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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与教的心理学(第五版)
1.3.3.3.2 二、特殊儿童的类型
二、特殊儿童的类型

尽管不少人反对将特殊儿童分类,认为分类会给学生贴上标签而损害他们的自尊心。但是,不同类型的特殊儿童是客观存在的,而且特殊教育又需要对不同类型的特殊采取不同的教育措施,这与直接以此种分类名称来称呼特殊儿童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因此,对特殊儿童进行分类还是有必要的。美国的桑切克(Santrock,J.,2001)认为,特殊儿童包括天才儿童和丧失某种能力的儿童。

(一)天才儿童

天才儿童(children who are gifted)包括智力超常儿童和在艺术、音乐、数学等领域有超常才能的儿童。目前研究比较多的是智力超常儿童。智力超常儿童是指智力水平远远超过正常水平的儿童,国际上通行的标准为智商超过140。美国斯坦福大学的推孟(Terman,L.M.)于1920年通过智力测验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公立学校中鉴别出l528名智力超常儿童,追踪研究至1956年推孟去世为止。这些智力超常儿童大多来自经济水平较高的家庭,家庭收入的中位数是加利福尼亚州平均水平的两倍多,其父母的受教育水平比一般美国人多4~5年。1940年,推孟用成人智力量表又一次测量他们的智力,发现没有一个人的智力倒退到成人的平均水平,说明智力超常儿童成年后仍然聪明。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的查子秀教授从1978年开始对智力超常儿童进行长期的追踪研究,结果发现超常儿童的思维明显优于常态儿童,他们以创造性思维的较高发展为特征而构成不同于同龄常态儿童的认知模式;记忆力、注意力、空间能力、学习能力和计数熟练等也都明显优于普通学生;超常儿童的抱负、求知欲、独立性、好胜性、坚持性等个性特征都优于常态儿童。大量的研究表明,智力超常的儿童对文学、辩论术和古代史等抽象学科感兴趣,而对书法和手工训练等实践性学科不太感兴趣;他们大多情绪稳定,很少说过头话,也不太会说谎;80%的智力超常儿童适应良好,严重不适应者远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智力超常儿童的挫折耐受力强;从事专业工作的比例是一般儿童的8倍。

研究创造力和天才的专家温纳(Winner,E.,1996)认为,天才儿童有三个特征:一是早慧,其天赋或才能的发挥比同龄人更早;二是非同一般的学习方式,学习中更少依赖成人的支持或“脚手架”,喜欢独立发现,并以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三是熟练掌握知识的热情,学习中表现出强烈的兴趣和专注,内部动机强烈。而斯腾伯格(Sternberg,R,J.,1995)则认为天才应该有很强的信息加工能力,他们的学习节奏更快,处理信息更迅速,推理能力更强,更善于运用策略,并能监控自己的理解。

(二)能力缺失儿童

美国目前已经用能力缺失儿童(children with disabilities)取代“残疾儿童”(disabled children)或“残障儿童”(handicapped chlidren)。因为能力缺失是指使个人能力受限的功能局限,而残障则是指施加在丧失某种能力者身上的一种状况。

1.感觉障碍

感觉障碍包括视觉损害和听觉损害。视觉损害是指在20英尺距离以内只能看清视力正常者在200英尺远处所能看清的目标。听觉损害是指听觉损失程度在70分贝及其以上者,无论是否借助于助听器,光靠耳朵已经无法理解言语。

2.躯体障碍

躯体障碍包括脑瘫等肢体障碍和发作性障碍。肢体障碍是指由于肌肉、骨骼或关节问题造成的行动受限和对行动缺失控制能力。其中脑瘫是最主要的肢体障碍。最常见的发生性障碍是癫痫,是指以感觉运动或肢体抽搐反复发作为特征的神经系统障碍。

3.智力障碍

智力障碍的最明显特点是智力低下。1983年,美国弱智学会提出“弱智是指一般智力功能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同时存在适应行为方面的障碍,并发生在发育时期”。1986年,我国国务院批准的《残疾标准》也规定“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行为的障碍”。这里的智力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是智商在70以下。而适应行为障碍则是指其独立性、社会责任心与其年龄和社会期望不符合。只是由于适应性行为缺陷目前尚难测定,人们往往以为智障儿童只是智商低于70的儿童。

美国的柯克曾将弱智儿童分成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可教育的智力落后儿童,其智商在55~70之间。这些儿童可以掌握小学程度的文化科学知识,学会一定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在社区中独立生活,也能接受一定程度的职业训练,成年后能自食其力。第二种是可训练的智力落后儿童,其智商在25~55之间。他们可以通过训练而达到生活自理,保护自己免遭危险,适应社区生活,并在他人的监护下从事有一定经济收入的工作。第三种是严重的智力落后儿童,智商在25以下,往往伴随有严重的身体缺陷,如头颅颜面畸形等。他们往往终身需要他人的照顾,对他们进行训练的目的,主要是使他们在有限的环境里具有一定的社会适应能力。

4.言语障碍

言语障碍包括构音障碍、发声障碍和语畅障碍在内的言语问题以及接收信息和言语表达困难等在内的语言问题。构音障碍的儿童无法正确发音,发声障碍的儿童声音嘶哑、刺耳,语畅障碍即俗称的口吃,讲话迟疑重复。语言障碍的儿童则提出问题困难,很难理解和遵循口头指令,很难理解谈话内容等。也就是说,他们既有接受性言语困难,又有表达性言语困难。

5.学习困难

学习困难,又称学习乏能(learning disabilities)。美国的柯克认为,学习困难学生是指那些在理解和使用口头言语与书面言语方面有一种或几种基于心理过程障碍的儿童。这种障碍可以表现为听、说、阅读、思维、书写、拼写和数学计算等方面的不完善,但不包括视听和运动缺陷、智力落后和能力障碍,也不包括在经济、文化等环境方面处境不良的儿童。也就是说,判断一个学生是否属于学习困难,至少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个体的智力正常或接近于正常,一般认为智商应该在80以上。②无法在正常的教学条件下从事有效的学习,学习结果远未达到教学目标的要求,只有接受特殊的教育服务才能学习成功。这一学业不良标准,以代表性较好的样本学科统测平均分为参照标准,个体成绩低于平均分25个百分等级。当然,他们的学习困难可能是多门学科,也可能是一门学科。③他们的学习困难不是感官障碍、情绪困扰或缺乏学习机会等因素造成的。

因此,我们认为学习困难学生是指感官和智力正常而学习结果远未达到教学目标的学生。他们大多有注意障碍、记忆障碍、思维障碍以及阅读障碍、计算障碍、拼写和书写障碍等。美国的柯克将这些学习障碍区分为发展性障碍和学业性障碍。发展性障碍包括注意障碍、记忆障碍、知觉运动障碍和知觉障碍等原始性缺陷,以及思维障碍、语言异常等衍生性障碍。学业性障碍则包括阅读障碍、算术障碍、拼写障碍和书写障碍等。所有这些学习障碍的鉴别,首先要进行智力测验,然后是标准化学绩测验,比较著名的有加利福尼亚成就测验、斯坦福成就测验和依阿华基本技能测验。

6.注意力缺失

注意力缺失的典型表现是多动障碍,它有三个典型特征:一是注意无法集中;二是多动;三是冲动。他们很难专心做事,对事情很容易厌烦;活动量过大,无法安静下来;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