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天赋与习得
很难想像,没有知识的个体能够出现任何智能现象。人工智能领域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诸多成就,正是由于人们认识到了知识对于智能的重要意义。著名人工智能专家费根鲍姆指出:“知识获取是人工智能研究的关键性难关”“是各人工智能实验室今后10年必须面临和解决的重大研究课题。”如何使知识形式化呢?面对人工智能中常识性知识难以形式化的难题,另一位著名的人工智能专家海斯《在朴素物理学宣言》中提议,为了使日常的常识性知识形式化,可采用纯粹的理性主义的做法,即一阶逻辑作为标记法,并利用塔尔斯基的语义学研究成果,去开发不受尝试性知识限度困扰的程序,彻底解决内容庞大的知识表征问题。实际上,这就是麦卡锡、莫尔等许多人工智能专家的梦想。麦克德莫特把这类方案就叫做“逻辑主义”的人工智能解决的方案。逻辑主义的支持者认为,在编写程序的意义方面,人工智能的实现依赖于两个基本前提,一是人工智能程序必须以大量的知识为基础;二是只要方式适当,任何常识知识都可以被智能机器表征;对于记录知识来说,数理逻辑成为一种理想的表征方法。因此,人工智能的研究者只需要根据数理逻辑构造出许多的公理理论出现在程序中,并伴以某种解读公理的解释程序,就可以让智能机器自由决定该怎么做了。麦克德莫特最初也是海斯方案的拥护者,但是,麦克德莫特根据自己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成果,针对海斯的方案,麦克德莫特得出了一个令人吃惊的结论:“事实上,这种模型可能实现,也可能实现不了。”(2)在这个意义上,探究作为引发人的智能行为的知识来源,是揭示智能的来源的必要问题之一。可以说,时至今日,对于智能、知识的来源,人们也并没形成完全一致的、完善的回答。许多观点在不断翻新之后,又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
在哲学史上,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都有着两种典型观点的争论,即天赋论与习得论的争论。传统的天赋论又有多种表现形式。一种观点认为,我们的认知不是来自于经验而是发源于心灵本身的观念。另一种观点认为,它们是出生时潜在于心灵之中的观念,经验以某种方式使它们变得明白,从而将它们显示出来。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它们是由我们天生具有的倾向形成的观念。这种观念有一段很长的历史。它可以追溯到柏拉图的回忆说,甚至更早。在17、18世纪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争论中,天赋论成为一个关键问题,笛卡尔和莱布尼茨捍卫它,洛克和休谟抨击它。笛卡尔认为,我的确……看到在我心内的某些思想既不是从外部对象来的,也不是由我的意志所决定的,而完全是从我心中的思维能力来的;所以我将“天赋的”一词用于作为这些思想之形式的观念或概念上,以便将它们同其他我称之为“外来的”或“构成的”观念和概念区分开来。康德则认为,我们的知性有一些先天的范畴,它们对于经验的组织是先决条件。这个概念在20世纪被乔姆斯基重新复活。他在对人类语言能力的分析中声称:人类有天生的普遍语法,它是获得语言的先决条件。恩格斯曾指出:“孩童的精神发展则是我们的动物祖先、至少是比较晚些时候的动物祖先的智力发展的一个缩影,只不过更加压缩了。但是一切动物的一切有计划的行动,都不能在地球上打下自己的意志的印记。这一点只有人能做到。”(3)由此可见,要找到智能的发生线索,针对孩童的研究无疑是最好的材料。为了进一步揭示智能的发生之源,我们先来细致地考察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的已有研究。
天赋论在现代智能研究中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刘易斯指出:“传统的理性主义看到,如果任何原则应当作为终极的标准,或者对范畴的解释有决定作用,那么它必定先于并独立于它所用于其上的经验,所以,理性主义料想这样的原则一定是天赋的,因而可以被某种直接的检查所发现。”(4)乔姆斯基也认为,智能产生于先天。当乔姆斯基谈到具有先天特异性的“语言器官”时,他主要指的是存在有人们先天获得的一些(有关可能的母语的结构的)真理。当他谈到儿童的心理具有“本能结构”时,主要指的是存在有先天特异性的命题内容。当他谈到语言学习理论涉及语言官能如何成熟起来的过程时,主要指的是语言能力的本体发生,就是先天信念的演绎序列在与一堆知觉数据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不断展现出来。可见:乔姆斯基的先天论在更深层次实际上就是笛卡儿主义;在乔姆斯基和笛卡儿的理论中谈到的心理结构范式就是具有语义联系的命题系统所蕴含的结构。(5)
