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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小说的市井叙事
1.6.4.3 三、小说语言之“喜”
三、小说语言之“喜”

这里主要谈谈老舍和王朔。我们知道,老舍的小说的喜剧色彩不仅表现在人物性格矛盾冲突、情节结构上,而且还表现在语言表达方面。老舍独有的喜剧语言给人们带来活泼清新、诙谐风趣的审美感受。他说:“聪明俏皮的话不是俯拾即是的……喜剧语言之难,就难在这里。我们先设想自己是哲学家,而后还得变成幽默语言艺术家,我们才能找到有味道的喜剧语言——想得深而说得俏。”“喜剧的语言是要一碰就响的。拉锯似的语言只能起催眠作用。”[53]老舍喜剧语言的最大特色就是浓郁的“北京味儿”。老舍早年在北京的街头、茶馆和戏园接受了最初的美感教育,多年的生活积累再加上他对市民通俗文艺所持的亲近态度,使他作品中的语言风格呈现出俗白、清浅,繁简得当,传神而鲜活有力的特色。北京市井的口头话语,是老舍文学语言的主要来源。他笔下的北京话,地道纯正、明白晓畅,具有一种极活泼的流动性和“喜”气。老舍写出了北京三教九流、五行八作的语言特点,诸如洗礼时的祝辞“先洗头,做王侯,后洗腰,一辈比一辈高;洗洗蛋,做知县;洗洗沟,做知州”之类的语言使人仿佛嗅着了北京大杂院的空气。短篇小说《柳家大院》用贩夫走卒式的土腔土调,以一个卖过酸枣落花生,现在摆卦摊的算命先生的口吻来讲述故事:“院子里的孩子足够一混成旅,怎能记得清楚呢?男女倒好分,反正能光眼子就光着。在院子里走道总得小心点,一慌,不定踩在谁的身上呢。踩了谁也得闹一场气。大人全憋着一肚子委屈,可不就抓个茬儿吵一阵吧。……今年春天闹瘟疹,死了一大批。最爱打孩子的爸爸也咧着大嘴哭,自己的孩子有个不心疼的?可是哭完也就完了,小席头一卷,夹出城去;死了也就死了,省吃是真的。腰里没钱心似铁,我常这么说。”《离婚》中马老太太对老李一家叮嘱的那段话,一大篇都是家常话语,絮絮不止,虽琐碎却很有层次,且口吻毕肖,情态活现,极富生活情趣,读来一点也不会感到啰唆冗长。“本色”可以用来概括老舍的语言特色,因为他展示出了北京市井阶层话语活泼的生命力;但同时,老舍又对生活语言素材进行了一个作家颇见文学功底的创造性加工和运用,“努力去找现成的活字。在活字中求变化,求生动”,“把顶平凡的话调动得生动有力”,[54]“把白话的真正香味烧出来”,[55]老舍将语言的通俗性和文学性完美地统一,使作品中的语言平易而不流于粗俗,精致而不失于雕琢。同时,老舍还注意吸收了其他艺术形式的精到之处,自然糅合到他的作品中。如《离婚》中对张天真这个人物的一段描写:“高身量、细腰、长腿,穿西服。爱看跳舞,假装有理想,皱着眉照镜子,整天吃蜜柑。拿着冰鞋上东安市场,穿上运动衣睡觉。每天看三份小报,不知道国事,专记影戏园的广告。非常的和蔼,对于女的;也好生个闷气,对于父亲。”就借用了相声艺术中“趟子”、“贯活”的手法,使人物特征集中强烈,给读者以鲜明的印象。在此基础上,老舍还广泛使用了夸张渲染、比喻、反语、借代、谐音等一系列的修辞手法,以加强作品的喜剧性。如《离婚》中,对尖刻的邱太太的瘦有如此刻画:“瘦小枯干,一槽上牙全在唇外休息着。剪发,没多少头发。胸像张干纸板,随便可以贴在墙上。”《四世同堂》写高弟因父母逼她出嫁而想到危险:“因为结婚并不永远像吃鱼肝油精那么有益无损。”《老张的哲学》中把赵姑父喝酒后醉意朦胧的笑脸比作“像喷过火的火山掩映在红云赤霞里似的”。《骆驼祥子》里则比喻高妈说话圆滑“像留声机片,是转着圆圈说的,把大家都说在里边,而没有启承转合的痕迹”。这种种奇特的夸张比喻既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使得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矛盾更加形象、生动、鲜明,增强了作品的幽默感。再如反语:“他(孙先生)是生育节制的热烈拥护者……太太是一年一胎,现在又正在月子里。”(《离婚》)这个反语辞格的运用,不无讽意,令人哑然失笑,而又回味无穷。最后,老舍还通过语言要素的变异技法,创造幽默的效果。如:“张大嫂一边刷洗家伙,一边落泪,还不敢叫丈夫看见,收拾完了站在炉前烤干两只湿眼睛。”“张大哥知道的,大嫂也知道。大哥是媒人,她便是副媒人。”(《离婚》)这些句子都打破了语言表达常规,改变了词语的搭配和经常出现的语境,也改变了他们本身的语体色彩,显得诙谐生动,幽默逗人。老舍就这样运用“京味儿”语言,不但写出了北京人的形,而且还写出了北京人的精神气质、北京人的魂。

