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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小说的市井叙事
1.6 第三章 市井风情小说的审美特质及美学意义
第三章 市井风情小说的审美特质及美学意义

我们知道,文学作品的审美信息,主要来自文学家对客观事物的审美属性进行创造性的反映。更确切地说,乃是审美创造的主体,以自己的审美意识为中介,对客观事物的审美属性进行筛选、加工、变形,最后把它艺术地审美体现出来的结果。正是从这一点说,文学作品是文学家审美意识的结晶。由此可知,审美意识对文学作品的审美价值起着主导的、决定性的作用。从文化学视角看,有人把一定社会的文化看做是“有着三个层次的同心圆”。它的最外层是器物文化层,包括人们创造的各种物质精神的产品;中间层是制度文化层,包括人际关系及规范化的社会组织制度;最内层是心理意识文化层,包括各种社会心理、思想、思维模式、情感模式,以及观念、价值观念体系指导下的行为规范。这是文化的最深层次,是该文化的核心,它决定和制约着整个文化的性质和构成。与外层、中层的文化相比较而言,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在文化的变革过程中,它具有较大的历史惰性,较难发生全面深刻的突变。而审美意识正是这种深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想深入了解审美文化、艺术文化,就不能不对审美意识进行深入的剖析和研究。”[1]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市井风情小说的审美特质及美学价值的认识、评价,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本来这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但是必须注意到,中国封建统治阶级对市民文学、市井意识往往采取压抑、敌视的做法,如《四库全书》就根本不收录《三言》《二拍》等市民文学作品(白话小说),甚至对它们予以焚烧、禁毁。他们不承认市井风情小说的美学价值。这种观点或多或少影响到现当代,一些所谓的文化精英,往往也对张爱玲、苏青、予且、王朔、池莉等的作品不屑一顾,或夸大其缺陷,以文化贵族的姿态居高临下评判一切。这些,无疑不利于正确认识和评价市井风情小说,所以在这里我想具体阐述论证市井风情小说的一些美学特质,在此基础上继而谈谈市井风情小说美学价值观的确立及意义,以澄清人们的一些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