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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词学史 (修订版)
1.4.1 第一节 明人的词体观念与词体的继续衰微
第一节 明人的词体观念与词体的继续衰微

在元代初年虽然词体已趋于衰微,但因有一群宋遗民尚活跃于词坛,而且他们的词作的艺术水平很高,所以从词的发展过程来看可算是宋词的余波。元代中期以后,词与音乐的关系完全分裂,北曲以绝对的优势代替了词体而成为一时代之文学。这时词作甚少,词话仅见于吴则礼的 《吴礼部诗话》末附的七条,其中又绝大部分是谈宋人词的。明代文学家王世贞说:“元有曲而无词,如虞 (集)、赵 (孟)诸公辈,不免以才情属曲,而以气概属词,词所以亡也。”(《艺苑卮言》附录,《弇州山人四部稿》卷一五二)从元代文学的总趋势来看 “词亡”是基本现实的,但其衰亡绝不单纯是才性投放的对象问题,自有其更为复杂的历史文化的原因。

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历史进程是迟缓、曲折而特殊的。公元1368年明政权建立之后致力于恢复发展社会经济;到了明代中叶 (16世纪),我国城市经济再次得到新的发展,商品经济活跃,出现了规模很大的手工作坊,纺织业特别发达,市民阶层空前扩大,在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中都明显地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与此同时,封建统治阶级不断调整了统治思想和统治方法,加强了封建势力和封建意识。由于十分复杂的社会的、经济的、历史的原因,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缺乏良好的生长发育环境而陷入停滞不前状态,不仅没有发展为近代资本主义,而且很快便萎缩了。在文学艺术方面,我们可以看到封建的宿命观念与迷信观念的增强,市民的庸俗趣味与统治阶级腐化享乐意识交融,这一切的汇合而结成一种文化的怪胎。明代文化的特质在明人的词体观念里也部分地表现出来。

明人词体观念的基本定势是出于对南宋和元初词坛的雅正与清泚的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的反动,趋向于浅俗与香弱。五代时秾艳的 《花间集》与南宋流行的浅近香艳的 《草堂诗余》,成了明人作词时学习和仿效的范本。这是明人根据社会审美观念而作的选择。明代统治者大力提倡理学,宣扬禁欲主义,但统治者实际上又私下变态地纵欲。不少文人在通俗文艺中公开声言反对理学思想对于人性的桎梏,为人的情欲需要作大胆的辩护。明人也沿袭五代和北宋人将词体作为表现私人生活场景的工具,所以他们在论词时公然反对南宋人 “雅正”的论词主张。如王世贞便鲜明地表示对艳词的赞赏态度,不愿披着儒者的伪装,而 “宁为大雅罪人”。他说:

盖六朝诸君臣,务裁艳语,默启词端,实为滥觞之始。故词须宛转绵丽,浅至儇俏,挟春月秋花于闺幨内奏之,一语之艳,令人魂绝,一字之工,令人色飞,乃为贵耳。至于慷慨磊落,纵横豪爽,抑亦其次,不可作耳。作则宁为大雅罪人,勿儒冠而胡服也。

—— 《艺苑卮言》附录

我国从汉儒论诗开始,文学上便有正变之争,而后来以 “言志”的符合 “诗人之旨”的文学视为正体,将浮艳的文学视为变体而排斥。王世贞重申了宋代传统的词体观念而走向极端,发挥了欧阳炯 《花间集序》里词体创作主张。他将词体的基本特征概括为 “香弱”,如说:“温飞卿作词曰 《金荃集》,唐人词有集曰 《兰畹》,盖取其香而弱也。然则雄壮者固次之矣。”(《艺苑卮言》附录)清人沈曾植指出:“此弇州 (王世贞)妙语。自明季国初诸公,瓣香 《花间》者,人人意中拟似一境而莫能名之者矣。”(《菌阁琐谈》)“香弱”确实是明人关于词体特征的认识,也是明词的基本艺术风格。

