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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民族文化遗产精选
1.7.1 壮族民间特色节日
壮族民间特色节日

桂中壮族地区几乎每个月都有一个传统节日,除了和全国各地共有的春节等节日外,还有自己特有的民间传统节日。

“二月社”。壮族有“二月二,龙抬头”的说法,传说此日龙神被春雷惊醒抬头而起,因此要祭“龙神”。武宣、象州较为流行“社”节。村里一般有人牵头,到各家各户收份子钱,集资买“社猪”进行宰杀。“社猪”用于祭社神后被分到各家,每户一般可以分到熟肉一份,肉汤一份,猪血糯米灌猪肠一节。人们食用“社猪”,以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三月三”。壮族将农历三月初三视为“花婆节”,这天很多人会到花婆庙去求子或还愿。喜好对歌的民众则在此日集聚对歌,形成歌圩。更多的村镇群众则是蒸五色糯米饭、包粽子,让小孩儿脖子上挂染红的鸡蛋。

“敬牛节”。耕牛在农家有着崇高的地位。农历四月初八在壮族农村被称为“敬牛节”。这一天,家家户户清扫牛圈,在牛栏门上插上枫叶,蒸五色糯米饭喂牛和供奉牛神,将牛牵到河里洗刷干净。“敬牛节”这一天不让牛劳动,不许鞭打牛,更不能宰牛。

“尝新节”。农历六月初六时值早稻收获,故名“尝新节”。壮族群众至今信守“六月六,晒衣服”的旧例。有的地方兴外家(即外嫁女的娘家)买鸭子到女儿家看望外孙,有些地方兴外嫁女携夫带儿回娘家,因此尝新节也是亲家间来往之节。

“中元节”。农历七月十四至十六,是桂中壮族地区除春节外最大的祭祀祖先的节日。民众除祭祖外,还在屋前屋后或街边空旷处燃烛、烧香、焚纸和泼粥、饭,俗称“泼水饭”。

(李文湘 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