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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务
1.5.2 第二节 社区矫正机构

第二节 社区矫正机构

社区矫正机构,是指为了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设置的具有法定职责的、配备一定数量专业矫正工作人员的组织。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因此要求管理机构具有刑事执法的性质。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直接影响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在我国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中,社区矫正机构实际是一个由多部门组成的社会组织体系。

从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看,广义的社区矫正机构主要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乡镇、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社区矫正的决定机构是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的执行和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是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乡镇、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机构是人民检察院等。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保证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