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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务
1.8.4.1 一、心理健康概述
一、心理健康概述

当今社会,人们生活节奏普遍加快,各种压力也日益增大,由此产生的心理障碍和疾病也渐渐增多。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有各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人占人口总数的20%以上,也就是说平均5个人中就会有一个人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心理健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拥有健康的心理如同拥有健康的身体一样,是个人事业发展和生活质量提高的坚实保障,而不健康的心理就像一颗埋伏着的定时炸弹,不知在什么时候就会爆炸,使个人的事业和生活毁于一旦。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健康概念是:“健康不但意味着不生病、不虚弱,而且是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会适应性的完好状态。”这种观念要求从整体观出发,目的在于设法促进人们的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和谐统一。这对人们的健康从生理、病理方面的要求扩大到了心理与社会适应方面,如果心理不健康,那么他/她就不能算是一个完全健康的人。世界卫生组织对健康定出的10条标准如下:

1.有足够充沛的精力,能从容不迫地应对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不感到过分紧张;

2.态度积极,乐于承担责任,不论大事小事都不逃避;

3.善于休息,睡眠良好;

4.能适应各种环境变化,应变能力强;

5.能抵抗一般性的感冒和传染病;

6.体重得当,身材匀称,站立时头、肩、臂的位置自然协调;

7.反应敏锐,双眼明亮,无炎症现象;

8.牙齿清洁,无空洞和痛感,无出血现象,颜色正常;

9.头发有光泽,无头屑;

10.肌肉和皮肤有弹性,走路轻松匀称。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健康标准具有双重含义,既有生理方面的健康又包含心理方面的健康。心理方面的健康要求,可以归纳为以下5点:

1.有充沛的精力,能从容不迫地应对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不感到疲劳和紧张;

2.积极乐观,勇于承担责任,心胸开阔;

3.精神饱满,情绪稳定,善于休息,睡眠良好;

4.自我控制能力强,善于排除干扰;

5.应变能力强,能适应外界环境的各种变化。

1946年第三届国际心理卫生大会提出:“所谓心理健康是指在身体、智能以及情感上与他人的心理健康不相矛盾的范围内,将个人心境发展成最佳的状态。”据此拟定的心理健康标准有:

1.身体、智力、情绪充分协调;

2.适应环境,人际关系融洽,彼此谦让;

3.在工作和职业中,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过着有效率的生活。

目前我国心理学界所公认的心理健康标准是:

1.没有任何明显的心理上的障碍或异常表现;

2.能保持正确的自我意识;

3.保持稳定、乐观向上的情绪;

4.能保持统一的人格;

5.良好的人际关系;

6.社会化良好;

7.控制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