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第一节 气韵

第一节 气韵

气韵是中国古代艺术思想特别是中国古代绘画思想的基本范畴,是体现艺术作品本体特征的感性风采,是中国艺术生命精神的核心所在。南朝谢赫《古画品录》最初将它作为绘画的六法之首:“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从此以后,它一直被视为绘画艺术品评的重要尺度,后来逐步延伸到诗歌和其他艺术的品评中。钱锺书认为:“盖初以品人物,继乃类推以品人物画,终则扩而充之,并以品山水画焉。风扇波靡,诗品与画品归于一律。”(1)邓以蛰则把它推广到一切艺术的基本特征:“盖艺术仅有种类之不同,而艺术之理则当一致。此理为何?气韵生动是也。”(2)宗白华也说:“气韵,就是宇宙中鼓动万物的‘气’的节奏与和谐。绘画有气韵,就能给欣赏者一种音乐感。……实不单绘画如此,中国的建筑、园林、雕塑中都潜伏着音乐感——即所谓‘韵’。”(3)宗白华更把它视为艺术创作追求的最高目标与境界:“气韵生动,这是绘画创作追求的最高的目标、最高的境界,也是绘画批评的主要标准。”(4)因此,对于中国艺术来说,气韵既是一种感性风采,也是一种特征,更是一种境界。

一、气韵含义

气韵是艺术作品本体中流动的生气与风采。其中气是万物生命的基础,也是艺术作品的基础。艺术作品中的气,是自然之气和主体之气的统一。这一方面是指天地自然之气,也包括体现天地自然之气的人的生理之气。而艺术作品既肇于自然,其气当基于自然的基础,体现了生命的律动,是宇宙生命精神的体现。清代唐志契的《绘事微言》云:“画山水贵于有气韵。气韵者,非烟云雾霭也,是天地间之真气也。”这种“真气”是作品的根本所在。方薰《山静居画论》强调自然之气的根本价值和意义,认为作品“必以气为主,气盛则纵横挥洒,机无滞碍,其间韵自生动矣”。自然之气通过艺术家发挥作用,挥洒自如,使作品生动。而沈宗骞《芥舟学画编·平贴》云:“天以生气成之,画以笔墨取之,必得笔墨性情之生气,与天地之生气合并而出之。”另一方面是指精神之气,孟子说“集义所生”,乃指平日尊奉道义,经过日久天长的积累,而成为体现正义的浩然意气。因此,自然之气与主体意气是交融为一的。韵乃是奠定在气本体的基础上的。唐岱《绘事发微》中说:“有气则有韵、无气则板呆矣。”

韵本于音乐,本指体现节奏韵律规律的和谐悦耳的声音。音乐中以音发谓声,声延谓韵。以其状气,指体现在气中的韵度,说明作为艺术作品本体的气之积,体现了生命整体的特征。在对艺术作品的品评中,韵受音乐品评的影响,言作品当有韵律,且含蓄蕴藉。后来,气韵被魏晋时期用来作人伦鉴识的评价,并扩大到对绘画和书法的品评。尤其是笔墨技法表达的效果。在艺术生命的整体中,韵作为生命的灵性,行于生命的本体之上。艺术作品中气韵的韵律感,更侧重的是其内在情调。同时,韵还有韵味、余味的意思,主要指韵味悠长,余味无穷。司空图《与李生论诗书》所谓“近而不浮,远而不尽”的“韵外之致”,正是指其溢于作品气韵之外的余味。范温云:“有余意之谓韵。”即“大声已去,余音复来,悠扬宛转,声外之音”(《潜溪诗眼》)。陆时雍《诗镜总论》所谓“韵动而气动”,也在强调要有余味,批评“一声而立尽,瓦缶也”。他推崇超越于感性形态之外的余韵,使作品意味深长。