福多认为,口头语言和视知觉模块是先天规定的这一点已经得到了证实。所谓模块,是指在一个大系统中具有特定功能、能完成特定任务的子系统。它之所以能如此,是因为它有特定的结构和被封装的(encapsulated)的信息,如视觉系统作为模块之所以能视物,是因为它有特定的结构和原有的信息。福多强调指出,儿童的心灵理论是包括各种心理图式和以因果规律为核心的解释模式,这就是人的被封装的信息。正是基于此,人们才能解释和预言他人的行为。从起源上说,它不是经过理论化的过程而获得的,而是先天的。关于信念等的表征不是在发展过程中借助事实材料建构出来的,而是生来就有的。先天的结构产生了关于输入的强制性表征,概念的发展不能用归纳或演绎过程来解释,它一开始就在那里,它的发展从遗传上就被决定了。福多认为,心灵理论模块决定了个体后来发展的轨迹以及所获得知识和能力的可能与不可能的范围。但是,史密斯却认为,“相反,我希望把预先规定的模块和模块化过程(我推测,这会作为发展的产物重复地发生)这两个观念加以区分。在这一点上,我和福多严格的先天概念不同。我假设,如果人类心理都以模块结构为终点,那么,即使是在语言问题上,心理也随发展的进行而模块化。我的观点考虑到早期脑发展的可塑性。可能相当有限的先天规定的、领域特殊的素质(它们不是严格的模块)已足以限制婴儿心理计算输入的种类。因此,可以假设,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不断地选择各个脑回路以进行各种不同的领域特书的计算;在某些条件下,会形成相对封闭的模块。因此,我在本书中用‘先天规定’这个术语,并不是说在出生时就存在预先规定的模块的遗传蓝图。我主张的先天规定的素质比福多的先天论所说的来的后成。贯彻本书的观点是天性规定了最初的偏向或倾向,它把注意引向有关的环境输入,而这有反过来影响随后的脑发育。”(6)史密斯进一步指出“在预先规定的模块和模块化之间进行选择是一种经验性的选择。只有将来对新生儿和婴儿进行实时脑激活研究才能对这两种假设加以区别。如果福多的预先规定的模块性命题是正确的,那么,这样的研究应该表明,从最初开始,特定的脑回路就由于领域特殊的输入而得到激活。相反,如果模块化命题是正确的,那么,最初的激活水平应相对地分布在脑的各个部分,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可以是婴儿期中一个短的或比较长的时问),特定的回路才总是由于领域特殊的输入而激活。模块化命题使我们推测,虽然有受成熟制约的注意偏向和领域特殊的倾向引导婴儿的早期发展,但这种天赋和环境输入有丰富的相互作用,并受环境输入的影响。”(7)
然而,皮亚杰的研究却有着另外不同的意义。皮亚杰的建构主义认识论与福多的先天论观点有着显著的差异。皮亚杰的理论认为加工和储存都不是特殊领域的专利。当然,至少是内隐的,皮亚杰主义者承认有各种不同的视觉、听觉、触觉等转换器。然而,他们不接受这样的看法:转换器把数据转化成先天规定的、领域特殊的形式以进行模块的加工。对皮亚杰主义而言,发展包含建构表征结构中领域一般性的变化,它在认知系统的一切方面以相似的方式进行。皮亚杰主义和行为主义理论都不同意婴儿有任何先天结构或领域特殊性的知识。从这一点来看,皮亚杰主义和行为主义者似乎是反天赋论的。他们各自都只承认在一般性的生物学上,人的智能行为是某些领域中具有特定规定的过程。对皮亚杰主义来说,智能处理过程是一组感觉反射和三个机能过程(同化、顺应和平衡);对行为主义者来说,智能处理过程是遗传的生理感觉系统和一组复杂的联想规则。这些领域一般性的学习过程可运用于语言和非语言认知的所有领域。在关于婴儿心智的最初状态的概念上,皮亚杰和行为主义者因此是一致的。行为主义者视婴儿为一张白纸,没有内在的知识;这与皮亚杰把婴儿看成受“未分化的、混浊的”输入袭击的观点,实质上是相同的。因此,就知识的来源方式而言,毋须多言,皮亚杰主义者与行为主义者之间却存在着一定的区别。皮亚杰主义把儿童看成一个主动的信息建构者,行为主义者把他们看成是被动的信息储存者。皮亚杰主义视发展为逻辑结构根本的阶段性的变化,而行为主义者则认为是知识的逐渐积累。