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综合医学基础实训指导
1.6.2 第二节 实训报告的书写要求

第二节 实训报告的书写要求

实训报告的书写是一项重要的基本技能训练,是科学研究、论文写作的基础,应当实事求是、认真准确地书写。

参与实训的每位同学均应按教师要求写出实训报告。实训报告的书写应文字简练、语句通顺,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科学性,字迹清楚。

实训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如下的项目。

(1)一般项目:姓名、年级、班组、实训日期(年、月、日)。

(2)实训题目。

(3)参与实训的人员和小组成员。

(4)实训对象(人或动物或组织切片或大体标本或模型)。

(5)简要概括主要实训手段和方法。

(6)实训观察指标、现象及其结果的记录。

(7)结果分析或讨论:实训结果的分析和讨论是根据已知的理论知识对结果进行解释和分析。讨论内容应包括:①以实训结果为论据,论证实训目的,即判断实训结果是否为预期的结果。②实训结果揭示了哪些新问题,是否出现了非预期结果,对此应分析其可能的原因。③实训结果有哪些生理、病理或药理意义?

(8)结论:实训结论一般不要罗列具体的结果,而应从实训结果中归纳提炼出概括性的判断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