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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务
1.8.2.3 三、解矫教育
三、解矫教育

所谓解矫教育,是指为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做好充分的准备,在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期满、解除矫正前,由社区矫正机关对其所进行的形势、政策、前途、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活动。解矫教育一般应当在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前1个月内进行,并可以结合办理社区矫正人员期满解矫相关手续或履行相关工作程序时同步实施。解矫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期满总结教育

司法所应当在社区矫正人员期限届满前1个月,指导社区矫正人员回顾、总结接受社区矫正以来的思想转变、矫正表现、矫正效果等情况。辅导社区矫正人员撰写自我鉴定,填写 “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做个人总结。

(二)思想教育

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后的打算,向社区矫正人员介绍当前国内外政治经济发展现状及社会环境,劝诫并勉励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加强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再违法犯罪。对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即将收监执行的矫正对象,重点进行以认罪伏法为主的思想教育。

(三)心理辅导

通过期满前心理量表的测试,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矫正初期和结束时的心理变化情况,辅导社区矫正人员做好正式回归社会的心理准备工作。

(四)适应社会教育

社区矫正人员由被限制自由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的角色,转变为享有跟普通公民一样自由的角色,如果社区矫正人员在步入社会后不能很好地适应这个社会,仍将一事无成。因此,要教育社区矫正人员树立信心,正确看待生活中的挫折,帮助他们确立自己的理想,对未来要充满希望。教育他们正确处理家庭、社交等各种社会关系,顺利实现社会角色的转变。

(五)安置帮教工作衔接教育

对于社区矫正期满后转为安置帮教对象的社区矫正人员,告知安置帮教工作的性质及相关工作内容,引导社区矫正人员做好正确认识安置帮教工作,为继续开展帮教活动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