然而,按照目前许多智能研究者对于智能发展理论的现状,在他们关于新生儿的心智是空无知识的和关于领域一般性的学习可以解释语言和认知各个方面发展的主张上,皮亚杰主义者和行为主义者有许多共同之处。先天模块论者则抛出了完全不同的观点,他们认为,婴儿具有与上述状况很不相同的特点。新生儿被看成是预先安排好能理解特定信息源的个体,而不是受到来自许多相互竞争的资源的、不能理解的、混浊的材料的袭击。和皮亚杰、行为主义者眼中的婴儿不同,先天论者眼中的婴儿有一个很好的开端。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在婴儿期和以后没有任何变化;婴儿有许多东西要学习。但先天模块论观点坚持随后的学习受先天规定的、领域特殊性原则的引导;这些原则决定了随后学习发生的本质。
发展神经心理学家也提出了关于智能发展的观点。史密斯指出:认知系统具有领域特殊性,有的儿童一个或几个领域剩下不受伤害或受到伤害的事实也表明认知系统具有领域特殊性。例如,自闭症可能涉及有关心理状态推理(心理理论)的单一的缺陷,而认知的其余部分则相对未受损害。相反,威廉姆斯综合症表现出很不平衡的认知剖面图,语言、面部识别和心理理论似乎相对不受损害,而数和空间认知则严重滞后。成人的脑损伤也表明人的认知具有领域特殊性。在许多例子中,由于脑损伤而造成的高级认知功能的障碍一般是领域特殊性的,即它们只影响面部识别、数、语言或某些其他技巧,而其他系统则相对完好无损。重要的是婴儿心理中领域特殊的特性越多,系统以后的灵活性和创造性就越少。固定的限制有最初的适应性功效,而婴儿输入系统的效能、自动性和它们的相对固定性两者之间有一个权衡关系。这就导致了关键的一点:我们最终构造的婴儿心理的先天能力的图像越复杂,解释以后认知发展的灵活性对我们来说就越重要。由此可见,无论是天赋论,还是后天习得论都有其理论上的弊端。
什么样的理论更为适合来解释智能的发生与发展?史密斯的分析提供了这方面的部分材料。史密斯在对福多、皮亚杰等人的研究过程与结论进行比较之后提出了自己的研究目的:“我关于语言习得和认知发展的研究就集中于这样一个目的:探索在最初阶段以后人类心理的灵活性和创造性,这些研究企图确定领域特殊性和领域一般性对发展的作用。发展不可能完全是领域特殊的或完全是领域一般的。虽然我需要求助于某些内在的制约,但发展显然包含着比严格的先天论假定更具动力性的心理和环境的互动过程。”(8)在皮亚杰看来,基因表现和认知发展两者都是直接受其与环境互动影响的自组织系统的产物。然而,皮亚杰理论中许多其他部分已经受到很多批评。越来越多的认知发展学家都不再着迷于皮亚杰关于婴儿是一个纯粹的感觉运动有机体的解释。像福多和乔姆斯基这样的先天论者,专注于生物学上规定的模块,为丰富的后成建构过程留下很小的余地。
史密斯认为,虽然对乔姆斯基和斯佩克来说,先天论观点排除了建构论。但是,先天论和皮亚杰的后成建构论并不必然互不相容,不过有一些限制条件。首先,必须在皮亚杰观点上加上某些先天的、饱含知识的倾向性,给各个领域的后成过程一个良好的开始。这并不是指仅仅在皮亚杰所认为的结构上加上一点领域一般的结构。它意味着在最初的天赋上加上领域特殊的倾向。建构论和先天论联姻的第二个限制条件是与某些先天论者所假定的相比,最初的基础中包含的详细规定较少,更多的是模块化的渐进过程(与预先规定的模块不同)。例如,福多没有讨论预先规定的一个模块不能接受专门输入的情况(如,先天耳聋者的语言模块不能接受听觉输入)。我们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大脑有选择地对接受其他(如手、眼)非听觉输人有了适应,大脑对这些输入进行语言的加工。许多早期脑损伤的案例说明大脑具有的可塑性远比福多严格的模块观点所认为的多。脑不是用已有的表征事先构造起来的;它通过和外部环境及它自己的内部环境的互动而逐渐发展表征。在这里,史密斯提出了十分重要的观点,即以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天赋与习得的关系。正像前面所强调的,重要的是不要把先天性和出生时就已出现或有关成熟的静止的遗传蓝图的观念等同起来。不论我们强调什么先天成分,它只有通过和环境的互动才能成为我们生物潜能的一部分;在它接受到任何输入以前,它都是潜在的,而输入又回过来影响发展。
