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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务
1.12.2.1 一、社区矫正奖惩概述
一、社区矫正奖惩概述

(一)社区矫正奖惩的概念

有关社区矫正奖惩的概念理论上有不同界定。社区矫正奖惩,是指社区矫正组织在对矫正人员日常考核结果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各试点省 (市、区)社区矫正考核奖惩 (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矫正人员区分好坏表现,进行奖励和惩处的活动。[1]奖惩是指社区矫正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中的良好表现或不良表现,而实施奖励和惩罚。[2]

由此可见,社区矫正奖惩具有如下特点:

1.奖惩法律根据是有关法律、法规及各试点省 (市、区)社区考核奖惩(暂行)办法规定;

2.奖惩决定实施主体只能是国家授权机关,包括司法行政机关,也包括公安机关、监狱及人民法院;

3.奖惩的事实依据是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中的良好表现或不良表现,具体体现在对矫正人员的考核结果当中。

(二)社区矫正奖惩的意义

社区矫正奖惩,是党和国家对犯罪分子实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改造相结合、区别对待、给出路等方针原则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同时,又是孤立、打击极少数抗拒教育矫正的矫正人员,教育争取绝大多数矫正人员,促使他们积极接受教育矫正,转化思想的有效方法。做好矫正工作,对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刑罚,维护良好的矫正秩序,鞭策、激励矫正人员积极改造思想、悔过自新,具有重要意义。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与奖惩也是对矫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的考察。通过社区矫正的考核奖惩有利于促进矫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质量和效果意识,巩固并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