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形成发展期:宋元——明清
到宋代,都市的发展更加迅速,商品经济更为繁荣。其中最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是坊市制度的打破。从战国以来逐步形成的坊市制,是将商业区(市)和居民区(坊或里)严格分开,交易只能在“市”中进行,否则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唐朝。宋时,商品经济的浪潮终于冲破了坊市的空间限制,平民可以任意临街造屋开门,“坊”中有“市”的情形十分普遍,宅舍宫院、大街小巷拥挤着各类生意人。值得一提的是,北宋初期开始对坊郭户单独列籍定等,首次将它与乡村户区分开来“在这里居民第一次划分为两大阶级,这种划分直接以分工和生产工具为基础。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而在乡村里所看到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情况:孤立和分散。”[20]北宋时京都的城市人口在百万以上,杭州有50万,建康有17万,此外洛阳、江陵、潭州、隆兴、平江、福州、泉州、广州等城市的人口也在10万以上。因此可以这样说,到宋代,我国具有近代意义的市民阶层已开始出现,市民社会逐步形成。市民们在精神、物质两方面的生活都比以前更加开放,更加世俗化,其行为和思想也都更趋向自由,追求享乐和表现自我成为时尚。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期游民的崛起对市井文化起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和作用。“游民”主要指的是一些农民在离开或失去土地后,进入城市集镇谋生,他们混迹社会底层、无固定生活来源;或者闯荡江湖、冲州撞府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包括小工匠、江湖郎中、艺人、风水相士、兵、匪、盗、丐、娼妓、混混儿等,其重要的特点就在于“游”。也就是说从长远的观点来看,他们缺少稳定的谋生之手段,居处也不固定。他们中间的大多数人在城市乡镇之间游动。迫于生计,他们以出卖劳动力(包括体力与脑力)为主,也有以不正当的手段牟取财物的。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有过冒险生涯或者非常艰辛的经历。这种类型的游民虽然在进入文明社会之后就存在,但是只有在宋代和宋代以后才大量出现,形成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群体。1993年王元化先生在他的《思辨随笔·游民与游民文化》[21]谈杜亚泉的《中国政治革命不成就及社会革命不发生的原因》[22](1919年)一文曾谈及这种情况:杜亚泉以大量的篇幅谈到游民与游民文化问题。他说游民是过剩的劳动阶级,没有劳动地位,或仅做不正规的劳动。其成分包括有兵、地棍、流氓、盗贼、乞丐等。游民阶级在我国社会中力量强大,他们有时与过剩的知识阶级中的一部分结合,对抗贵族阶级势力。游民和知识阶级结合,就产生了游民文化。这种文化以尚游侠,喜豪放,不受拘束,不治生计,疾恶官吏,仇视富豪为其特色。王先生又说:杜亚泉认为知识阶级缺乏独立思想,达则与贵族同化,穷则与游民为伍。因而在文化上也有双重性。一面是贵族性,夸大骄慢,凡事皆出于武断,喜压制,好自矜贵,视当世人皆贱,若不屑与之齿者。另一面则是游民性,轻佻浮躁,凡事皆倾向过激,喜破坏,常怀愤恨,视当世人皆恶,几无一不可杀者。往往同一人,处拂逆则显游民性,顺利则显贵族性。或表面上属游民性,根底上属贵族性。他说,以此性质治产必至于失败,任劳动必不能忍。这些说法都道人所未道。游民和游民文化是中国历史上的特殊现象,很少被人涉及。但是研究中国文化就不能不注意这个问题。杜亚泉先生可能是最早关注游民、游民文化在中国历史上地位与作用的学者。杜亚泉还认为由于“生齿过繁,天产不辟”中国过剩的劳动阶级太多,“劳动之地位,或为不正规之劳动”。又因为古代统治者以仕途引诱知识分子,使得知识分子知识狭隘、能够从事的职业极少,很少有特长。而且,他们在宋代以后又人数增长过快,亦是过剩。他们除美术文字以外,无他技能可以生活。少有财产者,安坐徒食,无营殖之能力、无财产者,除少数为精神的劳动外,殆无有能为筋肉的劳动者,故与财产阶级、劳动阶级均格格不相入,此为过剩的知识阶级。这些“过剩的知识阶级”绝不可能像农民一样安分守己,在社会骚动时必然会因之而起,给动乱以助力。