史密斯进一步指出,调和先天论和建构论,会使我们坚持皮亚杰关于发展过程的后成建构观点,但又放弃他对领域一般性的坚持而赞同领域特殊性的观点。而且,皮亚杰主义关注输出系统(如,关注婴儿和儿童对环境的动作),是对先天论者侧重输入系统的一个重要补充。但是皮亚杰强烈的反先天论和他主张全面的阶段性不再是一种可行的发展框架。史密斯说:“尽管对皮亚杰关于早期婴儿的观点有这些批评,并且我拒绝他关于发展的阶段观点,但我希望……能说服你认为应该利用皮亚杰认识论的一些重要方面,认为更多的是认知的发展而不是遗传规定的好的程序的显露。如果我们要理解人类的心理,我们的重点必须扩大到先天规定的范围之外。这既包含领域特殊性的制约,也包含领域一般性的过程。总之,似乎福多和皮亚杰对人类认知的观点都有某些正确的方面。我对这个潜在的两难问题的解决方法是采取包容先天论和建构论的某此方面的认识论观点。”(9)
皮亚杰的发展观根植于心理和环境在任何时候都起重要作用的后成论和建构论观点。与此不同,先天论观点把解释的重点置于心理的预先规定的结构。先天论者认为,发展遵循相同的道路是因为所有正常儿童生命开始时都具有相同的先天规定的结构。环境的作用降低到仅仅是一个触发者。但是,发展在正常儿童身上都以相似的方式进行,这一事实并不必然意味着发展必须是详细地先天规定的,因为所有儿童都在种系一般的环境中发展也是确定的事实。因此,是相似的先天制约性和相似的环境制约性相互作用形成了共同的发展道路。(10)由此可见,发展对于智能的出现来讲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不是天赋或者习得的单一选择。在智能的发展中,仅有极少部分的天赋的内容成为可以被诱发智能表现的材料,而在环境中的学习活动正好就是这种诱发的“机缘”。
学习不仅在智能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学习本身就是一种智能的认知活动。认知哲学家A•屈森斯指出:“使一个系统的内容必然具有视角依赖性的方法,是使该系统的成功依赖于任务域。所以相反地,要使一个带有视角无关内容的系统的建立成为可能,人们必须将这系统建立得使它的成功不取决于某个任务域的偶发事件。出乎意料的是,要使一个认知系统成为一个具有可参照任务域典范地说明的内容状态的客观系统,以非概念方式表征的整个系统的能力必须是与任务域无关的。它必须在它有能力作自我修正以便在任务域之间转换的层次上运作;亦即在导致任务域的记录的那些学习过程的层次上运作。于是,这一非概念论理论的形成就把学习放在认知的核心位置上,而不是放在我们为了达到认知本身所必须经过的一个外围转换阶段上。”(11)正是因为学习使得自然智能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康德尔认为,“学习、习惯化、敏感度与传统条件反射的基础形式,在原先存在的大量联结贮库中进行选择,并改变这个贮库的子集合(subset)的强度。这种观点包含了这样一个含义,即生物体所能从事的许多行为,其潜力就存在于大脑的基本构架之中,因而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说是受遗传与发展控控制的。通过改变原先存在的途径的效应,环境的因素和学习促使这些潜在能力得以产生,从而导致新的行为模式(pattern of behavior)的出现。”(12)
学习活动对智能发展的作用体现为在“先天”的基础上使智能得到发展。目前,有很多关于语言获得的个体发生顺序的发现,并且还有一些关于婴儿非常早期的视觉能力的数据。到目前为止,这些结果支持了智能的发展过程是内源性的材料而后发展观点。一方面,婴儿进行视觉归类的能力似乎被以往的经验研究严重低估了。另一方面,语言活动——尽管新生儿显然没有出现这种活动——似乎按照一定的顺序发展,只受到机体成熟状态相当大的影响,令人惊奇地很少受到环境信息剥夺的影响。而且,语言发展似乎即使在早期就遵守成人语法组织的许多普遍性。这些明显的个体发生中的范围特异性特征曾偶尔被人们解释为“问题解决的启发式”或“一般智力”结构的发展。但是,史密斯认为,这些解释都是漫不经心的,仔细考虑一下就会发现是非常失败的。不管怎样,可以认为服务于输入分析的神经机制是在环境中的释放因素作用下根据特定的、内源性的模式来发展的,现在还没有发现反面的证据。当然,这种观点与那种认为神经机制的实例就是相应的硬件神经结构的观点非常一致。并且,与那种认为这类系统处理的许多信息先天具有特异性的观点也是一致的;实际上,从加尔到乔姆斯基等提倡垂直官能的理论家都曾这样认为。在对其他种系的研究中,科学家也发现了学习在智能发展过程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甚至学习的过程会改变大脑的行为模式。从而使大脑表现出特殊的可塑性。例如,格里诺等对鼠的研究表明,突触的减少和增长与不同种类的经验有关。因此,当把鼠放在只供练习用的踏车中时,鼠的小脑中毛细管增加,而突触减少(由于缺少除了身体练习之外的刺激而造成已有神经通路的删除)。然而,如果把鼠放在促使它学习的丰富环境中,那么会产生树突生长和突触连接的明显增加。皮亚杰会欢迎这些发现,把它们看成是和自己早期的软体动物研究一致的,因为这正是他设想的变化的后成动力学方式,而和先天论的遗传展现的观点相反。皮亚杰的观点与史密斯的观点的主要区别是,史密斯坚持认为存在某些引导后成的先天规定的领域特殊性的倾向。幼小婴儿在发展开始时所具有的要比皮亚杰所假定的多。
