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客
我认为,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喜欢交往,并且很乐意像条水蛭一样,一时把自己紧紧吸附在碰到的任何精力充沛的人身上。我天生不是个隐士,如果我有事情要到酒吧去,很可能最坚定的酒吧常客呆得也没有我久。
我家里有三张椅子;一张用以独坐,两张用以交友,三张用以社交。当客人来得出乎预料地多,只有第三张椅子供他们大家用,但是他们一般站着,以节省地方。一个小小的房子能够容纳这么多大个子的男女,真是令人惊讶。我曾同时有过25或30个人,连灵魂带躯体都在我家里,然而我们分手时,却常常并没有意识到我们彼此曾挨得很近。我们的许多房子,无论是公共建筑还是私家住宅,有着几乎数不清的房间,巨大的大厅和存放美酒以及其他和平时期的军需品的地窖,在我看来,对于里面的居民来说是大得太过分了。它们这么大,这么豪华,居民显得只是寄生在里面的害虫。当侍者在特雷蒙特或阿斯特或米德尔塞克斯大酒店(1)的门前发出通报时,我惊奇地看到从公共的门廊里爬出一只可笑的老鼠,很快又溜进了人行道上的某个洞里。
我有时候感觉到,这样小的房子不方便的地方之一是,当大家开始用大字眼表达深刻的思想的时候,很难和客人之间拉开足够的距离。你要给自己的思想量好启航的空间,跑上一两圈,才能抵达港口。你思想的子弹必需克服倾侧和跳跃,进入最终的稳定路线,才能到达听者的耳朵里,否则会从他脑袋的一侧钻出来。另外,我们的句子也需要有展开并形成它们的纵队的空间。个人,和国家一样,必须有适宜的、宽阔的自然边界,甚至在边界之间有相当一片中立地带。我发现隔着湖和对面的朋友谈天简直是种少有的奢侈。在我的屋子里,我们离得这么近,根本没法听清别人的话,——我们说话的声音不能低却又让人听得见;就像当你把两个石子离得非常近地扔进静水中的时候,它们就破坏了彼此的起伏节奏。如果我们只是些过于健谈,叽叽嘎嘎说个不停的人,那么站得很近,紧挨在一起,能够感觉到彼此的呼吸还不算要紧;但是如果我们说话是含蓄和沉思的,我们就想离得远一些,好让体温和潮气有机会散发。如果我们想享受我们身上具有的可以意会不可言传的最为亲密的交往,就不仅必需沉默,而且一般来说身体之间的距离要远得互相无论如何也听不见彼此的声音。根据这个标准,说话是为了方便听觉不好的人,但是有许多美好的事情,如果需要大声叫喊出来是无法说的。随着谈话开始带上了更崇高和更庄严的口气,我们逐渐把我们的椅子拖得越来越远,直到碰到相对的墙角,这时一般就觉得地方不够大了。
然而我“最好”的房间,是我房子后面的松树林,这是我的退隐厅,随时准备好了迎接客人,太阳也很少照到它的地毯上。夏天,当贵客来访的时候,我把他们带到那里,一位无价的仆人清扫地面,擦干净家具,并把一切保持得井然有序。
如果来的客人是一位,他有时会和我一起吃顿简朴的便饭,搅动玉米糊或看着面包在热灰烬里涨起烤熟,是不会打断谈话的。可是如果来了二十个人,坐在屋子里面,虽然可能有够两个人吃的面包,吃饭的事就不提了,好像吃饭是个戒掉了的习惯;我们自然而然地实行禁食;没有人觉得这是对客人的怠慢,反而感到是最恰当和体贴的做法。常常需要恢复的肉体生命的消耗和衰退,似乎在这种情况下神奇地放慢了,生命的活力坚持了下来。