早在北宋时流传着一则关于黄庭坚作艳词的词话:“黄鲁直初作艳歌小词。法秀道人谓其以笔墨诲淫,于我法中当堕泥犁地狱。鲁直自是不复作。”(《扪虱新话》上集卷三)宋人对这桩词坛公案的态度很不一致。明人从他们对词体性质的理解而为黄庭坚辩护,批评以法秀为代表的禁欲主义。如俞彦说:

佛有十戒,口业居四,绮语、诳语与焉。诗词皆绮语,词较甚。山谷 (黄庭坚)喜作小词,后为泥犁地狱所慑,罢作,可笑也。绮语小过,此下尚有无数等级罪恶,不知泥犁下那得无数等地狱。髠 (指法秀)何据作此诳语,不自思当堕何等狱耶?文人多不达,见忌真宰,理或有之。不达已足蔽辜,何至深文重比,令千古文人短气!

—— 《园词话》

这里痛快淋漓地从逻辑上揭露了法秀的荒谬,以为他们是出自对人才的嫉妒而有意深文罗织,横加罪名。俞彦为艳词的辩护,其态度的激烈是大大超过宋人的。明代学者杨慎关于词体艺术风格的渊源的认识,也同王世贞一样,以为是源自六朝艳丽的诗风。他说:

大率六朝人诗,风华情致,若作长短句,即是词也。宋人长短句虽盛,而其下者有曲诗、曲论之弊,终非词之本色。予论填词,必泝六朝,亦昔人穷探黄河源之意也。

—— 《词品》卷一

我们从明代词学文献中所见到的关于词体性质的认识都趋于艳丽香弱,意见较为一致。明末词人陈子龙关于词体的认识是较为深刻的,在 《三子诗余》里所表述的见解是颇具总结性的。他说:

诗与乐府同源,而其既也,每迭为盛衰。艳辞丽曲,莫盛于梁陈之季,而古诗遂亡。诗余始于唐末,而婉畅秾逸,极于北宋;然斯时也,并律诗亦亡。是则诗余者,匪独庄士之所疾抑,亦风人之所宜戒也。然亦有不可废者。夫风雅之旨,皆本之情,情之作必托于闺幨之际。代有新声,而穷想拟议,于是以温厚之篇,含蓄之旨,未足以写哀而宣志也。思极于迫琢而纤刻之辞来,情深于柔靡而婉娈之趣合,志溺于燕惰而妍绮之境出,态趋于荡逸而流畅之调生;是以缕裁至巧而若出自然,警露已深而意会未尽。虽曰小道,工之实难,不然何以世之才人,每濡首而不辞也。

—— 《安雅堂稿》卷三

显然,陈子龙试图为明人的词体观念寻求文学传统的根据,于是曲解了儒家的 “风雅之旨”。他以为 “温柔敦厚”的诗教不可能充分地 “言情”,必然由于艺术的想象、情感的热烈或意志的沉溺而在词里表达出超越诗教的东西。按照他的理解,这又是符合 “风雅之旨”的;因为 “风雅之旨”,皆本言情,既然 “言情”,为什么又不充分地宣泄与表达呢!这种意见是在新的文化条件下对中国文学传统所作的修正。

梁启超谈到明代学风时曾说:

浮伪之辈,摭拾虚碎以相夸煽,乃甚易易;故晚明“狂禅”派,至于 “满街皆是圣人”,“酒色财气不碍菩萨路”,道德且堕落极矣。[2]

明代中期以后市民庸俗趣味的泛滥和文人出于对理学思潮的反动而产生病态的享乐意识。从某种角度来看,它们虽然具有一定的反封建意义,但却仅停留在非常肤浅的表层,缺乏积极的意义和理想的追求。在这种文化背景下所形成的明人的艳丽香弱的审美趣味,并未推动词体文学创作的发展。当然,明代词的创作没有出现繁盛的局面不仅是由于社会的浅薄病态的艺术风尚,而且还有其内部的原因。

