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列强的灭国新法——“不劳兵而有人国”
毛泽东指出:“自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步一步地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的国家;战后,中国的领土与主权都受到破坏,开始丧失了政治上的独立地位。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是一个经济上自给自足的封建国家;战后,由于外国的经济侵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逐渐解体,中国沦为资本主义世界的商品市场和原材料供应地。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战后又增加了外国资本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而且逐步发展为最主要的社会矛盾。从此,中国人民开始肩负起对外反对外国侵略者的民族革命和对内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民主革命的双重任务。由于这一系列深刻变化,鸦片战争成为中国近代史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开端。
为了进一步扩大在中国的特权,英法联军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他们打到了北京西郊,火烧圆明园并大肆洗劫。《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的订立,使中国社会半殖民地程度进一步加深。
1895年,中国陆军、海军都在甲午战争中惨败,东邻小国日本居然打败了清王朝这个老大帝国,引起举国震惊,亡国的危机日益逼近。1895年4月,清政府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程度空前加深。
甲午战争中国的惨败和随之而来的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狂潮,促使人们反省、觉醒,开始用批判的眼光审时度势,寻找对策。戊戌变法运动应运而生,领导这次变法维新活动的是康有为、梁启超等。
1895年4月,在中国人民反对签订卖国条约的巨大声浪中,康有为、梁启超等发动当时在京参加会试的1300多名举人联名上书清帝,痛陈对日割地赔款必然丧失民心,助长列强进一步侵略中国的野心,加深亡国危机,并提出拒和、迁都、变法的主张。这便是有名的“公车上书”。参与这次上书的在京四川籍举人,有张联芳、杨锐等71人。爱国知识分子的上书请愿,冲破了清政府关于士人不得干政的禁令,使酝酿多年的维新思潮在深重的民族危机刺激下发展为爱国救亡的政治运动,其中也不乏川籍人士的身影:1895年8月,四川的宋育仁参加了强学会。1898年2月,在京的四川官员和举人数十人组织了蜀学会。同年4月,四川有十余人列名保国会。
在民族危机的压迫和维新派的推动策划下,帝党以及倾向维新派的官僚企图利用维新派的力量从慈禧太后手中夺回实权,以达革新内政和抵御外侮的目的。帝党与维新派渐呈联合趋势,并促成变法运动高潮的到来。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诏令“明定国是”,宣布变法,到9月21日变法失败,历时103天,史称“百日维新”,又因这一年是中国干支纪年的戊戌年,亦称“戊戌变法”。
9月21日,慈禧太后将光绪皇帝囚于中南海的瀛台,宣布重新训政,下令搜捕康有为等维新派人士。康有为、梁启超被逼亡命海外;谭嗣同、杨锐、刘光第、林旭、康广仁、杨深秀被捕,未经审讯即被斩杀于北京菜市口,史称“戊戌六君子”。除京师大学堂以外的新政措施全部被取消,近代中国探索国家出路的努力又一次宣告失败。
戊戌变法运动是近代中国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它的失败反而激起更多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对维新思潮的关注。尤其是亡命海外的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仍以“帝师”身份积极从事政治活动,期盼远比慈禧太后年轻的光绪皇帝重登大宝,实现他们君主立宪的夙愿。在他们的周围,聚集了不少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形成辛亥革命时期中国政坛上的海外立宪派。包括四川在内的全国许多省份的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大多是受维新思想的影响而关心国事,从而认真研读新学以寻求救国之路,投身于政治活动的。