我可以这样款待二十个客人,也可以款待一千个;如果有哪一个客人来的时候我在家,离开时却感到失望或饿着肚子,那么他们可以相信至少我对他们是同情的。尽管许多主妇对此表示怀疑,其实确立新的更好的习惯来代替旧习惯是很容易的。你不必把你的名誉建立在你请客的饭菜上。至于我自己,有效地吓得我不到一个人家里去的,绝不是什么看守冥府入口的有三个头的猛犬,而是炫耀款待我的食物,我认为这是非常客气和婉转的暗示,让我再也不要这样麻烦他了。我想,从此我是不会再到这些地方去的了。我的一个客人用一片黄色的胡桃树叶代替名片,并在上面写上了斯宾塞的几行诗,这就是我的小屋铭,我很引以为豪——
他们到了那儿,挤满了小屋,
没有人寻找本不存在的款待;
休息即是他们的盛宴,一切随心所欲:
崇高的心灵获得了最大的自在。(2)
当温斯洛,后来他成了普利茅斯殖民地总督(3),和一个同伴去对马萨索伊特(4)进行礼节性的拜访时,他们步行穿过树林,到达他的木屋时又累又饿,酋长热情地接待了他们,但是,那天一句吃饭的话也没有提。夜晚降临时,引用他们自己的原话——“他让我们和他本人及他的妻子在一张床上躺下,他们睡一头,我们睡另一头,那床只是一块架在离地一英尺高的地方的木板,上面铺了一张薄席子。他的另外两个头目因为没有地方睡,在我们的坚持下和我们挤在了一起;所以我们住宿比旅途还要累。”第二天一点钟的时候,马萨索伊特“拿来了他打的两条鱼”,大约有三条鲤鱼那么大;“把鱼煮了以后,至少有四十个人想分上一份。大多数人都吃到了。这是我们两夜一天里吃的唯一的一顿饭;要不是我们俩中的一个买了一只山鹑,就会饿着肚子上路了。”他们怕既缺吃的又缺觉——这是由于“野蛮人粗野的唱歌声(因为他们习惯把自己唱得入睡)”——会使他们眩晕,想趁还有力气旅行的时候回到家里,就动身离开了。(5)就住处而言,确实他们并没有受到好的招待,尽管他们觉得不便的地方无疑正是主人敬意的表示;但是就吃而言,我看不出来印第安人还能怎样做得更好。他们自己就没有东西吃,他们也没有傻到认为道歉能够代替给客人的食物;所以他们把裤带再系紧一点,只字不提吃的事情。还有一次,当温斯洛拜访他们的时候,正赶上是他们食物丰富的季节,在这方面就没有任何不足了。
至于说人,几乎在任何地方都不愁没有人。在我一生的各个时期,住在林中时客人最多;我的意思是,我有了客人。我在那里见了几个人,条件比在别的任何地方都好。但是来找我的人很少是为小事而来。在这方面,由于我住得离城比较远,距离就替我筛选了客人。我已经深深隐没到了离群索居的大海洋之中,虽然社交的河流倾入其中,但是,就我的需要来说,大多数情况下,只有最优秀的沉积物才会在我的周围积淀下来。此外,在另一边有着未经勘探和没有开垦的大陆,这方面的证据也在向我漂来。
今天早晨到我的小屋来的,如果不是一个真正的荷马式或帕夫拉哥尼亚(6)的人物,还会是谁呢?——他有如此贴切的又充满了诗意的名字,我在这里不能写出来,真是太遗憾了,——他是加拿大人,一个伐木工和做桩子的人,一天能够在50根桩子上打洞,他最后的晚餐吃的是他的狗捉住的一只旱獭。他也听说过荷马,“要不是有书”,他“真不知道在下雨天该干些什么”,尽管过去了很多个雨季,他也许都没有从头到尾读完过一本书。在他遥远的原籍的教区里,某个会希腊文的牧师曾经教他读过《圣经·新约》里的诗篇;现在他捧着书,得我给他翻译阿喀琉斯因普特洛克勒斯满面愁容而责备他。——“普特洛克勒斯,你为什么哭得像个小女孩?”——
还是说只有你从皮提亚那里听到了什么消息?