元代以来词的音谱失传,使倚声填词失去了依凭的标准。明人对于词体由音乐文学转化为纯文学的情形尚不能适应,缺乏写作经验,因而普遍出现词律粗疏的现象。宋人的词集在元代大量散佚,明人对宋代名家词集未能进行认真的整理学习。他们仅将 《花间集》和 《草堂诗余》作为学习的范本,徒事模拟,不去进行新的艺术探索;因而作品没有获得真正的艺术生命。文人的主要注意力已转移到传奇、小说和通俗小曲的创作上去了。他们普遍地将词体视为 “诗余”,仅仅作为一种陈旧的小技而已。在中国词史上,明代是一个中衰的时代。关于这点,明人也是很坦率地承认的。陈霆说:

予尝妄谓我朝文人才士,鲜工南词。间有作者,病其赋情遣思,殊乏圆妙,甚则音律失谐,又甚则语句尘俗,求所谓清楚流丽,绮靡蕴藉,不多见也。

—— 《渚山堂词话》卷三

王世贞说:

我朝以词名家者,刘诚意伯温 (基)秾纤有致,去宋尚隔一尘;杨状元用修 (慎)好入六朝丽事,似近而远;夏文愍公谨 (言)最号雄爽,比之辛稼轩觉少精思。

—— 《艺苑卮言》附录

陈子龙说:

本朝以词名者如刘伯温、杨用修、王元美 (世贞),各有短长,大都不能及宋人。

—— 《安雅堂稿》卷三

他们将本朝名家词与宋人比较,皆自愧不如。清代词学家对明词也无好评。清代中期王昶继朱彝尊 《词综》体例而编选了《明词综》,他说:

盖明初词人犹沿虞伯生 (集)、张仲举 (翥)之旧,不乖于风雅;及永乐以后,南宋诸名家词皆不显于世,惟《花间》《草堂》诸集盛行;至杨用修、王元美诸公,小令、中调颇有可取,而长调则均杂于俚俗矣。然一代之词,亦有不可尽废者。

—— 《明词综序》

这应是对明词所作的最公允的评价了。陈廷焯将明词与清词相比较,认为:

词至于明,而词亡矣。伯温 (刘基)、季迪 (高启)已失古意。降至升庵 (杨慎)辈,句琢字炼,枝枝叶叶为之,益难语于大雅。自马浩澜 (洪)、施阆仙 (绍莘)辈出,淫词秽语,无足置喙。明末陈人中 (子龙)能以秾艳之笔,传凄婉之神,在明代便算高手。然视国初诸老,已难同日而语,更何况唐宋哉!

—— 《白雨斋词话》卷三

“诗余”说在明代最为流行,蒋兆兰很深刻地分析了这一错误观念给明词带来的不良影响,也对明词作了否定的评价。他说:

《说文》云: “词者意内而言外也。”当叔重 (许慎)著书之时,词学未兴,原不专指令、慢而言。然令、慢之词,要以意内言外为正轨,安知词名之肇始,不取义于叔重之文乎?至如乐府之名本诸管弦,长短句之名因其句法,并无关得失。独至 “诗余”一名,以 《草堂诗余》为最著,而误人为最深。所以然者,诗家既已成名,而于是残鳞剩爪余之于词,浮烟涨墨余之于词,诙嘲亵诨余之于词,忿戾慢骂余之于词,即无聊应酬、排闷解酲莫不余之于词。亦既以词为秽墟,寄其余兴,宜其去风雅日远,愈久而弥左也。此有明一代词学之蔽,成此者升庵 (杨慎)、凤洲 (王世贞)诸公,而致此者实 “诗余”二字,有以误之也。

—— 《词说》

以上可见,无论明人或是清人都清楚地认识到了明词的严重缺陷和不景气的现象。明词的中衰确是历史的事实。


[1] 吴梅:《词学通论》第142页,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

[2] 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第6页,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