的确,宋代文化教育相对普及,有文化或者说识字的人与唐代相比是大大增加了,而社会、特别是官场对他们的吸纳能力有限,于是部分具有一般文化知识的分子也被抛到市井游民的队伍之中;元代由于蒙古人掌权,民族歧视和压迫、统治集团汉文化水平又极低,数度停止科举考试使得更多的文人士大夫堕入游民的队伍。许许多多的文士从事过去为他们所不齿的通俗文学——戏曲、话本小说的创作,这是宋代以前所不曾有的文化现象。我们看到许多文人士大夫,这些混迹于市井游民之中的知识分子沦落为江湖艺人。如宋元时期的一些“书会先生”就是如此,这些“书会先生”长期生活在下层市民当中,受到市井阶层思想意识的浸染,成为市井阶层的代言人。他们熟悉市民生活,饱谙人情世故,他们的作品多取材于日常生活,以故事来阐发下层社会的人生哲理。总体上表现出两个毫不隐讳,其一,羡慕荣华富贵;其二张扬人性解放。二者一是倾向于物欲;一是倾向于情欲。这与程朱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完全背道而驰,如《碾玉观音》、《错斩崔宁》、《志诚张主管》、《张生彩鸾灯传》、《快嘴李翠莲记》等。欣赏者则是市镇里的那些小商贩、工匠、雇匠、店员、船工、苦力以及市井医生、民间艺人、商女、流氓、贫民等。宋元话本的作者首先觉醒了,章培恒曾指出:“在金、元时期,士大夫不仅继承了其宋代前辈的个人意识,而且下层士人进一步与市民相结合。这一方面是因为市民的力量在宋代已有了令人重视的发展,另一方面是由于在少数民族的君主统治下,汉族士大夫的地位下降(在元代尤其如此),下层士人不得不依靠市民来谋生,并参与市民的俗文化的创造。由此,市民的俗文化的水平固然得以提高,士大夫的意识和感情也受到了市民的影响——从下层逐渐向上推移,从而金、元的人性状态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到元末明初,对个人的欲望(饮食、男女、富贵、享乐等)的肯定,对个体生命力的颂扬都到了违背伦常也在所不恤的地步,对个人意志的尊重和对自由的追求均有相应的表现,这些显然也接近于近代的人性。”[23]市民们经常出入于各种瓦子、酒楼、茶肆;市民意识在逐步增长,反映市民生活的通俗话本小说在大小都市中大量流行开来,鲁迅把宋元话本的出现称作“小说史上的一大变迁”。[24]变迁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文学的大众化,大众化的文学艺术必定是产业化的,在供求关系上是“市场经济”。创作文体必须迎合接受主体,才能争取消费者、创造经济效益。这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供求关系,它不同于艺术为宫廷、官署或贵族士大夫家的演出,对象是有一定消费能力的广大市民群众,性质纯粹是营业。既然作者、演出者、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经济联系,为了体现商业原则,市民文学作品必须是通俗、有趣并具有娱乐功能的。宋元话本的出现就属于这种情况。“市民与城市工商业经济的发展,乃是市民文学滋生的土壤。”[25]坊市制的崩溃,使商品经济空前活跃,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时出现了市井文化的生态空间——都市文化娱乐市场——瓦市。它是满足都市民众艺术需求和世俗娱乐的地方。瓦市的说唱、演出是市民群体所喜闻乐见的,因此聚集了大量的听众和观众。如此竟造就和养活了一支庞大的民间艺人和通俗文艺作者的队伍;形成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大众化的市民群体的娱乐方式。他们除了维持温饱外,在闲暇时只要花费几文钱就可得到艺术享受,消除生活苦闷,弥补精神空虚,还可间接获得宝贵的生活经验。瓦市中的市井文化集中表现了市民们的独特的思想意识,而这种意识主要从江湖艺人、“书会先生”——知识分子所参与创作的文艺作品上反映出来,特别是江湖艺人所创作的话本小说、讲史小说、某些通俗戏曲和曲艺作品成为市井意识、市井文化的载体。如不久以后产生的《水浒传》及其相关的戏曲、《三国志演义》、“说唐”小说系列,等等。这些作品的最后虽然多是由文士写定,其中不免要有文人士大夫的思想意识的渗透,但是其主导意识是属于市井的。