他们说阿克托的儿子门诺提乌斯还活着,
爱考士的儿子珀琉斯活在密尔弥多涅人之中,
只有他们两个人中死去了一个,我们才应该万分悲痛。(7)
他说,“这诗真好。”他胳膊底下夹着一捆给一个病人的白栎树皮,是星期日上午采集的。“我想,今天做这样的事情是不要紧的。”他说道。对他来说,荷马是位伟大的作家,虽然他并不知道他写的是什么。要找一个比他更单纯更自然的人是很困难的。在世间的道德上投下了如此阴影的邪恶和疾病,好像对他几乎不存在。他大约二十八岁,十二年前离开了加拿大和他父亲的家,到美国来工作,挣钱为的是最后买一个农场,也许在他的故乡买。他是在最粗糙的模子里铸造出来的;身材粗壮而动作缓慢,然而举止优雅,他有晒得黑黑的粗脖子,浓密的黑发,和一双发呆的没精打采的蓝眼睛,偶尔,这双眼睛会闪现出富于表情的光芒。他头上戴一顶偏平的灰布帽子,穿一件邋遢的羊毛色大衣,一双牛皮靴子。他非常能吃肉,常常带着放在马口铁桶里的午饭,到离我屋子两三英里以外他干活的地方去,——因为他整个夏天都在砍伐,——带的是冷肉,常常是冷旱獭肉,石头瓶子里装着咖啡,用绳子系着吊在皮带上;有的时候他还让我喝。他来得很早,穿过我的豆子地,不过并不像北方佬所表现的那样,焦急地匆匆赶去干活。他不想伤着自己。如果挣的钱只够吃饭,他也并不在乎。他经常把午饭留在灌木丛里,如果他的狗在路上捉住了一只旱獭,他会先考虑上半个小时,能不能安全地把旱獭在湖里泡到天黑——他爱在这类问题上琢磨很长的时间——然后回头走一英里半的路把这只旱獭去掉头、毛和内脏,收拾好以后放在他租住的房子的地窖里。他在早晨经过的时候会说,“鸽子真多!如果我不需要每天干活谋生,我能够以打猎来获得所有我需要的肉,——鸽子,旱獭,兔子,山鹑,——天哪!我能够一天就弄到一个星期需要的肉。”
他是个熟练的伐木工,喜欢在这门手艺里搞点花哨炫耀的动作。他砍树时贴地齐根平砍,这样以后抽出的枝子就可能更茁壮,雪橇也可以从树桩上滑过去;而且,他不是在整棵树上系好拽绳把树拽倒,而是把树逐渐砍削成一根细桩或薄片,最后用手一推就倒了。
我对他感兴趣是因为他非常安静,离群索居,却仍然如此快乐;眼睛里满溢出极度的快乐和满足。他的欢乐是纯净的。有时我看见他在树林里干活,砍伐树木,他会用无法形容的满足的笑声迎接我,并用加拿大腔调的法语和我打招呼,尽管他也会说英语。当我走近他的时候,他会停下工作,半压抑着高兴的心情,躺在他砍倒的一棵松树的树干旁,剥下树皮的里面一层,揉成一团,一面笑着说着一面嚼它。他有着这样旺盛的精力,有时候有任何使他动脑筋而且好笑的事情,他会倒在地上笑着打滚。他看着四周的树木,会大声喊叫,——“真的!在这里砍树我就很高兴了;我不需要更好的娱乐了。”有时他空闲下来,会一整天拿着一把小手枪在树林里消遣,一面走,一面每隔一定时间放上一枪向自己致敬。冬天他生上火,中午的时候在火上加热壶里的咖啡;他坐在一根木头上吃午餐的时候,山雀有时会飞过来落在他的胳膊上,啄他手指上的土豆;他说他“喜欢有这些小家伙在他周围”。
在他身上肉体的人得到了充分发展。在身体的耐力和满足方面,他和松树和岩石可称同类。有一次我问他,白天干了一天活,晚上有时候会不会觉得累;他怀着真诚严肃的神情回答说,“上帝作证,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觉得累过”。但是他身上的智力和所谓的精神的人仍在沉睡着,和婴儿身上的一样。他接受的只是天主教牧师教土著人时的那种单纯的、无用的教育,它永远不会使学生自我觉悟,而只能达到信任和崇敬的层次,像一个小孩子没有被教育成人,而是保持在孩子的状态。当大自然创造他的时候,她给了他强健的身体和对自己命运的满足,用尊敬和信赖在四周支撑住他,好让他像一个孩子那样活完他那七十年。