学习对于智能发展的重要意义,不仅表现在个别的学习活动对于智能发展的重要作用,而且还表现在对于人类智能发展的较高层次。一些关心文化对人的发展造成的影响的分析家们,极为关注智能的上层结构。这一传统的主要代表,有米歇尔•科尔(Michad Cole)、希尔维亚•斯克雷伯纳(Sylvia Scribner)、简•莱乌(JeanLave)以及他们专攻心理学的同事们。除此而外,还有对符号系统感兴趣的人类学家克里福德•格尔兹。这些学者们几乎把他们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周围文化的组成。他们认为,通过对具有不同形式和力量的文化进行认真分析之后,才有可能发现对于认知能力的正确解释。格尔兹引用了吉尔伯特•拉伊尔的观点并表示赞同:“即使从隐喻的意义上说,心理也不能算是智能存在的‘地方’。相反,棋盘、讲台、学者的书桌、法官的板凳、卡车司机的座位、画家的房间以及足球场地,都是智能存在的地方。”他自己又补充说:“没有文化,人就是个怪物,就是虽然拥有可用的本能和少量可以辨别的情感,却没有智能的怪物。”(13)毫无疑问,这些人类学取向的评论家们,对感觉到的传统哲学方法的心灵主义,即认为所有的大脑能力均直接来自于人的理论,做出了反应,也向当代乔姆斯基这样的理论家(他最多只在口头上承认文化的作用)做出反应。他们强调了人从所属的周围环境中,更广泛地说,是从文化的集合性智慧中,获得符号、观念、思维方法的程度。这些研究者们所提出的普遍的论点是:尽管推理的结果以及人对于信息类型的敏感度在不同的文化中有很大的差别,但思维的过程到处都是一样的。
加德纳也指出:“很明显,我赞同乔姆斯基的观点。我感觉到在知识获取方面,对于早期形成的未经检验的经验主义解释,他的观点给予了必要的纠正。虽然我从乔姆斯基的著作中,并没有发现说明领域是如何以系统化的方式定义和分类的,但他和福多对于领域的描述,与我的描述完全一致。然而,乔姆斯基的观点似乎不可弥补的弱点,就在于它没有支持智能必须在富有意会的特殊价值观与功能等问题,基本毫无认识。乔姆斯基由于否认文化的角色,或者至少不承认它是重要的,导致创建的理论只有一副空架子。我们从他的理论中无法理解,一个社会是怎样行使自己的职能的?教育是怎样或者因为什么产生的?幼年的儿童为什么互不相同?为什么在不同的社会中与成人之间的差别更大?换句话说,尽管通过高明的直觉,也许能推断出它的基础结构,但它的上层结构(superstructure)被完全遗漏了。”(14)
不过,加德纳也指出:单纯采用这种人类学取向的研究方法所获得的论证也存在着缺陷。因为这种研究并没有表现出许多对内源性发展轨迹(endogenous developmental trajectories)的赞同,也没有必要设定一系列相对自我管理的心理计算机(autonomous mental computers),人的智能表现为单纯地服从自身生活于其中的文化的需要。相信存在自我管理的心理成分(mental components)至少会受到两种观点的批判。首先,自我管理的理论似乎认为,原始的发展曾受到生物体的内在因素的调节。而实际上文化及其解读的机制,从一开始就是存在着的。其次,自我管理的理论倾向做出假设,认为如果不是实际上预先人为设定的话,可能出现的发展结果是严格定向的。有一种更加注重文化作用的研究方法,强调了以下可能性,即某些尚未发现的文化,也许会执行我们甚至无法预见的操作,或者将来发展起来的文化,也会从预料到的方向上去塑造我们的智能。因此,在天赋论与习得论的跷跷板式的游戏中必须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毫无疑问,智能的出现既离不开极少的天赋的材料,也离不开学习的诱因。