总之,老舍运用丰富多彩的创作手法从而构成了他独具特色的幽默喜剧。其喜剧价值就在于用诙谐反讽的笔调揭露国民精神的弱点,以机智而轻松的笑去窥视和描写市民社会的世态人情。老舍喜欢幽默,认为笑是“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最能表现人情的东西”,主张“幽默者‘看’事”,[56]从平凡的处所发现缺欠可笑之处,而后遵照笑之原理写出来,引触大家都笑,充满喜感。在老舍看来,幽默中含有同情:“穷,使我好骂世;刚强,使我容易以个人的感情与主张去判断别人;义气,使我对别人有点同情心。有了这点同情心,就很容易明白为什么我要笑骂而不赶尽杀绝。……据说,幽默中是有同情的。”[57]他坦言:“假若我缺乏组织能力与高深的思想,我可会开玩笑啊。”“我有一点点天赋的幽默感。”[58]我认为这种“天赋的幽默感”其实与老舍童年的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老舍出生于北京小羊圈胡同的贫民家庭,从小与市井阶层有着较广泛的接触。市井平民无力摆脱压迫和剥削,常以自我解嘲的方法来缓解自我的痛苦和平衡失常的心理。无论他们是笑别人还是笑自己,其中都会有较为浓厚的喜剧色彩。这种浓厚的幽默氛围无疑在老舍的人生底色上抹上了乐感色彩,少年时代的老舍又阅读了大量的民间文艺作品,尤其是作为民族幽默形式的相声、快书、鼓书都培养了他的喜剧性审美心理。这一切,在他开始创作以后,自然发生了牵引和制约作用。所以,老舍幽默喜剧的笑在情感上充满了轻快和机智,他用善意的批评、温和的规劝刻画人物。人们读过老舍的小说后,没有那种以尽情挖苦、嘲弄为痛快的心情,取而代之的是轻松愉悦的情趣和痛快的笑,这笑中蕴含着同情。可以说老舍的幽默是温和的、亲切的、大众化的、市民式的幽默。

王朔小说的喜剧精神更强烈,可谓“市井的狂欢”,塑造了不少的喜剧人物形象,突出表现在其小说语言的运用策略上,这里想重点谈谈。他曾称自己的作品为“大量使用民间口语的对话体小说”,“我有意识的运用城市流行语的规律,根据这些规律和故事的发展气氛编一些貌似口语化的东西”。[59]书面语词的口语化,如果生活中没人这么用,那么王朔也不会凭空捏造。“王朔小说的语言是一种极其逼近生活的活语言。它来自生活起居,来自市井,来自酒馆,来自牌桌……”[60]从这个角度说他的做法是对语言事实的被动反映;换一角度看,王朔对口语现实的感受能力和捕捉加工再造能力,又是功不可没的。他似乎捕捉到了这种风格杂揉手段的某些规律性的东西,有意识地用其创造出种种活泼有趣的词例、使他的小说语言充满了诙谐和活力:京味十足!应该说,王朔小说的“京味”语言有其文化渊源,我以为主要是市井文化的产物。它以极其轻松自如的调侃、嘲弄、反讽、迂阔的格调赋予了小说语言戏谑、油滑、富于挑逗性的特质。王朔的小说语言和内容有机地融为一体,成为小说的肌理,不再仅仅作为形式而存在。在他的语言中我们似乎又经历了过去的时代,品味着人生的悲欢与哀愁。我们发现,王朔的小说语言不仅具有一般意义上的“新京味”特色(北京作为政治中心的特殊的地理文化,造就了“新京味”语言的特色,即市井俚语与官话的杂糅),诸如方言的运用、调侃的语调、对话色彩及特有的幽默等,还具有一定的深层意味。如他的小说语言对内容的渗透,譬喻、反讽、不谐调语词的搭配等手法所造成的表达意向。譬喻在王朔小说中占有重要地位。需要说明的是,王朔的譬喻和传统语言学的概念略有出入,它往往是非逻辑化而又极端夸张的,有一种“陌生化”的效果。夸大无意义的东西,同时又缩小重要的东西,使他小说中庄重严肃的声调和语义内容之间极端不协调,以刺激读者的想象力,收到幽默、滑稽、捉弄现实的效果。这样王朔小说尽管有其世俗化的一面,却由于他的语词配置,既使读者感受到审美娱悦,又表现出一种深沉的思想。这具体表现在把历史或现实中严肃的东西,如语录、重大事件、政治术语和世俗生活、家庭琐事拼贴在一起,从而既让人感到可笑,又余味深长。实质上是作家老谋深算、不动声色地运用了反讽手法。王朔小说把“反讽”的技术推到极端。在这个极端上,他的语言拼贴达到无限度无原则的随心所欲。特殊语境与典型话语之间的相反意义,使王朔小说的语言造成了一种特殊的语言效果。从他的作品看,他叙述的语言是传统、政治、中心话语与世俗、边缘话语的质嫁接,这样就消解了语义原来的指向,表现出一种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反叛色调。王朔笔下人物对语言的反讽表现在他们对自己所接受的文学传统的嘲弄,把它当做一种语言玩具来使用。