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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与教的心理学(第五版)
1.4.1.2 第二节 学习的分类及其教学含义
第二节 学习的分类及其教学含义

上一节谈到,艾宾浩斯利用无意义音节作为记忆材料得出的遗忘曲线表明,无意义音节的遗忘速度极快。通过学习达到能够背诵的材料,20分钟后只保持58.2%,8~9小时内只保持37.7%。但后来的研究证明,如果学习材料是有意义的概念和原理,一旦学生理解之后,就很难遗忘。显然不能用艾宾浩斯的遗忘曲线来描绘概念和原理的学习与遗忘。又如,柯勒观察到黑猩猩在解决问题时表现出“顿悟”现象,而桑代克在观察猫解决迷箱问题时,发现猫的行为只是“尝试与错误”,全无“顿悟”迹象。再如,行为主义心理学家认为,运用强化技术可以塑造机体的行为。但研究表明,他们的这一结论只适合于动物和婴儿的行为学习,而难以适合于成人的学习。从上述例子可见,人的学习现象是极为复杂的,把在一定实验条件下得出的学习结论推广到一切情境是很困难的。但是在科学心理学研究初期,许多心理学家不这样认为,相反,他们常常希望把他们在一定条件下得出的学习结论推广到其他情境或其他学习领域。由此而形成了学习理论中不同观点的对立,并形成了许多不同的学习论派别。20世纪60年代后,心理学家开始注意学习的分类,认为不同的学习类型有不同的学习规律。于是出现了对学习现象作分类研究的趋势。这样就能调和学派之间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