“戊戌六君子”中的杨锐、刘光第均是四川人。
杨锐(1857—1898),字叔峤,四川绵竹县人。1875年入四川尊经书院,肄业。先后考得知县,在京任内阁中书、内阁侍读等职。在北京参与维新团体“强学会”、“蜀学会”的创立,与康有为过从甚密。1898年9月,曾受光绪皇帝召见,授四品卿衔,在军机章京上行走,参与戊戌百日维新活动。
戊戌六君子 ——杨锐
戊戌六君子 ——刘光第
刘光第 (1859—1898),字裴村,四川富顺县人。少年家贫,但聪慧好学,胸有大志。1883年考中进士,授刑部候补主事。任京官十余年间,关心国事,曾于1894年单独上书言事,陈请变法。他积极参加维新团体“保国会”、“蜀学会”的活动,在各种场合提出自己的变法主张。同杨锐一样,1898年9月,刘光第也曾受光绪皇帝召见,授四品卿衔,在军机章京上行走,参与戊戌百日维新活动。
宋育仁所著 《时务论》, 积极鼓吹变法维新思想
在四川省内,维新活动也较有成效地开展起来。川内的维新派人士通过办报刊、开学会、办学堂以及上书言事等方式,使四川风气大开,维新思潮得以较为广泛地传播。四川富顺县的宋育仁,曾就读成都尊经书院,得中举人、进士,在北京任职,也曾任驻外公使馆参赞,见闻较广,关心国事。他写出《时务论》、《采风录》等论著,鼓吹变法维新。省内外四川籍维新派人士的宣传组织活动,不仅为全国的维新活动增色添彩,也促使一代四川知识分子走出书斋,走出盆地,关心国家大事,心系民族兴亡,同时也对其后的四川政局和保路风潮的走向有较大影响。辛亥革命时期的四川留日学生人数之所以能在各省名列前茅,五四时期四川留法勤工俭学学生人数高居各省之冠,也可以从这里找到部分答案。
1901年9月7日,清政府被迫与英、德、法、俄、美、日、意、奥、西、比、荷11国订立了《辛丑条约》。《辛丑条约》是空前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是清政府对中国主权的大拍卖,它确立了列强与清政府之间主子和奴才的关系,标志着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形成。
《辛丑条约》订立后,清王朝再也不敢违背洋主子的意愿,它履行着“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诺言,而列强趁机加紧对中国的经济侵略,干着“不劳兵而有人国”的勾当。1904年,四川留日学生指出:“今日列强之灭国新法,实行于中国各省。”“灭国新法”意味着什么呢?与中国历史上多次出现的改朝换代不同,它不是毁灭宗庙和宫殿,也不是废置原有的帝王将相,而是掌握操纵政府和财政之权,剥夺人民生计,剥肤吸血,使其形容枯槁之后,国家就不成其国家了。1911年四川成都的《西顾报》指出:“近世列强之灭国新法,不外乎国债、援助独立、煽构战争等种种手段。而其最平易、最深沉、最稳当、最敏捷、最惨毒之法,则莫甚于铁路。故铁道者,兴国之捷径,亦灭国之利刃也。”
早在甲午战争后,英、法、俄、德等国就到清政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轮番喧闹,强行要求借款给清政府以偿还巨额的战争赔款。这些贷款均有实付折扣,有较高的年息,并且还有附加的涉及中国内政的条件,因而成为列强勒索清政府、榨取中国人民血汗的手段,是彻头彻尾的奴役性政治贷款。《辛丑条约》订立后,列强又故伎重演,争先恐后给予清政府铁路贷款,加紧掠夺中国铁路的贷款权和修筑权。1902—1903年间,正太、汴洛、沪宁三条铁路以清朝政府贷款修筑的方式,分别被俄国、比利时、英国所控制。这三条铁路的贷款总额达白银4200万两,实付9成,年息5%。此外,还以铁路财产及进项为担保,并享有部分对于铁路的管理权,实则取得了铁路的间接控制权。这种间接控制权,有时甚至还附有开采铁路附近的矿产、架设电线和铺设支路等权益。而列强通过巧取豪夺获取在中国的铁路修筑权,便可以直接投资,实则取得了铁路的直接控制权。早在1896年,沙俄通过《中俄密约》取得了横贯黑龙江、吉林两省长达1700公里的铁路修筑权。1898年,芦汉铁路(即京汉铁路的一段)的修筑权和经营权落入俄、法两国。清政府共举借铁路外债30余次,大部分是在20世纪的前十年间。1903年,俄国修成中东路、南满路;1904年,德国修成胶济路;1909年,法国修成滇越路。此外,至1911年,列强在中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铁路便有京奉、京汉、正太、沪宁、汴洛、道清、广九、津浦、沪杭甬、新奉、吉长等铁路。另有粤汉、川汉铁路因四川保路运动和辛亥革命导致清王朝的覆灭,列强控制这两大铁路的目的没有达到。在中国当时9618公里的铁路总里程中,自主铁路里程仅有665公里,占总里程的6.9%;而帝国主义直接经营的铁路有3758公里,占39.1%,间接经营的铁路有5192公里,占54%。
