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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务
1.10.1.2 二、帮扶工作与其他社区矫正工作的关系
二、帮扶工作与其他社区矫正工作的关系

根据两高两部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践,可以把社区矫正工作归纳为3项重点内容,即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管理、教育矫正以及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困难帮扶。

之所以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帮扶工作,一是出于人道的要求,二是基于促使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的行刑目的的要求。因此,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是社区矫正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内容。从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的角度看,可以说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正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本质所在。

社区矫正帮扶工作是针对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比较重大的生活问题所实施的帮助活动。在帮扶工作中,社区矫正人员始终处于主体的地位,帮扶要解决的问题、帮扶的内容和方式都应当得到社区矫正人员的认同,帮扶工作主要目的是通过帮扶提高社区矫正人员解决问题与困难的能力。从这个角度看,帮扶工作不同于社区矫正的其他工作。在社区矫正的其他工作中,社区矫正人员居于从属的地位,服从监管、接受教育矫正、参加公益劳动,是每个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履行的刑事义务;反过来看,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监管、开展教育矫正、组织公益劳动是社区矫正机构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职责,但帮扶工作则只能说是社区矫正机构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职责,而不能说成是权力。实践中,工作人员有时混淆了帮扶工作与社区矫正其他工作的界限,把教育矫正工作、组织公益劳动工作也归于帮扶工作中,这是不合理的。

帮扶工作在性质、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主体等方面都有别于社区矫正的其他工作,明确社区矫正帮扶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区别,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