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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务
1.3 出版说明

出版说明

社区矫正 (Community corrections或Community-based corrections),也称社区矫治,是20世纪普遍盛行于西方国家的,被联合国预防与控制犯罪组织肯定与倡导的以社区为基础矫正罪犯的制度与方法。社区矫正虽源自西方社会,但在转型的中国社会也能找到适宜培育该制度的土壤。中华民族正以海纳百川的情怀融入世界,一切合理的制度都可为我所用,在刑事法领域,随着我国人权保障体制的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刑罚轻缓化的刑事政策也逐渐为国人所理解与接受,其最为直接的表现是我国 《刑法》在2011年的修正案中对社区矫正制度以基本法律的形式作了相关的规定,接着在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 《刑事诉讼法》中也对社区矫正作了进一步的规定。有理由相信,在今后的 《监狱法》等法律的修订过程中,社区矫正制度也会有所彰显。

我国社区矫正的试点于2002年在上海率先起步,到现在已有10年的历史。各试点省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甚至在制度上还有所创新与突破,这都为今后专门的社区矫正立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与素材。在当前和今后社区矫正试点和推进的过程中,有许多问题需要加强研究和探讨,以促进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矫正运作模式,尽快培养和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同时也需要让广大群众逐步认识、认可和接受这一制度,让社区矫正人员知道自己的义务应当如何履行,自己的权利应该如何保障。鉴于此,我们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司法警察系 《社区矫正实务》著作编写组成员共同合作,历时1年完成此书稿。

本书较为全面地反映了社区矫正制度的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同时,在教材结构和编写体例上做了创新性安排。本书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我国社区矫正的实际为依据,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社区矫正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在吸收、借鉴国外社区矫正制度先进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引用了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践领域取得的成功经验,使之更加符合基层实践工作的需要。本书克服了以往有关社区矫正教材侧重引进性、介绍性、理论性的倾向,强调了现实性、体现了操作性、增强了实践性、突出了可行性,增加了在社区矫正操作层面的探究内容,并提出了改进的思路。同时,我们在撰写书稿时力求通俗易懂,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思辨之争,以满足包括社区矫正工作者及社区矫正人员阅读的需要。

社区矫正工作任重而道远,希望本教材既能够满足教学需要,以实现培养实用型专业人才的司法警官的教育目标;又能够为矫正工作者提供理论上的支持与实践上的指导,进而推进我国矫正事业的蓬勃发展。

本书主要由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司法警察系组织从事该学科教学与研究的专家、学者、教师集体编写完成。本教材由韦军、杨明主编,谢曼娜、廖炜任副主编,王勇键、班克庆、陈铁步任编委。主编提出基本设想后,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写作大纲,最后由谢曼娜、杨明统稿、定稿。本书共有10章,撰写人员分工如下:

第一章 社区矫正概述 谢曼娜

第二章 社区矫正的运行机制 韦军、杨明

第三章 接收社区矫正人员 杨明

第四章 制订矫正方案 谢曼娜

第五章 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 杨明、谢曼娜、王勇键、陈铁步

第六章 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班克庆、杨明

第七章 社区矫正人员的帮困扶助 廖炜

第八章 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保护 廖炜

第九章 社区矫正的考核与奖惩 谢曼娜

第十章 解除社区矫正 杨明

最后,在书稿完成之时,我们衷心感谢学院党政领导和学院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感谢本书编写组全体成员的积极参与,感谢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领导及各社区矫正基层部门对社区矫正研究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司法厅韦乃扬副厅长对本书的出版给予了积极关注和大力支持,在此也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

此外,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我们参阅了国内外大量的著作和文献,并在本书后面尽可能地标注出来,在此对原作者一并表示感谢。因能力和水平有限,加之教学需要,写作时间仓促,书中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有些观点尚未经过实践的检验,敬请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及广大读者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