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与教的心理学(第五版)
1.5.2.2 第二节 教学目标陈述
第二节 教学目标陈述

教学目标设计包括教学目标的设置与陈述,是完整的教学设计过程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我国教师设计的教案通常都包括陈述教学目标这一步。但关于如何设置与陈述教学目标的问题,国内的研究很少。然而在2001年开始的课程改革中,由于用课程标准代替原来的教学大纲,教育理论界开始关注课程教学目标的分类与陈述问题,因为课程标准中的课程目标需要分类陈述。在新的课程标准制订中,课程改革专家提出了被认为适合各门学科的教学目标分类框架。教学目标被分成“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此后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和历史与社会学科专家又根据自身学科的特点,制订了适合各自学科的目标分类框架。最近我们开展了一次我国中、小学教师如何陈述教学目标的调查,被调查对象是某地区参加心理学硕士班进修的129名中小学教师,收到教师制订的符合要求的教案103份。这些教案中的目标设置可以反映我国中小学教师掌握目标设置和陈述的理论与方法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