气是韵之体,韵是气之用。气为本体,韵为神采。气与韵的关系是一种体用关系。气是作品的生命之体,是内在生命力的体现。气如水,韵如水之波,连绵相属,故能生动。“山川、人物、花鸟、虫鱼,都充满着生命的动——气韵生动。”(5)韵是作品的特征、特质,情态、风采、韵致,为用。故云:“有气则有韵”(唐岱《绘事发微》),“韵动而气行”(陆时雍《诗镜总论》)。韵味体现在气之积的本体中,犹如音乐中的韵律。韵是不着痕迹地体现在流动的元气之中的,鼓动万物的元气本身就体现了韵律。故陆时雍《诗镜总论》曰:“生韵流动。”韵是在体现内在生机的淋漓元气中显现的。在绘画中,“气韵以气为主,有气则有韵,而气皆由笔墨而生”(方薰《山静居画论》)。创作的目标、欣赏的期待,都统一于气韵。艺术作品以气盛为基础,气盛则韵足。方薰《山静居画论》:“气韵生动第一义。然必以气为主,气盛则纵横挥洒,机无滞碍,其间韵自生动矣。”韵是气本体的表现形态,气韵是主从结构,乃指气之韵,以气为体,以韵为用,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艺术作品中的气韵,作为一种风度与神采,通过感性形态得以表现。这种感性风采是生命律动和精神韵味的统一,高度体现了外物与主体情趣的融合。魏晋人物品藻用气韵范畴,说明人的个性、气质和情调的勃勃生机。艺术中所表现的气韵不仅仅“曲尽其态”,而且要“曲尽情性”,是内在气度的表现形态,是作品的风神。其中对主观情意的表达有时更为重要,反映出艺术家同情的体验。陆时雍《诗境总论》所谓“情欲其真,而韵欲其长”,要求作品情真韵长。唐志契《绘事微言》说:“自然山性即我性、山情即我情”,“自然水性即我性、水情即我情”,物我性情融为一体,体现生命精神,得造化之妙,以巧夺天工。气韵是体现在作品中的精神风貌,通过作品的外在感性形态,表达深刻的意蕴。荆浩《笔法记》说:“气者,心随笔运,取象不惑;韵者,隐迹立形,备遗不俗。”这是从创作论的角度阐释气韵,认为画家作画时,当以心运笔,把握对象的内在生命精神,在具体创作中隐去笔迹技巧,不使欣赏者看出手工痕迹,从而使韵存在于无迹可感的作品感性形态中,突显出作品超尘出俗的风采。

二、形神关系

气韵关系是一种形神关系。艺术作品的创作在以形写神中体现气韵。作品的气韵是通过富有魅力的感性风采体现内在之神,是寓于形之中传神,使其充满活力。气韵“气盛化神”,通过以形传神而得以表现。王士祯《艺苑卮言》云:“人物以形模为先,气韵超乎其表;山水以气韵为主,形模寓乎其中,乃为合作。若形似无生气,神采至脱格,皆病也。”形神兼备,方能体现出气韵。有气韵的作品重在传神,反映了超以象外的无穷余味。钱锺书说:“‘气’者‘生气’,‘韵’者‘远出’。……曰‘气’曰‘神’,所以示别于形体,曰‘韵’,所以示别于声响。‘神’寓体中,非同形体之显实;‘韵’袅声外,非同声响之亮激;然而神必托体方见,韵必随声得聆,非一亦非异,不即而不离。”(6)他强调气韵中以生气之体传神,不即不离,乃至余味无穷。

气韵寓于作品本体之中,当以形似为基础,从而以形传神,形神兼备。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云:“古之画,或能遗其形似,而尚其骨气。以形似之外求其画,此难可与俗人道也。今之画,纵得形似,而气韵不生。以气韵求其画,则形似在其间矣。”宋代韩拙《山水纯全集·论用笔墨格法气韵之病》认为:“凡用笔先求气韵,次采体要,然后精思。若形势未备,便用巧密精思,必失其气韵也。以气韵求其画,则形似自得于其间矣。”可见,有气韵的作品有形有势,以形似为基础。