当时,人们将铁路比作人身上的血管,血管被他人控制以后,这人也就血脉不通、受人摆布,乃至形容枯槁、行将就木。20世纪初年中国铁路被列强控制的现实,从一个重要的方面表明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程度正在逐步加深,国将不国。中国人民之所以掀起收回路矿运动,筹资自办铁路和矿场,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人们将铁路、矿山与爱国、救国紧密地联系起来了。
1909年 《民呼日报》 刊登漫画, 揭露西方列强联合掠夺中国铁路。 图中的龙灯象征中国铁路, 举龙灯者为英、 法、 德、 美、 俄、 日等
通过投资开矿办厂、开设银行以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也是这一时期列强“不劳兵而有人国”的手段。据不完全统计,1895年到1913年间,外国在华设厂136家,资本总额为10315.3万元,其中1900年到1911年间就设厂100家。以煤矿业为例,1904年后的两三年时间里,英、法、美、比、俄、意等国依仗不平等条约和清政府颁布的《矿务章程》,攫取了中国十多个省份的矿产开采权,包括云南、四川、贵州、安徽、吉林、广东、浙江、蒙古、广西、热河、奉天、直隶等地的金矿、煤矿、银矿、铁矿、铅矿。至1913年,中国的煤矿总产量约为1288万吨,其中列强控制的煤矿产量约为713万吨,约占总数的55.4%。在机械采矿方面,列强的垄断更加突出。在760余万吨的全国机械采煤总量中,帝国主义直接经营和控制的开滦、福公司、抚顺、本溪湖、山东华德、井陉、临城七大煤矿的产量便超过600万吨。在轮船航运业,进出中国各通商口岸的吨位数,中国轮船所占不到两成,而外国轮船则占八成以上。西方列强在中国的银行业务更是急剧扩张,到1911年共有14家外国银行,形成了控制中国各通商口岸货币市场的银行网。这些银行经营对华贷款、发行货币、操纵汇兑、投资办厂,是控制中国金融业乃至经济命脉的罪魁祸首。当时中国市场上流通的货币总量为25亿元,其中外国银圆有11亿元,外国纸币3亿多元,共占流通货币总量的55.7%。其他如生铁、卷烟、机器纺织、电力等行业,也基本上由列强控制与垄断。
各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企业大多对中国人民实行了敲骨吸髓式的剥削压榨,以获取高额利润。1895—1913年,47家主要外国在华企业的平均账面利润达14.14%,个别企业甚至高达30%—40%。而在同一时期,资本主义国家在其本国的工业利润率却很少超过10%的。
陈天华在《猛回头》中写道:“列位!你道于今灭国,仍是从前一样吗?从前灭国,不过是把那国的帝王换了座位,于民间仍是无损。于今就大大的不同了,灭国的名词叫做民族帝国主义。”这民族帝国主义就是专门对他国实行灭国灭种,其手段是:“先假通商,把你国的财源如海关等一手揽住,这国的人渐渐穷了,不能娶妻生子,其种自然是要灭”;“或先将利债借与你国,子息积多,其国永远不能还清”;“或修铁路于你国中,全国死命皆制在他手”;“或将你国的矿产尽行霸占,本国的人倒没有份”。20世纪初的中国社会,已经类似于陈天华所述的情况了。
外国列强“不劳兵而有人国”的目的基本已经达到,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朝封建政权暂时被“保全”了,而中国国家主权依然在不断地丧失,中国人民被套上一根又一根沉重的锁链,中华民族仍然在痛苦中呻吟,中华民族与外国帝国主义的矛盾也因此不断激化。随着巨额庚子赔款的分摊以及清末新政的推行,旧税加上名目繁多的新捐,广大人民群众负担更重,抗税抗捐斗争此起彼伏,革命风潮日益劲吹。清政府为保全自身统治而不惜“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面目,越来越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看清,人民群众与本国封建主义的矛盾日益加深。当上层统治阶级不能照旧统治下去,下层群众不能照旧生活下去的时候,革命就必然会发生。近代中国社会两大基本矛盾的不断加剧,预示着革命的时机已经成熟。1911年的四川保路风潮就是在这样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发生发展,最终成为辛亥革命的导火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