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理财
1.6.17 教学活动2 税收规划
教学活动2 税收规划

【活动目标】

了解税收规划的原则,掌握税收规划的基本步骤,明确实际生活中常见的税收规划的技巧。

【知识准备】

一、税收规划的含义

在个人理财的范畴中,税收规划主要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活动的事先规划和安排,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优惠政策和差别待遇,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纳税的目标,以减轻税负,实现整体税后收益最大化的活动。税收规划是对我国税收制度和法律的正确理解和灵活运用。

二、与个人理财相关的税种

在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中,以自然人即单独的个人为纳税人的税种并不是很多。其中,个人所得税是唯一的完全以自然人为纳税人的税种。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收入所得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当收入达到一定额度的时候,人们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规划也是税收规划的主要部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税种,如房产契税、车辆购置税、赠与所得应纳税等与个人相关的内容也在规划之列;还有一些尚未有明确实施方案,但已经在国家部分地区试点或有此趋势的税种,如房产税、遗产税、资本利得所得税等,也应当寄予一定的考虑,对可能出现的政策变化做到未雨绸缪。

三、税收规划的原则

理财从业人员在为客户进行税收规划时,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赋予了税收规划其本身及区别于其他节税手段的最本质的特征。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税收规划最基本的原则,这是由税法的税收法定原则所决定的,也是税收规划与偷税漏税等行为区别开来的根本所在。合法性原则意味着它是在尊重法律,不违反法律法规和不恶意钻法律漏洞的前提下进行的。税法是规范征管关系的基本准则,每个人都具有依法纳税的义务,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也必须受到税法的规范。只有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理财从业人员才可以为客户选择合适的税负方案,帮助客户最大限度地降低或减小税负,最大可能地获取利润或取得最大的收益。

除了明确的法律法规,税收规划行为还要遵循财务、会计及不同行业地区的约定俗成的或明文规定的各种制度和标准,以规范的行为方式和方法,来制订相应的节减税收的规划方案。

(二)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

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也可被称为成本效益原则,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只有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否则,即使节减了税款,但其他成本的上升已超过节约的税款,税务规划也失去了意义。

财务利益最大化,也就是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除了要考虑节减税款外,必须考虑客户的综合利益。不仅要考虑当前利益,还要考虑客户未来的利益;不仅要考虑短期利益,也要考虑客户长期的利益。

(三)稳健性原则

税务规划在追求客户财务利益最大化时,还必须注意规划的风险。通常,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例关系的。税收规划经常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性的边缘上进行操作,这就意味着其蕴含着很大的操作风险。盲目地进行税收筹划,其结果可能事与愿违,因此理财顾问为客户进行税收筹划必须遵循稳健性的原则。首先,要防范未能依法纳税的风险;其次,要把握税收政策的整体性;另外,要将收税规划与国家政策、经济环境及客户自身情况的不断变化相联系,随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采取措施分散风险,争取尽可能大的税收收益。

四、税收规划的基本内容

税收规划由于其依据的原理不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也不同,主要可分为三类,即避税规划、节税规划和转嫁规划。

(一)避税规划

即为客户制订的理财计划采用“非违法”的手段,获取税收利益的规划。避税规划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非违法性,有规则性,前期规划性和后期的低风险性,有利于促进税法质量的提高及反避税性。

(二)节税规划

即理财计划采用合法手段,利用税收优惠和税收惩罚等倾斜调控政策,为客户获取税收利益的规划。节税规划的主要特点如下:合法性、有规则性、经营的调整性与后期无风险性,有利于促进税收政策的统一和调控效率的提高及倡导性。

(三)转嫁规划

即理财计划采用纯经济的手段,利用价格杠杆,将税负转给消费者或转给供应商或自我消转的规划。转嫁规划的主要特点如下:纯经济行为、以价格为主要手段、不影响财政收入、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改进技术。

五、税收规划的主要步骤

(一)熟练把握客户在税务方面应遵循的有关法律法规

进行税务规划的个人客户通常有较高的净资产,其收入及资产状况均应属于富裕人群,其收入来源的行业及区域均可能多样化,因此在进行税务规划前,应掌握和学习相关国家、地区、行业等税务法律法规。同时,必须了解当地税务机关的执法环境,了解其处理税务相关事宜的执法尺度,进而来把握进行税收规划的风险程度。

(二)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和需求

理财顾问在为客户制订税收规划时,通过交流和资料填写,可以了解到客户的一些基本情况,要注意在税收规划中准确地把握这些情况。

1.了解客户的家庭状况

客户的婚姻状况会影响某些税种的扣除。例如,在美国所得税法中就存在未婚客户和夫妻共同申报使用不同宽免额的法律规定。已婚夫妇也可以选择单独申报或合并申报。如果抚养子女及赡养其他人员,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可以享有一定的扣除、抵免或免税,从而会对客户的应纳税额产生影响。例如,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所得税法中就充分照顾了抚养子女的情况。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只针对个人,没有考虑家庭及赡养的人口情况,这也是目前国家研究税务改革的方向之一,在规划中应考虑到法律未来的变化。

