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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务
1.6.1.6 六、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应注意的问题
六、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应注意的问题

(一)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调查报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全面地反映调查情况,不得有虚假的内容和显失公平的意见建议

(二)公安机关及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三)调查工作程序问题。书面调查报告一定要由司法所集体研究,所长署名并签署意见,县 (区)社区矫正机关审核同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上报


[1]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2]李云雄.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制度浅析.中国司法,2009(8)

[3]李云雄.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制度浅析.中国司法,2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