扯皮、贻误战机的现象,使下情及时上达,也使中央的命令迅速得到执行,提高了军队的应急作战能力,加强了拜占庭的国防力量。这一时期,拜占庭军队先后击败波斯人,打垮阿瓦尔人,将处于极盛时期的阿拉伯大军扩张的势头阻止在小亚细亚和东地中海一线,使岌岌可危的形势发生了根本好转。不仅如此,由于拜占庭军事力量得到了调整和加强,因而在8—9世纪对阿拉伯人的战争中获得了多次重要胜利,使阿拉伯人侵略扩张的步伐再也未能向前迈进。现代拜占庭学者高度评价这些胜利,认为:“保护欧洲免遭阿拉伯人侵略之主要屏障的荣誉无疑应归于拜占庭军队。”【29】

可以说,军区制改革虽然存在种种问题和其自身无法克服的深刻矛盾,但是,它毕竟适应当时的形势发展,缓解了紧迫的危机,并成为此后数百年拜占庭帝国强盛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