气韵虽然以形似为基础,但仅有形似依然不够,更重在神似,故创作时要传神。欧阳炯《蜀八卦殿壁画奇异记》云:“六法之内,惟形似、气韵二者为先。有气韵而无形似,则质胜于文;有形似而无气韵,则华而不实。”邓椿《画继》亦云:“一法者何?传神而已。世徒知人之有神,而不知物之有神,此若虚深鄙众工,谓虽曰画,而非画者,盖之能传其形,不能传其神也。故画法以气韵生动为第一。”欧阳炯有把气韵与神似相混淆的情形,但欧阳炯和邓椿均强调形似与神似的统一,则是全面的、辩证的。因此,艺术作品的气韵以形似为基础,但只有传神才能具有气韵。换句话说,有气韵的作品,体现了形似和传神的统一,而传神对于彰显气韵尤为重要。

在艺术创作中,气韵常常通过神似而加以表现。气韵之中,有内在精神主宰着,便以形传神。重神似,讲笔法。气韵要有灵气、有灵性。这并不是以形似与骨气和气韵对立,形似是基础,但又不滞于形似,还包括不似之似,而气韵则超然其上。艺术中的气韵,强调在形似的基础上,得其内在神韵。通过简单的模仿,仅仅得其形似,是很难体现气韵的,应当基于形而不滞于形,由传神而得气的,使作品灌注内在生气。张彦远《历代名画论·论画六法》:“若气韵不周,空陈形似,笔力未遒,空善赋彩,谓非妙也。”所谓气韵周备,是要求在形似的基础上要有神似,要有生命力,从而使笔力遒劲,故当以气盛为基础。

传神是气韵的核心,但如果将“气韵”与“传神”等同起来,显然有不当之处。杨维桢《图绘宝鉴序》云:“传神者,气韵生动是也。”这句话常常被理解为“气韵”即“传神”,说明作品中的气韵重在其神,如九方皋相马。其中重视传神的作用是对的,但不能否定作品的形似基础。一方面,作品中的气韵是在形似的基础上传神的表现。这是一种基于形似不滞于形似,超越形似而传神、畅神。这种传神是艺术家将一己之神化为作品之神。气韵蕴于感性形态中,使其生气勃勃。艺术家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便有助于在创作中传神。另一方面,传神是气韵的核心,但不是气韵的全部。传神是体现气韵、达到生动的手段,而不能简单地认为传神就是气韵。

三、基本特征

气韵首先是自然之道的体现。艺术生命体自然之道,自然浑成,一气相贯,以气为生命力的基础。有气才能谈得上韵。生命本体既是一种积气,韵自然也就行乎其间。其神气和韵味都是奠定在气积之体的基础上的。艺术作品要“神完气足”(夏敬渠《野叟曝言》第九回),方能有韵存乎其间。而艺术作品作为主体师法造化、得自心灵的产物,其气韵之气是自然之气和主体之气的统一,其韵味也是物质情态与主体情态的统一。

其次,气韵反映了生命的律动,有气韵是作品富有生命力的表现,体现了生命意识。从谢赫开始用气韵评艺,受人伦品评的影响,将艺和人相比拟,本身就体现了一种生命意识。气韵乃是艺术家在作品中灌注内在生命力,反映出艺术家对生命精神的关注与表现。明代汪珂玉《跋六法英华册》云:“所谓气韵者,乃天地间之英华也。”这种英华就是生命精神。一件艺术品,只有气中有韵,有气韵,才能生动,才能体现出艺术生命的内在风神。故唐志契《绘事微言·论气韵生动》说:“生者生生不穷,深远难尽。动者动而不板,活泼迎人。”气韵既是自然生命脉搏的体现,又是精神生命脉搏的体现。艺术家的人格精神,常常体现在创造之中。通常说的韵味,也是生命韵律的体现。气韵表现出作品的内在生命力,不仅是自然生命力,更是主体的精神生命力,一种格调和人生境界。陆时雍《诗镜总论》云:“有韵则生,无韵则死;有韵则雅,无韵则俗;有韵则响,无韵则沉;有韵则远,无韵则局。”气韵体现了生命运动的节奏和力度,表现了宇宙的生机和活力。

