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智能的发生与进化论
进化论作为一种认知范式一直受到许多认知哲学家的关注。福多认为:“认知进化就沿着不断使特定的一些问题解决系统从输入分析器工作的限制中解放出来的方向进行——于是在进化的后期,发展出参与高级认知活动的、在相当程度上不受范围限制的推理能力。”(19)温和选择主义的代表人物博格丹认为,进化、自然选择的确是生命及其功能的设计者、塑造者。不仅如此,而且在生命被创造出来之后,进化还发挥着调节基因与生态关系的作用,自然选择不仅有原创性的作用,还有重塑、改铸、更新的作用。从时间上说,进化、自然选择比生命的产生还要早,从范围上说,进化并不局限于有生命物之内。他说:“进化先于生物的生命,而且比生物生命更普遍。”(20)这是因为在生命没有出现之前,进化就在发挥着它的作用。另外,在生命现象之外,也有进化、自然选择的作用存在。博格丹还强调:进化这一历史创造者创造历史的方式、授予有机体以特性的方式多种多样,选择就是其中之一而选择也有不同的方式,如自然的选择、性的选择和文化的选择。大自然在选择的过程中也有自己的设计。甚至达尔文也不否认这一点。例如他认为,进化的机制就能从整体上解释一种复杂的设计在它的生态笼中的功能和利益,这种机制正好就是自然选择。设计有两种,一是简单的,一是复杂的。(21)
另外,博格丹还从目的论的角度阐释了进化对于人的发展的重要作用。他指出,生命之所以为生命物,最根本而独特的地方在于:一是它有目的,即有目的指向性,如维持和复制自己的组织;二是它有实现目的的相应手段。没有目的性,当然不是生物,有目的而不能做相应的事情也不是生物。博格丹指出,从起源上看,生物的目的、手段结构尽管是进化、自然选择的产物。但光有进化和自然选择还不能解释生命系统,尤其是不能解释生物系统的意动和认知程序。它们最多只为说明早期生命形式的目的论差异提供了一定的条件。生物与非生物之所以不同,不在于它们是否在进化,是否是自然选择的立场,而在于它们在实现进化过程中,是否有目的性的作用参与进来。博格丹所讲的这种目的性正是人所具有的智能表现之一。人的智能只有在有计划、有目的的实践活动中才能体现出来。
在解释人类的心智、认知及其具体的智能表现方面,博格丹认为,有机体进化出了目的以后,一定会让目的自始至终、事事处处引导、规范、调节有机体的行为,这类作用就是目的引导性的体现。正是目的引导性,让有机体的一切行为趋向于、服务于所选择的目的。博格丹按从目的开始的“从上到下的战略”,(22)依次分析了智能的发生过程,例如信息作业、认知执行程序,再到运行程序的机制,直至揭示认知的产生。博格丹认为,在这里要坚持全面的观点,一是要继续诉诸进化和选择之手,因为智能是主体适应并调节客体的产物。但更重要的是要诉诸由进化、选择所塑造出来的目的指向性和导引作用。如能进到这个层面,那么就可使说明具有具体的智能表现。博格丹说:“我们的目的论方案把目的指向性当作目的引导性的终极的进化理由,而后者又是认知性心灵的终极的进化塑造者。正是目的引导性才是认知程序及其机制进化出来后要执行的信息任务。”(23)简言之,目的指向性是最根本的解释者,是世界上的值得尊重的、科学上合理的物质现象,是生物物质的属性,因而是生命的关键因素。另一个不可或缺的解释因素是目的导引性。从它与目的指向性的关系看,后者决定了有机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一般形式,而前者是这些形式中的一类,即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的信息转换。从作用上说,人类之所以有认知现象这类智能现象发生,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人类有目的指向性,而目的指向性变化认知,又是通过目的的引导作用这一中间环节,即程序进化出来后目的所要完成的工作。因为目的引导性限定了指向目的的系统或有机体在它们的世界上所要处理的知识类型。在此基础上就可进一步说明它们如何获得信息,如何形成知识并产生出只能表现。总之,这种关于认知的生物学探讨方案所遵循的程序是一个由上到下的程序,即从目的指向性到目的导向性,再到信息加工,最后到认知程序直至智能行为的产生。