2.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

税收规划是理财计划的一部分,只有在全面和详细地了解客户财务情况的基础上,才能制订针对客户的税收规划,使税收规划让客户满意。客户的财务情况包括客户的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及财产情况;财产包括客户的动产和不动产。

3.了解客户对风险的态度

节税与风险并存,节税越多的方案往往也是风险越大的方案,两者的权衡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客户对风险的态度这个因素。了解客户对风险的态度及对风险的承受程度,可以更好地按客户要求进行税收规划。

4.了解客户的纳税历史

虽然税收规划是对客户以后的纳税进行规划,但了解客户纳税历史会对目前的税收规划有所帮助。客户的纳税历史情况包括以前所纳税的税种、纳税金额以及减免税的情况。

5.了解客户的要求

客户对税收规划的共同要求肯定是尽可能多地节税。节税的目的是增加客户的财务利益,而在这一点上,不同客户的要求可能是有所不同的,这也是税收规划必须注意的一点。客户更在意的是增加短期所得还是长期资本增值,这必定会影响税收的具体规划。许多客户的税收规划目的是在投资中有效地节税,因而了解客户的投资意向就显得特别重要。客户的投资意向包括客户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金额。客户投资方向和投资额的大小与税收规划的投资方向、投资形式、投资优惠规划、适用税率设计、风险分析等都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要进行税收规划就要了解客户的投资意向,根据客户的要求来进行税收规划,提出投资建议或提出修改客户要求的建议。

(三)控制税收规划方案的执行

在具体实施税收规划时,必须签订相关的服务或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进行法律相关事宜的责任划分。客户因为纳税与征收机关发生法律纠纷时,从业人员按法律规定或业务委托应及时介入,帮助客户度过纠纷过程。如果出现对客户不利的法律后果,从业人员一是接受教训;二是在订有赔偿条款且责任又认定在从业人员一方时,应积极负责赔偿客户因此受到的损失。

税收规划实施后,从业人员还需要经常、定期地通过一定的信息反馈渠道来了解纳税方案执行的情况。当反馈的信息表明客户没有按理财从业人员的设计方案的意见执行税收规划时,税收规划人应给予提示,指出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当反馈的信息表明从业人员设计的税收规划有误时,从业人员应及时修订其设计的税收规划;当客户情况中出现新的变化时,从业人员应介入判断是否改变税收规划。

六、个人税收规划的基本方法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是国家税制的组成部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是最好的税务规划方式。一方面减少了税务规划中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也顺应了国家的政策导向。例如困难性减免、鼓励性减免及投资性减免等。在我国,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领取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家统一发放的福利费、抚恤费、救济金,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等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为客户分析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可利用,是税收规划的基本方法。

(二)投资性质的税收规划

税收规划很多时候体现在投资环节,一些投资会征收资本利得税款、利息税及个人所得税。因此对投资产品进行规划,也可起到节减税款的作用。

1.投资基金。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缴收个人所得税,而且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2.教育储蓄。它可以享受两大优惠政策:一是利息所得免除个人所得税;二是教育储蓄作为零存整取的储蓄,享受整存整取的优惠利率。在我国征收利息税的时代,教育储蓄深受很多家庭的欢迎,但随着利息税的取消,其在理财方面的优势也不再明显。

3.投资国债。个人投资公司债券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根据税法规定,国债和特种金融债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即使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略高于国债,但扣除税款后的实际收益反而低于后者。

4.保险支出。居民在购买保险时可享受三大税收优惠:一是按有关规定提取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不计入当期工资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二是由于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三是在开征遗产税的地区,保险的赔偿仍然是免税的,可较好实现了规避遗产税的目的。因此,选择合理的保险计划,对于大多数市民来说,既可得到所需的保障,又可合理避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节税规划

个人所得税的规划是个人税务规划中最基本的一类,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税务节减。在我国的税法制度中,应充分利用起征点、免征额。税法中规定只有在收入达到一定数额时才开始征税,或者收入的一部分可以免税,因此在操作中,应将收入分解转移,如将一次性奖金收入均分在全年12个月中,以降低适用税率。同时,可将收入尽可能的福利化、实物化,如降低直接的货币工资支付,以为员工提供住房交通等福利形式提供给个人,减少收入,节减税收。还可将兼职类的额外收入,分项申报,以多次享受免征额度。

【案例】

税 务 规 划

某公司王先生每月工资8800元(假定税前项目已扣除),每月支付的个人通讯费1300元,王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8800-3500)×20%-555=505.00元

如果公司采取把部分现金支出适度地纳入企业的经营性费用的方法,每月为王先生报销1000元通讯费,并将其标准工资下调为7800元,则王先生的个人所得税是(7800-3500)×10%-105=325.00元.

如此策划后,对王先生来说,节税180元(505-325),一年王先生则节税:180×12月=2160元;对公司来说,不仅没增加工资支出,并且可以增加在税前列支的1000元,少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计算法如表4-11所示。

表4-11 速算扣除数参考

【活动设计】

搜集各类与个人纳税相关的信息,了解具体的税收规定,选择一个模拟客户,为其进行税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