第三,气韵体现个性特征的风姿和神态。气体现了生命活力,韵则主要指韵致和风采。韵包含着气质、情调和风致。清代方东树《昭昧詹言》云:“读古人诗,须观其气韵。气者,气味也;韵者,态度风致也。如对名花,其可爱处,必在形色之外。”这里气是气味的说法未必合适,然而韵是态度风致却极恰当。王士祯《师友诗传录》亦云:“韵为风神。”方薰《山静居画论》云:“气韵生动,须将生动二字省悟,能会生动,则气韵自在。”气韵的效果是生动,有气韵自然会生动,具有感染力,能感动人,有意味和余味。

第四,气韵本于人品,本于人的精神生命。艺术家的灵气灌注于作品之中,使之生意盎然,灵动而富于气韵。作品只有有气韵,方能境界高远,味之不尽。在先天个性和气质的基础上,作品的气韵与艺术家的人品有着密切的关系。郭若虚《图画见闻志》云:“人品既高矣,气韵不得不高;气韵既高矣,生动不得不至。”他将气韵与艺术家的人品和涵养联系起来。蒋骥《传神秘要》也说:“笔底深秀自然有气韵,此关系人之学问、品诣。人品高,学问深,下笔自然有书卷气,有书卷气即有气韵。”其中的“书卷气”体现了文人趣味,姑且不论。而论及气韵与人品的关系,是对艺术家胸襟和修养的要求。这不只是一个道德范畴,更是一种层次与境界。

第五,气韵中有风格特征。气有清浊,韵有舒疾,故体现个性特色,使作品体现出独特的风采。敖陶孙《臞翁诗评》云:“魏武如幽燕老将,气韵沉雄。”这里以气韵代指风格。艺术家的内在精神风貌由作品的感性风采得以显现。艺术作品要表现主体的独特气质,体现天赋和创造性,而非简单的摹仿,故艺术创造重视意匠。不同类型的艺术作品,其风格也体现在作品之中。艺术作品的气韵中体现了时代精神,具有时代的风采和烙印,也是风格的具体体现。气韵在风格上有雅致不俗的特点,做到韵中有趣,潇洒风流。

第六,气韵体现了和谐原则。在具有气韵的作品中,和谐是基础,生动是表现。中国古代的艺术中,作品的本体只有体现和谐原则,才能有气韵,才能生动活泼,体现出生命的律动。气之体体现了阴阳化生和刚柔相济,故生命中天然具有节奏,如同人之呼吸,方是生气、活气。气韵之中有韵律,有律动,才能显示其生命的动态感。作品气韵的节奏与韵律,正体现了和谐原则。而韵本身便是五音相从,和而不同,便是和谐。艺术作品中的气韵通过虚实相生、动静相成得以体现,是生命节奏与韵律和谐的表现。从生命的感性形态看,五音之和,五色之谐,均不见其迹,只见其形(荆洁《笔法记》“韵者,隐迹立形”)。从主体内在的超感性体悟功能看,艺术生命的韵律使五官感觉得到了贯通,如听觉同时调动了视觉乃至味觉,故五色五味同样构成了和谐的韵。

四、气韵创构

在谢赫的艺术创构思想中,气韵是贯串于“六法”中的首要法度,贯穿在整个作品创构的过程中,通过艺术语言,如绘画的笔墨、文学的语言声律加以表现。汪珂玉《跋六法英华册》云:“谢赫论画有六法,而首贵气韵生动。盖骨法用笔,非气韵不灵,应物象形,非气韵不宣;随类赋彩,非气韵不妙;经营位置,非气韵不真;传模移写,非气韵不化。”突出强调气韵对其他五法的统驭作用。而艺术作品中的气韵,源自艺术家的精神气质和创造力,体现了生命风采和人格风貌。郭若虚《图画见闻志》云:“凡画,气韵本乎游心。”强调艺术家的个性创造。