这些具有市井意识的通俗文艺作品又为市井文化的播散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到明代中、后期,大城市商业空前繁荣,特别是市镇经济更为活跃,人口增长迅猛,“若荆州、樟树、芜湖、上清河、枫桥、南濠、湖州市、瓜州、正阳、临清等处,最为商货辏集之所”。明末清初的《苏州府志》、《松江府志》等地方志中,记载了许多典型的市镇。如苏州府吴江县的震泽镇便是在嘉靖年间人口猛增起来的一个新镇,到明末清初,它已经是2000—3000家居民的一个大镇了。东南地区已经出现一种新的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商品经济进一步诱发了人们的消费欲望,激发了市民们的享乐情趣。张岱在《陶庵梦忆·虎丘中秋夜》中详细地描绘出江南地区绚丽多彩的市民生活画面:
虎丘八月半,土薯流寓、士夫眷属、女乐声伎、曲中名妓戏婆、民间少妇好女、崽子娈童游冶恶少、清客帮闲、仆童走空之辈,无不鳞集……天暝月上,鼓吹百十处,大吹大擂,渔阳掺挝,动地翻天,雷轰鼎沸,呼叫不闻……
在新的时代生活中,市民们更看重自我价值,抛弃传统的伦理道德,无所顾忌地放纵个人的自然欲望,形成了浓厚的“好色”、“好货”的社会风气。经济、社会政治的巨大变革,伦理与功利观念在内的整个意识形态更加冲突动荡,从而掀起了一股具有近代崭新的市民资本主义特质和启蒙意义的新思潮。与此相应,“随着印刷业的兴盛,市民自我表现和娱乐的文学样式得到了较为迅速的发展和传播,说话、表演等时间艺术借助书面文学的存在形式得到了更为广泛的流行和赏析。一大批文人雅士染指其间,或取其谋获利之径直,或因其叙事抒情之简便,从宋元话本到以《三言》、《二拍》为代表的明清白话短篇小说,从讲史话本、英雄传奇到《金瓶梅》、《儒林外史》、《红楼梦》等长篇章回小说,从元杂剧到明清传奇,从魏晋六朝文人短篇小说到《聊斋志异》,如此种种,构成了一股汹涌跌宕、兴旺发达的通俗文学洪流,传统的诗文词赋相对地反而不那么显眼注目了。”[26]宋元话本所具有的民主精神和社会进步意义,所表现的富有现实人情味的日常世俗生活,对于平等、自由、民主意识的向往,在明清通俗文学中得到了扩展、弘扬,达到了辉煌的顶点。我们知道,从宋元话本开始,白话小说显示出更加世俗的特征,其内容渐次全转换到百姓们的日常生活。到明清,白话小说的创作思维的定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标志着作家觉醒的代表作品是《金瓶梅》,《金瓶梅》是我国第一部描写市井社会日常生活的长篇小说,开拓了文学创作的新局面,“作者之于世情,盖诚极洞达,凡所形容,或条畅,或曲折,或刻露而尽相,或幽伏而含讥,或一时并写两面,使之相形,变幻之情,随在显见。”[27]对后来及我国现当代的许多以市井日常生活为题材的小说的创作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这中间特别重要的是市井文化精神的凸显,反映市民阶层要求的理论逐步形成。明代中叶,在哲学上出现了同程朱理学相对立的王阳明学派“心学”,开始重视个人的独立思考,接着,王学左派,李贽掀起了人性解放的启蒙思潮。他们抨击儒家圣人理学文化,弘扬个体价值,返回人生真相,王艮说:“圣人之道,无异于百姓日用……天性之体本自活泼,茑飞鱼越,便是此体。”[28]李贽说:“穿衣吃饭即人伦物理。”[29]“盖声色之来,发乎情性,由于自然,是可以牵合矫强而致乎?故自然发乎情性,则自然止乎礼仪,非情性之外复有礼仪可止也”。[30]大胆践踏僵化的儒家礼教,为形而下的民情民欲正名。
于是,在明清市民通俗文学中,我们看到一幕幕商人们追财逐利的艰难历程,市井间家庭的悲欢离合,市民对情与欲的大胆拥抱。这些包含着市民的人生体验以及作者的价值观念和审美理想的生动事件在作品中显得生气盎然。从而完成了把人作为个体的人,从礼教的牢笼中,从军国大事中,从惊心动魄的传奇故事中解放出来,而放进日常的平凡生活中,展现了人性的本来面目。它们所表现的正是市井细民阶层的愿望和审美趣味。正如胡士莹所说:“宋、元、明短篇小说是市民的小说,它们从市民的立场、观点来反映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市民阶层的主体是商品生产者和运销者——手工业者和商贩。他们在经济上要求自由发展,在政治上要求一定的人权和地位:这都和封建统治阶级的专制、垄断发生矛盾……他们是进步的社会力量,和市民的经济、政治状况相适应的市民意识成长了。它包含着要求个人自由的‘民主’成分,它反对理学和礼教。”[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