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村 庄

村 庄

上午锄完地之后,也许在看书写作之后,我通常到湖里再洗个澡,游一会儿泳,横跨其中一个小湾,洗去身上干活的尘垢,或者解决学习带来的最后一个难题,下午就完全自由了。每一两天我散步到村子里,去听听那儿的永无止境的闲言碎语,或者是口口相传,或者是在报纸上互相转载,如果按顺势疗法那样微剂量地摄入,却也和树叶的飒飒声及青蛙的咕咕声一样,有它们令人耳目一新的方面。正如我在林中散步为的是看鸟和松鼠,我在村中散步是看人和小孩;我听见的不是松间的风声,而是辚辚的车声。从我的屋子往一个方向看去,河边草地上有一群麝鼠;在另一边的地平线上,在榆树和梧桐树丛下有一村子忙碌的人,对我来说,他们和草原犬鼠一样令我感到好奇,一个个坐在洞口,或者跑到邻居家去闲扯。我常常去那儿观察他们的习性。在我看来,村子像个巨大的新闻编辑室;在一侧,他们出售干果和葡萄干,或者盐和玉米粉及其他食品杂货,以支持它的运作,就像当初在国家街的雷丁公司(1)的情形一样。有些人对于前一种商品,即新闻,有着如此巨大的胃口和如此良好的消化器官,能够一动不动地永远坐在大街上,让新闻像地中海季风那样沸腾着飒飒吹过他们,或者像吸入了乙醚,只会产生麻木感不觉得疼痛,——否则听新闻常常会使人感到痛苦,——而不影响意识。当我在村子里闲逛的时候,几乎从来不会看不见一排这样的人物,他们不是坐在梯级上晒太阳,身体往前倾着,眼睛带着放浪的神情时不时地左右顾盼,就是靠在谷仓上,手放在口袋里,好像是要支撑起谷仓的女神柱一般。由于通常总是在户外,他们什么风声都听得见。这些是最粗制性的工场,一切闲言碎语在里面先粗加整理或经过破碎,然后倒进室内更为精密的料斗里去。我注意到,村子的要害部分是食品杂货店,酒吧,邮局和银行;作为机器的必要部件,他们还有一口钟,一门炮,一台救火车,放置在近便的地方;房屋面对面地排列在街巷两旁,以充分发挥人的作用,这样,每一个过客都逃脱不了受到夹攻,每一个男女老少都能够有机会对付他。当然,安置在离巷口最近的人,他们看到的最多也最易被看见,并且是第一个出击的人,为这个位置付出的价钱最高;而几个零星散布在边缘的居民,那里房屋之间开始出现很大的间隔,过客可以翻墙而过,或拐进小路逃走,这里的居民支付的土地税或窗户税自然是很低的。四面八方都挂出了招牌来引诱过客;有的抓住他的胃口,如小酒店和小餐馆;有的抓住他的爱好,如纺织品店或珠宝店;有的抓住他的头发或脚或裙子,如理发店,鞋店,或服装店。此外,还有更为可怕的长期有效的邀请,请你拜访每一家,而且在这些时候总会有许多人。大多数情况下我都成功地摆脱了这些危险,我要么立刻大胆地毫不犹豫地直奔目标,像那些受到夹攻的人接受的建议那样,或者使自己专心想着高尚的事物,像奥菲士(2)那样“弹着里拉琴高唱对诸神的颂歌,淹没了塞壬(3)的歌声,避开了危险”。有时我突然奔逃而去,没有人知道我的下落,因为我不怎么在乎行为是否优雅得体,钻篱笆缺口从不犹豫。我甚至习惯于闯进人家的家里,在那里受到很好的招待,在听完了要闻和筛选出的最后一批新闻后,诸如什么已经平息了,战争与和平的前景,世界有可能长久团结吗,等等,他们让我从后街离开,于是我逃回到了树林里。

