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公众股东在抗争
无论是从股权话语权方面,还是从信息及专业技术领域,相比原始股东、PE投资机构和保荐人来说,公众投资者都是弱势群体,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众股东就是“弱智群体”,就是在资本领域任人宰割的“案上鱼肉”。
以往当出现控股股东、公司高管侵害上市公司公众股东利益的时候,公众股东“条件反射”的第一反应便是“用脚投票”——迅速抛出手中持有的股票,但是这无异于“自残”行为,股票天量卖单的集中涌现,直接导致股价如雪崩般下跌,直到被按死在跌停板上。然而发出卖出股票指令的过程中,一般散户更不具备专用通道的优势,下单及委托速度远不及机构投资者,哪怕就是两三秒的时间,对于资本市场来说也意味着巨大的收益或亏损,而股价一旦出现跌停,则散户基本没有将股票出手的可能,最终受害的还是公众股东自己。
为了自身的利益不被侵害,公众股东必须学会利用资本斗争的游戏规则,运用法律赋予的资本权力,拿起手中的投票权,来反抗资本大鳄的肆无忌惮。
在这方面,我们已经清晰看到了诸多公众股东在抗争的案例:
(1)双汇提案被否案。
2009年上半年,香港华懋集团有限公司等少数股东向罗特克斯有限公司(Rotary Vortex Limited)转让了双汇发展部分控股及参股公司的股权。对于该次股权转让事项,双汇发展放弃了优先受让权。但是经分析,双汇发展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背后,实质上是公司高管“损公肥私”的利益侵害行为。
本次被股东转让的10家公司主营均为肉类、肉类制品的生产销售或相关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双汇发展在10家公司的持股比例从20%到63.35%不等。值得关注的是,10家公司在2008年不仅全部盈利,利润额在396万元到5924万元之间,而且不乏对双汇发展利润影响较大的“盈利大户”:如注册资本为1.95亿元的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2008年实现净利润5924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为24%;漯河汇特食品有限公司2008年实现1595万元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为25%。双汇发展目前在这两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20%,如果此次行使首先认购权的话,双汇发展对这两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将提升至73.96%和70%。
涉及股权转让的10家公司,按照本次转让股权所对应的2008年净利润合计7548.6万元,超过双汇发展2008年净利润的10%,考虑到其中一家公司并非以现金转让,而另外以现金转让的9家公司股权,交易价格只有6.15亿元,对应市盈率仅为9.15倍,对应市净率为1.32倍。
不仅如此,据公开资料显示,若双汇发展放弃优先受让权,接手这部分股权的将是双汇发展的实际控制人罗特克斯有限公司,该罗特克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则是双汇发展董监事及高管人员在内的101名公司员工!
更有意思的是,在2010年2月召开的董事会上,投票赞成双汇发展放弃优先受让权的7名董事中,除3名独立董事外,其余4人全部都是罗特克斯的间接股东。但是,恰恰是由这些与上市公司存在巨大利益冲突的人员,来制定上市公司的决策。
由此不难计算出,如果上市公司受让这部分股权,双汇发展的董监事和高管人员所能够获得的利益远远小于自己收购,而上市公司董事会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决议,实质是对公众股东的暗算,可谓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这自然遭到了公众股东们的坚决反对。
2010年3月3日,双汇发展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了公司放弃该等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同年3月8日,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也对双汇发展下发《关于对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要求双汇发展尽快拟定整改方案。
在如此精妙涉及的资本暗算过程中,公众股东最终竟然全胜而出!这无疑将大大鼓舞公众股东运用资本权力维护自身利益的信心!
(2)凯诺科技的临时预案。
凯诺科技于2011年3月10日发布了2010年年报,在高达71633.83万元未分配利润留存和43233.6万资本公积金储备的条件下,分配方案仅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466.04万元,派发比例仅为9.03%,这难免令股东颇为不爽。
但平地一声雷,就在开公司准备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此项决议的时候,3月24日却由于某个征集投票权达3.06%的公众股东代表提交了临时提案,提出除“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方案之外,同时从剩余未分配利润中“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该股东利用的就是该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的条款。
我们暂且不论整件临时提案过程中也存在诸多疑团,提出该提案的公众股东或许“目的不纯”;也不论这个未能得到大股东支持的提案,最终亦不可避免地被否决。但是提出提案的公众股东,巧妙地运用公司章程赋予的资本权力,挑战大股东“权威”的行为,就颇令所有公众股东深思和借鉴,在维护股东利益的时候,不只有“离场观望”一条路,手中所持股权的投票权,或许将是更加锋利的武器。
(3)民生银行定向增发被迫调整案。
2011年1月8日,民生银行发布了以4.57元每股的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一股股票,融资亿元的定向增发预案。这里我们且不说此前该公司董事长公开表示“再融资的事现在想都不要想,想都丢人”,话音犹存却已出尔反尔,单是增发价格的设定就颇有利益输送之嫌。公告前一日民生银行股票的收盘价格为5.03元,且是在连续阴跌几乎创下历史新低、港股报收于6.59港元的市场条件下,上市公司却要以相对A股收盘价9.15%的折价幅度、相对H股折算人民币收盘价16.91%的折价幅度的条件,向众多资本大鳄定向发行股票,而罔顾其他公众股东利益。
资本市场从来都不是讲求“仗义”的地方,在法律所允许的框架内,资本利益永远凌驾于“道德”之上!定向增发条件之优厚,也就难怪上海健特生物科技耗尽最后的流动资金、斥资65亿元参与定向增发,不惜“打光最后一发子弹”为其“捧场”,就连该公司董事长亦自称为“黑心资本家”。
不论利益熏过的心是“红”还是“黑”,都不会影响到资本利益的耀眼“金”色!
但是在公众股东强烈的质疑和舆论的巨大压力下,资本大鳄终于低下了“高贵的头颅”。民生银行于2月26日发布公告称,终止此前低价定向增发的预案,而修改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值得注意的是,前次是“定向”发行,而后一次则是“公开”发行,这意味着包含公众股东在内的所有民生银行股东,都有机会获得低价转股的机会,这显然是公众股东资本抗争的一次重大胜利!
从上面所述的案例能够清晰看出,恰是公众股东奋起挑战资本“权贵”的经典战例,或许公众股东的话语权还不足以夺取上市公司的决策权,也还缺乏将资本市场游戏规则玩弄于股掌之间的专业实力,但其中所显现出的公众股东资本意识的萌芽正在被唤醒,尽管羽翼未丰,尽管青涩稚嫩,但足以震慑那些肆意妄为的资本大鳄膨胀的资本欲望。
资本斗争的核心在于决策权的争夺。虽然针对一般决策,股权占比方面占据天然优势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主导地位仍然是不可撼动的,但是针对涉及关联交易等存在关联方回避条件的议案,公众股东则具备充分条件进行反击。如果在关联交易资产收购、关联方定向增发等资本行为背后,存在着侵害公众股东利益的行为,那么公众股东则必须运用其资本的权利,拿起手中的投票权,给予那些资本“权贵”致命一击。
也唯有如此,才能够从根本上维护公众股东的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