马克思在谈到辩证法时指出:“要精确地描绘宇宙、宇宙的发展和人类的发展,以及这种发展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就只有用辩证的方法,只有不断地注视生成和消逝之间、前进的变化和后退的变化之间的普遍相互作用才能做到。近代德国哲学一开始就是以这种精神进行活动的。康德一开始他的学术生涯,就把牛顿的稳定的和经过有名的第一推动后永恒不变的太阳系变成了历史的过程,即太阳和一切行星由旋转的星云团产生的过程。同时,他已经作出了这样的结论:太阳系的产生也预示着它将来的不可避免的灭亡。过了半个世纪,他的观点由拉普拉斯从数学上作出了证明;又过了半个世纪,分光镜证明了,在宇宙空间存在着凝聚程度不同的炽热的气团。……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伟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从这个观点看来,人类的历史已经不再是乱七八糟的、统统应当被这时已经成熟了的哲学理性的法庭所唾弃并最好尽快被人遗忘的毫无意义的暴力行为,而是人类本身的发展过程,而思维的任务现在就是要透过一切迷乱现象探索这一过程的逐步发展的阶段,并且透过一切表面的偶然性揭示这一过程的内在规律性。”(24)
对于智能的发展而言,进化论可以被看作贯彻了辩证法的一种解释范式。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认为:对于进化论,“不管这个理论在细节上还会有多少变化,但是总的说来,他现在已经把问题解答地绰绰有余了。机体从少数简单形态到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的形态,一直到人类为止的发展序列,在大的基本的轮廓上被证实了;这样以来,不仅有可能来说明有机自然产物中的现存者,而且也为认识人类精神的前史,为追溯人类精神从简单的、无结构的、但有感受刺激能力的最低级有机体的原生质起直到能够思维的人脑为止的各个发展阶段奠定了基础。不了解这个前史,能够思维的人脑的存在就仍然是一个奇迹。”(25)加德纳认为,个体的人在社会发展中,“通过进化,作为一个生物物种,我们人类的个性化达到了独一无二的程度,也就是人的认同感(sense of personal identity)的可能性达到了极致。正如社会学家托马斯•拉克曼(Thomas Luckmann)指出的,人的认同意识的出现,仅仅因为我们能够超脱某时某地的情境之上,超脱对直观经验的完全强化了的透视感(sense of perspective),我们变得能够通过丰富的、稳定的客观世界和事件,体验我们存在的环境。我们还可身边的情境,与典型事件的历史结合。我们还可以观察其他人、并从他们的行为与活动中,认识到我们自己的影子。最后,人的认同意识的出现在人类存在的发展演化的确认与人类祖先形成的特殊历史格局之间,起到了中介的作用。因为各个文化都有自己的历史,所以一种 有关他人的意识必然是独特的。对自我及对他人的认识,处于较高的层面上的(integrated)智能形式,是受文化及历史因素影响更的确是最新出现的、最终控制并能调节智能更“原始秩序”(primary order)一种智能形式。”(26)
作为一种智能发生、发展的解释方案,达尔文所提出的进化论也面临着一些新的考验。克拉克认为,“达尔文或新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被置于的一般性层次。它描绘了一些非常一般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盲目’选择能够产生出看起来是目的论的(或有的)进化演变。这一奇迹的出现,需要的是根据适应性立的特异性繁殖和某种向后代传递种性的机制。这是一般性和说服力的思想。……当然,优点往往伴随着缺点,达尔文的一般性解释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在任何给定情况下,我们都尚未弄清达尔文的要求是怎样满足的。也就是说,对于任何给定情况下的遗传率和传递的实际机制,我们连最模糊的概念都没有。此外,显然还会有许多事实涉及某个特殊类别的情况(例如孟德尔豌豆中的隐性特征),这些事实是一般达尔文理论所未曾预见到的,因此我们有理由进一步寻找更加专门和详尽的解释。”(27)不过,针对进化论对于智能发生、发展方面的解释力度并没有受到颠覆性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