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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与教的心理学(第五版)
1.4.4.1.1 一、态度的性质
一、态度的性质

(一)态度的含义

加涅在《学习的条件和教学论》一书中指出,社会心理学家阿尔波特(Allport,G.W.,1935)为态度所下的定义:“态度是心理的和神经中枢的准备状态,它们通过经验来组织,并施加直接的或间接的与所有对象或情境有关的个体反应”,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这一定义首先指出态度是一种内部准备状态,它使某些类型行为的出现成为可能,但它不是实际的行为反应本身。例如,一位学习态度认真的学生,在一般情况下总是能够按照教师的要求完成各科作业。但学习态度与学习行为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学习态度认真的学生,偶尔也会出现不按教师要求完成作业的行为。其次,态度这种内部准备状态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个体的行为反应。但这种影响与能力是不同的,能力决定人们能否顺利完成某些任务,但态度则决定人们的行为选择,即决定人们是否愿意完成某些任务。例如,在公共汽车上是否给老人或怀抱婴儿者让座,不是由能力决定的,而是由态度决定的。最后,态度是通过经验组织或学习而形成的。也就是说,态度不是先天的,而是后天通过与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和改变的。因此我们认为,态度是通过学习形成的影响个体行为选择的内部状态。

(二)态度的构成成分

态度是由哪些成分构成的,有三种流行的看法。第一种是单成分说,认为态度是情感(affection)的表现。瑟斯顿(Thurstone,L.L.,1946)就认为:“态度是人们对待心理—客体(人、物、语词或观念等)肯定或否定的不同情感。”第二种是二成分说,认为态度是感情和认知的统一表现。罗森伯格(Rosenbeng,M.,1960)曾经指出:“对于态度客体的情感反应是以对客体进行评价的信念或知识为依据的,所以态度既有情感成分,也必须包括认知成分。”第三种是三成分说,认为态度包括情感(affection)、行为(behavior)和认知(cognition)三种因素,因此又叫态度的ABC模式。就像瓦格纳(Wagner,R.V.,1969)所说:“态度是由情感、认识和行为的成分组成的,它们与个人对态度对象的评价、知识与行为的心理倾向是符合的。”

当前,态度的三成分说在我国比较流行。大多数心理学家认为,态度是由认知因素、情感因素和行为倾向因素所构成的。态度的认知因素是指个体对态度对象所具有的带有评价意义的观念和信念。这些观念和信念通过赞成或反对的方式表现出来,是由许多观点构成的认知体系。有些观点直接指向态度的对象,如“知识就是力量”,直接指向了学习态度的对象。但是,像“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以后的孩子将承担四位老人的生活照顾”的观点,显然没有直接指向计划生育,但应该说已经间接地反映了对计划生育的态度。态度的情感因素是指个体对态度对象喜爱或厌恶的情感体验。态度的情感因素是伴随着认知因素而产生的情绪与情感。兰金(Rankin,R.E.,1955)等人通过皮肤电测量发现,态度变化与皮肤电反应变化(一种常用的情绪变化指标)有明显的相关。可见态度的情感因素是个人很难掩饰的比较真实的一个态度因素,被许多心理学家视为态度的核心因素。态度的行为倾向因素是指个体对态度对象企图表现出来的行为意向,它构成态度的准备状态,即准备对特定对象作出某种反应。例如,“我准备报考研究生”就属于学习态度的行为倾向因素。但行为倾向不等于行为本身,有行为倾向不一定发生实际的行为。大量的研究表明,态度的这三种构成成分通常是协调一致的。认为“努力学习是学生的应尽职责”的学生,就会喜欢学习,并产生挤时间看书和完成作业的意向。可是,这三种构成因素有时也会出现不协调的情况。有研究表明,态度的情感因素与行为倾向因素之间的相关比较高,而认知因素与情感因素、认知因素与行为倾向因素之间的相关就比较低,因而容易出现人们口头表示的态度却不能付诸行动的现象,即出现“言行不一”。

(三)态度的功能

态度作为通过学习形成的影响个体行为选择的内部准备状态,会对个体的心理和行为发生深刻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功能。

首先,态度具有价值表现功能。价值观是学生对某一事物的善恶、是非和重要性的评价。个体的态度与其所持有的价值观紧密相关,价值观不同,态度也会不同。因为态度往往取决于事物对个体的社会意义,社会意义的大小又取决于其价值的大小。因此,个体内心里所持有的价值观,往往可能通过态度表现出来。

其次,态度具有调节的功能。态度是刺激与反应之间的中介变量,一定的刺激通过个体所持有的态度而作出不同的反应。一般而言,积极的学习态度容易产生积极的学习行为,而消极的学习态度则容易产生消极的学习行为。李波特(Lambert,W.E.)等人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让美裔大学生和法裔大学生根据录音判断说话者的人格特征。录音带里录有5个人朗诵同一篇文章的声音。首先让他们用英文念,再让他们用法文念。结果发现,美裔学生与法裔学生都对说英语者有较高的评价,而法裔学生对说英语者的评价比美裔学生还要高。原因是加拿大现实社会的社会态度对说英语者有利,学生们便按照这种现实态度去调节自己的言行,即使是处于少数地位的法裔学生也力图以大多数人的态度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以提高自己的地位和价值,消除内心的不安全感。实验表明,态度既调节个体的言语行为,也调节个体的非言语行为。当然这种调节也不是绝对的,因为个体的行为并不完全取决于态度,它还要受到各种情境因素的制约。

再次,态度具有过滤功能。态度不但影响个体的行为方向性,而且还影响个体对信息获得的选择。在一般情况下,人们总是接受与个体态度一致的信息,拒绝与个体态度不一致的信息。而且认知与个体态度一致的信息时,容易注重和评价其好的方面;反之,则容易产生歪曲和过分评价其消极的方面。美国的琼斯(Jones,E.E.)等人曾将一批美国南部的大学生分成两组,第一组学生的态度是反对白人与黑人分校,第二组学生的态度是赞成分校。他们让两组学生分别阅读11篇反对黑人与白人分校的文章,然后要求他们将读过的文章内容尽量完整地写出来。结果发现,第一组学生的成绩优于第二组。这是因为第一组学生的态度与文章内容相吻合,因而比较容易被吸收、记忆和同化。而第二组学生的态度与学习材料内容相违背,所以学习就被阻止或歪曲。实验结果充分表明态度对信息加工的过滤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