当我在镇子里呆得很晚后出门将自己投入黑夜之中,是件非常愉快的事情,尤其在漆黑的狂风暴雨之夜,从某个明亮的客厅或讲演厅开航,肩上扛着一袋黑麦或玉米粉,向着我林中舒适的港湾驶去,把外面的一切捆结实以后,便带着一堆欢快的思想退到甲板下面,只把我的躯壳留下掌舵,当风平浪静的时候,甚至把舵固定住。“航行之际”,在船舱的炉火旁我的脑子里有许多令人振奋的思想。尽管我遇到过一些强烈的风暴,但是不管什么样的天气,我从来没有失过事或遇过险。在森林里,即便是在普通的夜晚,也比多数人想象的要黑得多。我经常需要抬头看小路上方树和树之间的空隙来认路,而在没有车道的地方,要用脚来探我自己踩出来的模糊的小道,或者用手摸一些具体的树,靠我熟悉的它们之间的位置关系来辨别方向,比方说,在最黑的夜里总会摸着穿过树林深处两棵距离不到18英寸的松树。有时候,在黑暗、闷热、潮湿的夜晚,像这样很晚回家,用脚探着眼睛看不见的小路,一路沉醉在幻想之中,心不在焉,直到需要用手去打开门闩,才惊醒过来,走的路连一步都回忆不起来了,我觉得,也许,如果身体的主人抛弃了它,它也会找到回家的路,就像没有帮助手也能够找到嘴一样。有好几次,当客人碰巧呆到了晚上,而正巧又是个很黑的夜晚,我不得不把他带到房子后面的车道上,然后指出他应走的方向,而要保持方向,他应该靠他的脚而不是眼睛认路。在一个漆黑的晚上,我就是这样指引两个在湖里钓鱼的年轻人上路的。他们住在森林外大约一英里的地方,对路是相当熟悉的。一两天以后,其中的一个告诉我,他们在自己住处附近转来转去,转了大半夜,直到快天亮了才到家,由于夜里下了好几场大阵雨,树叶湿淋淋的,到家时他们浑身都湿透了。我听说,在俗话所说的夜色浓得可以用刀子切开的黑夜里,许多人甚至在村子里的街上都会迷路。有的住在郊外的人,赶着马车到镇子里来办货,不得不在那里过夜;出门拜访的绅士和淑女们,离开要走的路线才半英里远,就只能用脚摸索着找人行道,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拐弯了。无论什么时候在森林中迷路都是令人惊奇的、难忘和宝贵的经历。经常是,在暴风雪中,即使是大白天,人们走到一条熟悉的路上,却发现根本说不清哪条路通向村子。尽管他知道自己在这条路上走过了一千次,还是认不出一点特征来,对他来说,这条路就像一条在西伯利亚的路那样陌生。当然,到了晚上就更让人糊涂了。我们寻常随意行走的时候,总是不断地像引航员那样,根据某些熟悉的灯塔或岬角来操舵,如果我们在通常的航线上走过了头,我们的脑子里仍然有着某个邻近的岬角的方位,虽然我们不一定意识到这一点;直到我们完全迷了路或者转了向,——因为人在这个世界上只需要闭着眼睛转上一圈就会迷失方向,——才会充分体会到大自然的浩瀚和奇特。不论人是从睡眠中还是从心不在焉的状态下清醒过来,都需要再看看罗盘上的度数。非得到我们迷了路,也就是说,非得到我们失去了世界,我们才开始发现自己,才会意识到我们的处境,才会意识到我们之间关系范围之无限。

在第一个夏天将近结束的时候,一天下午,我到村子里补鞋匠那里去取一只鞋,我被捕进了监狱,因为,正如我在别处已经说明过的那样(4),我没有给一个在议会门口像买卖牲口一样买卖男人、女人和儿童的州纳税,也不承认它的权力。我到林中生活本来是出于别的原因。但是,无论一个人走到哪里,别人会追踪他,用他们肮脏的公共机构折腾他,如果做得到,就要强迫他属于他们那绝望的共济会式的社会。不错,我可以进行更强有力的反抗,也多少会有一些效果,可以“疯狂”地反对社会;但是我宁愿社会“疯狂”地反对我,因为绝望的一方是它。然而,第二天我就被释放了,拿到了那只补好的鞋,及时回到林中,到美港山去享用黑浆果大餐。除了代表州政权的人之外,我从来没有受到过别的任何人的骚扰。除了放文件的书桌之外,我不用锁,也不用插销,我的门闩或窗户上连个钉子也没有。白天黑夜,我的门从来不上闩,虽然我会几天不在家;就连第二个秋天,我在缅因州的森林里一呆两个星期也是如此。可是,我的屋子比由一纵队士兵包围保护还要受到尊重。疲劳的四处漫游的人可以在我的炉火旁休息、暖暖身子,文人学士可以读我桌子上的几本书消遣,好奇的人可以打开我橱柜的门,看看我吃剩下了什么东西,晚餐会有什么吃的。然而,尽管各阶级都有许多人经过这里到湖边去,我却并没有感到什么严重的不便,除了丢过一本小书,一册荷马的作品之外,我没有丢过别的东西,也许是因为那本书不该烫金,我想现在是在我们兵营的一个士兵那里。我相信,如果所有的人都像我那时的生活那么简朴,就不会有偷盗和抢劫。这种事情只有在一些人拥有的东西多于他们的需要,而另一些人却没有足够的东西的社会里才会发生。蒲柏(5)译的荷马不久也就会得到适当的分发。——

Nec bella fuerunt,

Faginus astabat dum scyphus ante dapes.(6)

人们不会以战争骚扰,

当他们需要的只是山毛榉木的碗钵时。

“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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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波士顿一家书店。

(2) 奥菲士,希腊神话中的诗人和歌手,善弹竖琴,弹奏时猛兽俯首,顽石点头。

(3) 塞壬,希腊神话中半人半鸟的女海妖,以美妙歌声诱惑过往海员,使驶近的船只触礁沉没。

(4) 见1849年发表的《消极抵抗》一文。

(5) 蒲柏(1688—1744),英国诗人,翻译过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

(6) 引自古罗马诗人提布卢斯(前54?—前19?)《挽歌》。

(7) 引自孔子《论语·颜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