他是这样实在,质朴,用不着什么介绍去介绍他,就像你用不着把一只旱獭介绍给你的邻居一样。他必须由你自己去了解他。他从不做作。干了活人们付给他工资,这样就帮助他吃饱穿暖;但是他从不和他们交换意见。他是这样单纯,天生谦恭——如果从来没有什么追求的人可以称作谦恭的话——以致谦恭在他身上并不是一个明显的特征了,他自己也不会想到这一点。对他来说,聪明一点的人就是半个神仙了。如果你告诉他这样一个人要来了,他会认为,这样的大事不会指望他做些什么,别人自然而然地就能把一切办好,还是让人家把他忘了吧。他从来没受到过赞扬。他特别尊敬作家和牧师。他们所做的事都是奇迹。当我告诉他我写了不少东西的时候,他很长时间都以为我指的是写字,他自己字也写得非常好。有时候我发现在公路旁的雪地上,很漂亮地写着他故乡教区的名字,还标上了法语正确的重音,于是我知道他从这里走过。我问他,是否曾有过写下他的思想的想法。他说他曾为不识字的人读过和写过信,但是他从来没有试图写下思想,——没有,他不会,他不知道先写什么,这会要他命的,而且一面写一面还得注意拼法!
我听说,一个著名的智者和改革家问他,是否希望世界得到改变;他不知道这个问题以前已经有人考虑过了,他惊奇地一笑,用一口加拿大口音回答道,“不希望,我挺喜欢它的。”和他打交道,对哲学家会有许多启发。在陌生人面前,他显得对于一般的事情一无所知;但是我有时候在他身上看到一个以前从来没有看见过的人,不知道他是和莎士比亚一样智慧呢,还是根本就和孩子那样无知,是具有美好的诗人气质呢,还是蠢人一个。一个城里人告诉我,当他遇见他戴着一顶紧贴在头上的帽子,独自吹着口哨漫步穿过村子的时候,就使他想起了微服出行的王子。
他只有一本年鉴和一本算术书,后者他相当擅长。前者对他来说是种百科全书,他认为里面包含了人类知识的梗概,在相当程度上也确实如此。我喜欢在当前各种改革问题上试探他的看法,他总是以最单纯和实际的眼光看待它们。他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没有工厂他能行吗?我问。他身上穿的是家制的佛蒙特灰布,他说,挺好的。他没有茶和咖啡行吗?这个国家除了水之外还提供过什么饮料吗?他曾用铁杉叶泡水喝,觉得在热天那比白水强。当我问他没有钱是不是也行,他说明了钱的方便之处,其解释和货币起源的最具哲学性的说法,以及pecunia(8)一词的词源恰好一致。如果有一头牛是他的财产,他想要在商店里买针和线,他觉得每一次都要按价格抵押掉牛的一部分,那会很不方便,也不可能。他比任何哲学家都能够更好地为许多制度辩护,因为在描述它们与他的关系的时候,他说出了它们广泛流行的真正原因,而他也并没有去设想任何别的原因。另外有一次,他听到了柏拉图给人下的定义,——没有羽毛的两足动物,——还听说有人展示了一只拔了毛的公鸡,称它是柏拉图的人,他却认为膝盖弯的方向相反,这是人和鸡之间一个很重要的区别。有时候他会声称,“我是多么爱谈话呀!真的,我能说上一整天!”有一次,在好几个月没有见到他之后,我问他那年夏天有没有什么新想法。“天哪,”他说,“一个不得不像我这样干活的人,要是没有忘记他已有的想法就不错了。也许和你一起锄地的人喜欢比赛速度;那么,上帝作证,你的心思就必须放在这上面;你只想到杂草。”有的时候,在这种场合下他会先问我,我有没有什么改进之处。冬天的时候,有一天我问他是否总是对自己感到满足,希望建议他在内心能够找到代替外界的牧师的东西,以及某种较高的生活目的。“满足!”他说道,“有的人满足于这样,有的满足于那样。如果一个人有了足够的东西,也许会满足于整天背对着火炉、肚子对着桌子坐在那里,真的!”然而无论我使出多少招数,都不能使他从精神的角度去看待事物;似乎他能够想象得出的最高角度就是单纯的方便有利,就像你估计野兽会体会到的那样;而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如此。如果我建议他在生活方式上做些改进,他仅仅回答说,已经晚了,没有任何遗憾的意思。然而,他一贯信奉诚实以及类似的美德。
