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媒体创意经济 (文化创意与传播前沿丛书)
1.5.1 第一节 多次销售及版权
第一节 多次销售及版权

一、多次销售

媒体的发展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还记得你是如何收听音乐的吗?

在收音机调频搜索音乐?在随身听中插入磁带收听音乐?还是使用光盘CD?如今,越来越多的人直接在网上下载音乐到手机里,或者直接在豆瓣FM、网易云等媒体平台收听音乐。

在复制时代,文字作品和音乐作品等媒体产品的经济利益的实现,靠的是合法复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从而实现产业链各环节的利益。但在信息网络时代,媒体企业和媒体产品生产者面临的却是手机彩铃、互联网音乐搜索和下载,文字网站上传、下载和转载等等问题,面临免费被消费者享受的局面。

而且,不同于其他有形商品,买家和卖家之间单次实行的一次销售,媒体产品可以进行“二次销售”(即媒体企业先将内容产品卖给受众,然后再将受众数量卖给广告商,这常常是媒体的主要利润来源),甚至“多次销售”。比如一本图书,可以通过出版商发行纸质版,也可以通过电子版继续销售,图书还可以改编成电影、电视剧,进行更广泛的销售。在这个过程中,媒体产品的生产者先将内容传递给受众,之后受众会有所反馈,每一次销售环节其实都涉及“版权”问题。

媒体创意经济存在制造和包装知识产权问题,媒体产品的生产者如以高价格出售知识产权,便能获取利润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