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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民族文化遗产精选
1.7.8 合山抢花炮
合山抢花炮

广西合山市河里乡洛满村有农历正月十一抢花炮的传统习俗,至今已有五百多年的历史。该习俗是其祖先从宾阳县移居到洛满村时带来的。抢花炮源于“添丁”说,古代乡村生活困苦,缺医少药,孩童易夭折,人口稀少,当时谁家若生了男孩,全村人都认为是特大喜事,为了庆贺,大家便集中在村外空地上燃旺篝火,把新砍的竹子往里抛,竹子受热爆出声声脆响并腾空乱窜,众人哄抢之,抢到的被视为来年将交添丁好运。之后,这类庆贺活动逐渐演变为抢花炮习俗。

花炮是用青竹篾编织成一只柑子般大的圆球并扎上红绳而成。将花炮放在装有火药的铁炮口上,点燃炮索,花炮就被推上天空。花炮落下后众人即奋勇争夺,抢获花炮意为给自己带来财丁兴旺的好运。

花炮分头炮、尾炮和散炮。头炮、尾炮规定留给本村人抢,如外村人误抢得则无效,但外村人将花炮交给该村的人则视为有效。中间燃散炮,本村、外村人都可抢。洛满村每年农历正月十一的中午12点举行抢花炮活动,本村及邻近村屯想添丁的人家,都会请亲戚朋友来参加。抢花炮时众人奋勇争夺,场面火爆,欢声不绝。

抢得花炮者发给一定奖金。由组委会派狮子队将写有炮位的镜屏和红包一并送至获奖者家中,放在神龛上,意味驱邪添丁、财星高照。来年抢花炮时,组委会又派狮子队敲锣打鼓到上年获奖者家中接回镜屏,送给新一轮活动的获奖者,让福气在全村轮转。

合山洛满抢花炮习俗已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待发的花炮(路航 摄)

(路航 撰文)

抢花炮场面火爆(路航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