在他身上可以发现某种积极的独创性,不管它是多么微弱,偶尔我注意到他在进行独立思考,并发表自己的意见,这种现象太难得了,任何时候我都愿意步行10英里路去观察它,这相当于重新观察许多社会制度的缘起。虽然他有些犹豫,也许没有能够清楚地表明自己的意思,但却总包含着像样的想法。然而他的思想十分原始,深陷于他的肉体生活之中,尽管比一个单纯有学识的人的思想更有可能性,却很少成熟到能够进行报道的地步。他认为在最底层的人中间可能存在着天才人物,尽管终身卑微,目不识丁,却总按自己的见解行事,也从不假装什么都明白;他们和人们认为深不可测的瓦尔登湖一样深,虽然可能暗淡、浑浊。
许多旅行者特地来看我和我屋子的内部,作为拜访的借口,他们向我讨杯水喝。我告诉他们我喝湖水,并指指湖的方向,说可以借给他们一把水舀子。虽然我住得很远,还是不能被排除在每年一次的——我想大约是在四月一日——游览活动之外,大家都活跃异常;我运气也不错,虽然在来访者之中有些怪人。救济院和别的地方来的傻子来看我;但是我尽力让他们运用他们所有的智力,向我坦述他们的情况;在这种场合,智力就成了谈话的题目;这样我就得到了报答。确实,我发现他们中一些人比所谓的贫民的监管人和市镇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更聪明些,我认为到了他们该换换位置的时候了。说到智力,我明白了在傻子和智力健全的人之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特别在有一天,一个头脑简单的、温顺的贫民来看望我,我常常看见他和别人一起被当作篱笆使用,站在田地里,或坐在一只容量为一蒲式耳的容器上,看着牛和他自己免得走失,他向我表达了想过我这样的生活的愿望。他以极其单纯而真诚的、大大超出了或者不如说低于任何被称作谦卑的态度告诉我,他“智力低下”。这些是他的原话。上帝把他创造成这样,但他认为上帝对他的关心和对别人的关心是一样的。“我一直就是这样,”他说,“从童年时候起;我智力一直很低;我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我脑子笨。我想这是上帝的意思。”那就是他,证明他的话是真的。对我来说,他是个超自然的谜。我难得遇到一个这样大有希望的同胞,——他所说的一切都是这样单纯,真诚,这样真实。真的,他越是谦卑,就相应地越是崇高。起初我并不知道,其实这是一个明智之举的结果。看来,在这样一个可怜的弱智的贫民打下的真情和坦诚的基础之上,我们之间的交流可能发展得胜于哲人之间的交流。
我还有些客人,他们一般算不上城镇的穷人,但是却应该算是穷人;至少他们是世界上的穷人;这些客人感兴趣的不是你的好客,而是你的款待;他们热切地希望得到招待,却还给他们的要求加上开场白,告诉你他们决心已定,首先,再也不自己取食了。我要求一个客人不能饿着肚子,无论他是否有世上最好的胃口,也无论他的好胃口是怎么来的。慈善的对象和客人是两回事。有的客人不知道自己的拜访早该结束,虽然我已经在做自己的事情,对他们问题的回答也越来越冷淡了。流动工人四处找工作的季节,智力各不相同的人都来拜访我。有的脑子好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些是些逃奴,带着种植园养成的习惯,像寓言故事里的狐狸,不时地侧耳倾听,仿佛听见了猎狗追踪他们时的吠叫声,用哀求的眼光看着我,好像在说——
啊,基督徒啊,你会把我送回去吗?
