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自由万岁
从乞丐到富翁,让哈克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哈克在道格拉斯寡妇那儿究竟生活得怎样?是否真的成了上流社会的一分子?
哈克现在成了富翁,又有了道格拉斯寡妇的保护,顺理成章地进入了社交场合,确切地说,是硬被拖进去的。每天早上,寡妇的仆人都把他打扮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每天晚上,他都睡在洁白无瑕的被单上,那上面一个污点也没有。总之,他现在的生活一点都没有让他感到熟悉和温暖,他不得不拿着刀叉吃饭,还得用杯子、碟子、餐巾,谈话中还不得带脏字,弄得他像吃饭少了佐料一般索然无味。所谓的文明,已经连手带脚地把他牢牢地捆绑了起来。
这种折磨哈克足足忍受了三个星期。忽然有一天,他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寡妇急得要命,镇上的人也帮着她寻找,但两天过去了,还是一点线索都没有。第三天一大早,汤姆就到屠宰场后面的几只旧空桶里去找,果然在那儿找着了睡得正香的哈克。他刚吃了些偷来的残汤剩饭,头发乱蓬蓬的,脸上脏兮兮的,还穿着那套又破又滑稽的老衣服。汤姆把他撵出来,叫他快回去。
哈克一听这话,脸上迅速失去了自由自在的快乐神情。他愁眉苦脸地说:“别再说了,汤姆。那简直不对路,根本就不是我该过的日子。寡妇是个好人,对我也够朋友。可是叫我按她的规矩行事,简直是要我的命。她规定我早上得在同一个时间起床,也不管我是早就醒了,还是睡得正香;每天还要梳呀、刷呀的,还得穿那些衣服,憋得我喘气都不顺,穿上了之后我是坐也不敢坐,躺也不敢躺,更不敢四处打滚;到了星期天,还要穿那要命的鞋子,坐在教堂里,听那狗屁布道;而且寡妇吃饭要摇铃,睡觉要摇铃……凡事都要摇铃,简直烦死我了。”
“可是大家都是那样过的呀,哈克。”
“汤姆,别人怎样过不干我的事。反正我受不了,再过下去,非得要了我的命不可。吃的东西也来得太容易了,我觉得吃着没滋味。而且,我干啥事都要去征求寡妇的同意。说话也要合规矩,弄得我每天只好跑到顶楼,随便乱骂一阵,嘴里才好受一点。还有,你们读的那学校也要开学了,要我到那儿去待着,我怎么受得了啊。汤姆,汤姆,你说发了财有什么好?简直招来了受不完的罪。总之,我还是觉得自己这套衣服舒服对劲,这桶睡觉也正合适。汤姆,我不想有钱了。你把我那份也拿去吧,到时候你给我个一角二角就行了,而且别常给,因为什么东西来得太容易,就会叫我瞧不起的。你就这样给寡妇带话去吧。”
“哈克,我哪能那么办呀。其实你再适应几天,那种生活保管你喜欢。”
“喜欢?我喜欢树林、喜欢河流、喜欢这些大桶,跟它们在一起就是舒服。真要命!咱们刚找到了枪,找到了洞,准备去当大强盗,就碰到了这种倒霉事。”
汤姆眼睛一亮:“哈克,发了财咱们照样可以当强盗呀。”“噢,那可妙极了。汤姆,你不是骗我的吧?”
“骗你干吗?不过,强盗都是些体体面面的人。你要是老这副脏样子,我可不让你入帮。”
哈克像戳了洞的皮球——泄气了。他哀求地说道:“汤姆,你对我一向很够朋友,你总不会把老朋友拒之门外吧?汤姆,你说是不是?到底怎么样?你说呀,汤姆!”
“哈克,我哪是想把你拒之门外呀。可是,可是,你这个寒碜样,人们会说我的帮实在没气派。你看,我可不喜欢被人这样说。你也不喜欢吧,老兄?”
哈克一下子不知如何是好,心里在激烈地斗争着,最后他说:“好吧,只要你让我入帮,我就再回寡妇那儿熬一个月试试看。”
“嘿,兄弟,一言为定。我会跟寡妇说,让她对你放松一点的。”
“真的吗?那太好了。只要她把那些最严厉的规矩放一放,我一定不当着人的面骂人、抽烟。我一定拼命熬呀熬,熬死了也不怨谁。可是,汤姆,咱们的强盗帮什么时候成立呢?”
“就今天晚上。咱们今天举行宣誓仪式。”
“什么仪式?”
“就是叫大家发誓,大伙一定要互相帮助,被人抓住也不许泄露秘密,哪怕被人砍成肉酱也不能说。要是谁违反了规矩,就要把与他有关的人通通杀掉。”
“哇,那可是棒极了,棒极了!汤姆,还真有你的。”
“是啊,我也觉得蛮不错的。宣誓得在半夜进行,最好是在一个阴森森的鬼屋里,可惜那些屋子都被拆掉了。”
“是啊,不过半夜倒是挺好的。”
“说得也是。到时咱们还要在棺材上发誓,还要用自己的血签名。”
“哇,那可真像一回事了,比当海盗还要强上一百倍。我决定一辈子跟寡妇住在一起,等到将来我成为一个响当当的大强盗,等到大家都在讨论我的时候,我猜她准会因为当年把我从泥潭里搭救出来而感到自豪的。”
故事只能写到这儿就收尾了。因为再往下写的话,就不是小孩子的故事,而是大人的故事了。写大人的故事很简单,写到结婚就收场。可小孩子的故事,就必须见好就收。
这本书里的人物至今还欢畅富足地活着。不过关于他们成年后的生活,目前还要保密。如果哪一天有兴致了,咱们再把它拿出来乐一乐。
阅读鉴赏
结尾再次展现了作者马克·吐温幽默与讽刺相结合的写作手法。通过哈克对在道格拉斯寡妇家的境遇的描述,让读者对那种呆板束缚的生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