如“你怎么变得这么好吃懒做,我记得你也是苦出身,小时候讨饭让地主的狗咬过,好久没掀裤腿给别人看了吧?”——《顽主》。这是于观因父亲不愿意帮他干活儿而发一通议论。在日常家务中这类争执本司空见惯,往往直接陈述己见或者发泄怨气要求对方帮忙,但这都属于正面表述,如果这样就很难传达顽主们亵渎生活的倾向。于是王朔用思想政治工作和历史上“忆苦思甜”中的术语表达自己的情绪,既收到现实的效果(让父亲帮忙),又让读者回味起过去那段“严肃”的历史。“忆苦思甜”作为阶级教育的重要方式,“出身”好坏和工作态度的联结,这些本是在“文化大革命”中让人肃然起敬的论调,在现实背景中却失去了其最初的严肃的意义,让人感到那段历史的滑稽可笑,从而达到亵渎现实的目的。诸如此类的还有:称跳崖自杀可“尝尝自由落体的滋味,默默地躺在深山,血沃中华”;未婚大龄青年尚“含苞欲放”。更叫人喷饭的是,丈夫开导妻子满足他的性要求时曰:“咱们是为了一个什么共同目标走到一起来的?”并宣称做丈夫的“在其位就要谋其政”。毛泽东在政论文章中如此庄重的宣言竟让王朔活学活用到了这种场合中,而且用得天衣无缝、自然流畅,其幽默机智足以令人开怀。王朔的这种在语言上的智慧是时时迸出火花的:丈夫决定离婚是“揭竿而起”;父亲代女儿写病假条是“晚节毁了”;未婚大龄男女青年均属“原装”的;凡退休离岗的,都成了“坐(作)家”;谈恋爱、追姑娘的具体步骤是“敌进你退,敌退你进,敌驻你扰,敌疲你打”,而且还得“机智灵活、英勇顽强、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诚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丰富而鲜活的生活内容与日俱增,人们呼唤着文学语言能轻松、快捷、准确、幽默地反映现实。王朔的文学语言正是摒弃了“庙堂”文学语言的累赘,以其鲜活的时代气息和接近民俗口语、不再玩深沉、不再正襟危坐和不再虚伪的风格而使人耳目一新。它别开生面地敲击着人们的心灵,痛快淋漓地抒写着人们对生活的真情实感。时逢改革开放的社会转型期,那些曾经被正统文人不屑一顾的阶层,那些“痞子”、“顽主”们,神气十足地出入各种场合,俨然一副“当代英雄”的架式。既然他们已登上历史舞台,就必然会在文化上反映出来,必然会有文化上的代言人,这是一个历史的、文化的、文学的规律。这种文学现象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从现实生活的土壤上生长出来的。因为文学就是时代的产物和反映。可以说,王朔就是这个社会阶层的代言人,他笔下的这些“痞子”、“顽主”们应该都是些“不知正统意义上的文学为何物”的主。他们大都是社会的边缘人,主要就是无业游民和被排斥在正常社会之外的游手好闲者。他们的出现,早将文学的“高雅”与“神圣”解构得一干二净。所以,很会写小说的王朔才让他笔下的这些“痞子”、“顽主”们说着俗语、粗话,带着北京地区特有的土语方言,悠然自得地生活。他把口语大量引入文学,甚至融化在叙事语言中,大大增加了作品的表现力,增强了语言的鲜活性和生活气息。因为一个时代的口语,实际上是民间文化的最显著表现,反映着一种时代的生活信息、风尚和心理。因此可以这样说,王朔小说中语言的活力并不仅仅是一个语言风格问题,而是一个关乎中国当代民间社会及其文化状况的深层命题。语言的离间化、变形化的复杂形态正是中国当代社会主流文化与民间文化两种文化之间亲和又离间、共用又互拒、融合又独立、施暴游戏的复杂关系的集中映现。在这些近乎无聊的文字游戏背后包蕴了作者对历史现实的批判态度。这从根本上证实了王朔小说的本质:在笑语喧哗场和逍遥的生活外观背后自由地玩弄现实——好一个“市井的狂欢”!

王国维曾说:“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著此乐天之色彩: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非是而欲餍阅者之心,难矣。”[61]他确实道出了中国国民的思维方式与中国文学艺术的某些内在规律,而这种乐天喜剧精神在我国市井风情小说中表现得更为突出。亚里士多德也曾说:悲剧“是从酒神颂的临时口占发展出来的”,而喜剧“是从低级表演的临时口占发展出来的”。[62]的确,喜剧总是底层的艺术,市井小民们需要笑,需要游戏娱乐,在游戏笑乐中将苦难与焦虑淡化,以一种达观自信的态度去面对人生,得以维持他们心理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