人的智能活动表明,智能只能在实践活动中显现,而这种显现既需要人的先天理性,又需要后天经验积累。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它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因此,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所以,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15)福多指出:“在理性地操纵思维的表征能力时,人们的自由会受到一些限制。实际上,如果弗洛伊德主义者是正确的话,具有强制性方向的思维就会比外行们所设想的更多——这里说的不是强迫性。用搞计算机的人们的话来说,就是存在着对中央表征能力的‘执行控制’;并且整体的智力在某些方面包含了能够通过有益于实现目标的方式——简而言之,就是似乎可能引导你到某处的方式——来进行控制的能力。与此相反,知觉加工则明显地不管愿意不愿意都不顾及人们当时的情况。有句俗语‘我没法不听你说话’,从字面上足以表明这一事实:即人们不能不听的是话语的内容,而不仅仅是说出来的话语。”(16)阿奎拉指出,为了领悟一个事物,人类的智能并不是立即地一开始就具有完全的知识;勿宁说,它最初领悟的知识该事物的一个方面——即它的什么,这是智能首先的和特有的对象——然后,它才能理解该事物的本质所随附的特性、偶性和关系。
恩格斯指出:“我们统治自然界,绝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决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结合存在与自然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统治力量,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事实上,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习常过程所作的干预所引起的较近的或较远的后果。”(17)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也指出“理论思维无非是才能方面的一种生来就有的素质(另一个中译本把这句话译作‘理论思维仅仅是一种天赋的能力’。这种才能需要发展和培养,而为了进行这种培养,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现在还没有别的办法”。(18)所谓“生来就有的素质”就意味着先天性。这意味着确认理论思维是人的一种先天具有的能力。理论思维作为人的潜能,与经验本身无关;作为由潜能到现实的展开,有赖于既往哲学的训练和诱发;理论思维能力无疑需要后天的训练,通过特定条件的诱发而展现出来,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根据和理由是后天决定的。恩格斯还认为,作为人所特有的天赋,理论思维本身还只是一种潜能,它只能通过对超验规定的把握来表征并确证自身。而要提高理论思维的能力,只有通过学习“以往的哲学”才是可能的。
至此,如果我们还是把智能当作一成不变的某个东西去研究,肯定是错了。乔姆斯基强调人的智能方面是天赋能力的分别展现,皮亚杰则认为发展中的生命体必然经过统一的序列阶段而逐次展现人的智能。它们与关注文化环境产生的效应的人类学之间,应当说有可能形成一个富有建设性的中间地带,即认真思考个体与生俱来智能倾向的本质和完全不同的发展过程的立场,认真思考这些智能倾向与发展过程受特定实践与文化价值观(values of culture)影响和改造的途径。在心理学等具体科学中有学多人已经为此观点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例如:加福利尔•所罗门(Gavriel Salomon)、大卫•沃尔森(David Olson)曼等。每一个智能个体无一例外地都具有自己的智能表现方式。这种既有个性的智能特征成为一种个体相互区分的标识之一。个体具有共性的特征的智能是古往今来每一个人所具有的类特征。他们基本上是大同小异的。正像我们看到的那样,人类发展了成千上万年,天才永远只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当然,每个人对自己天赋的理解以及运用它的方式又或多或少有一些个体差异。所谓的天赋就是那些由遗传决定的东西,这里的遗传既有生物基因的遗传,又有文化基因的遗传。人类生活的每一个历史阶段,总是生活着不同年龄、不同世代的人,父辈总会自觉不自觉地把他们从其父辈那里继承来的文化通过社会生活传给下一代,如此递进,以至无穷。基于这两种文明的传承,人类的智能最终得以蓬勃发展。综上所述,智能是先天因素与习得行为在发展中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