其中有一个真正的逃奴(9),我帮助他继续向北极星而去。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的人,就像只有一只小鸡的母鸡,而那其实还是一只小鸭子;脑子零乱有一千个想法的人,就像要照顾一百只全都追着一只虫子的小鸡的老母鸡,每天都会在清晨的露水中丢失二十来只,——结果变得羽毛蓬乱,污秽肮脏;凭着思想而不是凭着腿行动的人,像种智力发达的蜈蚣,使你毛骨悚然。有人建议用个本子,让来访者在上面签名,就像在怀特山(10)那样;但是,哎呀!我的记性太好了,没有必要用这个东西。
我禁不住会注意到我的客人的一些特别之处。女孩男孩和年轻妇女一般到了树林里似乎都很高兴。他们看湖水,看花,利用了时间。生意人,甚至农夫,只觉得寂寞,想的只是工作,以及我住得离这儿或那儿有多么远;虽然他们说他们喜欢偶尔在林间漫步,但是很明显其实并非如此。焦躁不安的承担着义务的人们,时间都花在了谋生或者是维持生活上;牧师说到上帝时仿佛他们对这个题目享有垄断权,不能忍受各种各样的意见;医生,律师,我不在家的时候窥探我的食橱和床铺的忧心忡忡的管家,——不然某某夫人怎么会知道我的床单没有她的干净?——已经不再年轻的年轻人得出了结论,墨守职业的成规是最安全的,——所有这些人一般都说,我的处境不可能对我有多少好处。唉,难就难在这里。年老、体弱和胆小的人,无论年龄和性别,想得最多的是疾病、意外事故和死亡;对于他们,生活似乎充满了危险,——你要是不去想它,会有什么危险呢?——他们认为,谨慎的人会小心地选择最安全的地方,那里B大夫可以随叫随到。对于他们,乡村实实在在地是个community,即一个共同防守的联盟,你会设想,他们连采集黑果木浆果都不会不带着药箱的。总的说来就是,如果一个人活着,就永远有死亡的危险,虽然由于他本来就是半死不活的,危险就相应地减少了。一个人坐着不动和他奔跑时所冒的风险是一样的。最后,还有那些自封的改革家,最让人厌烦的了,他们认为我总是在唱着——
这是我盖的房子;
这是住在我盖的房子里的那个人;
但是他们不知道那第三行是——
这是这些人,折磨
住在我盖的房子里的人。
我不怕袭击鸡的白头鹞,因为我没有养鸡;但是我却怕烦扰人的白头鹞。
我有比最后这种人更令人高兴的客人。小孩子来采集浆果,穿着干净衬衫的铁路工人星期日早上来散步,渔夫和猎人,诗人和哲学家,总之,所有为了享受自由,真正把村子抛在了身后,到森林里来的真心诚意的朝圣者,我很乐意用这句话迎接他们:——“欢迎你们,英国人!欢迎你们,英国人!”因为我和那个民族有过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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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别是波士顿、纽约和康科德的大旅馆。
(2) 斯宾塞(1552—1599),英国诗人。此处诗行引自长篇寓言诗《仙后》。
(3) 普利茅斯殖民地是1620年英格兰清教徒前辈移民在北美洲马萨诸萨东南部建立的殖民地。
(4) 马萨索伊特(1580—1661),北美万帕诺亚格印第安人首领,各部族的大酋长,1621年白人移民乘“五月花”号驶抵普利茅斯后,他和移民订立和平协议,彼此友善相处,直到他去世。
(5) 本段中引文出自温斯洛的《普利茅斯的英国种植园》,1622年在伦敦出版。
(6) 帕夫拉哥尼亚在小亚细亚山区。
(7) 引自《伊利亚特》。
(8) 拉丁文,以拥有的牛的数量计算的财富。
(9) 前面所说的“逃奴”,作者实际是指想摆脱康科德文明社会的人。此处“真正的逃奴”才是从南方奴隶主那里逃出来的。
(10) 怀特山,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一部分,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中北部和缅因州西部。主要山峰以历届总统命名,有“总统群峰”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