作品中的气韵,首先得自主体天赋的气质。郭若虚《图画见闻志·论气韵非师》说:“六法精论,万古不移。然而骨法用笔以下五法可学,如其气韵,必在生知,固不可以巧密得,复不可以岁月到,默契神会,不知然而然也。”强调气韵创造首先是一种天赋,一种感觉,不是后天可以习得的。徐复观说:“伟大的艺术家,不仅要有一种天赋的才能,尤其是须要有一种天赋的气质。”(7)气韵中体现了艺术家个体的秉性气质,当不同凡响。正因为气韵秉承天赋,所以会打上作者风格的烙印。气韵中表现艺术家的个性风采,但当脱俗。有气韵,方能超尘脱俗。艺术家的个性气质和人品境界相关,艺术家的性情、神明寓于气韵之中,浑然天成。艺如其人,艺术家气质、风格、韵味方面的差异,都会表现在作品中。艺术家在作品中将自己的生命外化,使作品与自己一样,也具有感性色彩和内在精神,并使其生动。

其次,在作品气韵的创造中,艺术家的天赋自然也离不开后天的陶养。气韵依于天赋,气韵的创构,依赖于主体的灵感,需要有与生俱来的天赋与气质胸襟,但人格修养和境界要靠后天的涵养。明代董其昌《画禅室随笔》云:“气韵不可学,此生而知之,自然天授。然亦有学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胸中脱去沉浊,自然丘壑内营。立成鄄鄂。随手写出,皆为山水传神也。”(他的《画旨》中也有大体相同的意思)艺术家以天赋为基础,同时需要读书游历,修身养性,观千剑而后识器,可见后天的陶养依然重要。清代金绍城《画学讲义》也说:“气韵本乎个性,一人有一人之面貌,即一个有一人之个性。个性不同,则所作之画气韵亦不同,读万卷书,则见解高超;行万里路,则胸襟旷达,有此种见解,有此种胸襟,则用笔自不同凡响,所作之画焉有之高乎?”艺术家人之品格、学养和境界也很重要。艺术家胸襟开阔、学识渊博,通过阅读和观察,强化自己的修养,那么艺术作品中也体现他的人品和学识。艺术家表现气韵的能力是天赋与学养的统一。余绍宋1938年发表的《中国画之气韵问题》,强调“敦品厉行”(8)。成功的气韵表现,是艺术作品最高境界的体现。气韵是讲究格调和品位的,艺术家的风格影响着艺术作品的风格,艺术家的境界影响着艺术作品的境界。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有所谓“气韵天成”说。气韵的创造,以天赋为基础,而后天学养的造就也很重要。过去的学者对于气韵往往更强调天赋,固然是不错的,但对于艺术家后天学养的阐释不够重视。

第三,气韵要得法,要在合乎艺术法则的基础上得以表现。在创作过程中,气韵体现于立意之中,通过艺术技巧而得以表现。艺术技巧对于气韵的表达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气韵的表现反映了艺术家高超的艺术技巧。谢赫把气韵列为六法之一,法即技巧,说明气韵得之于艺术技巧。作品的气韵有赖于传达,通过高超的艺术技巧传达其内在神韵。北宋韩拙在《山水纯全集·论用笔墨格法气韵之病》中要求山水画“循乎规矩格法,本乎自然气韵,以全其生意”,将格法与气韵对举。唐岱《绘事发微》说:“气韵与格法相合,格法熟则气韵全。古人作画岂易哉?”正说明了气韵与格法这两者的辩证关系,并且强调两者相合是非常难的。只有在遵循格法的基础上,从心所欲不逾矩,方能创造出气韵生动的作品来。当然过分讲究技巧,有时会损害一气相贯的艺术生命整体。而恰当的艺术技巧会让作品的内容活起来,会让作品传神,使整个作品活起来。有气韵的作品要基于技巧,又超出了一般的技巧,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

第四,艺术家是通过艺术语言对整体精神加以表现,获得气韵生动的效果,使作品具有活力。气韵通过语言符号加以创造和表现,如绘画的笔墨。唐岱《绘事发微》云:“气韵由笔墨而生,或取圆浑而雄壮者,或取顺快而流畅者,用笔不痴、不弱是得笔之气也,用墨要浓淡相宜,干湿得当,不滞、不枯,使石上苍润之气欲吐,是得墨之气也。”清代恽格也说:“气韵藏于笔墨,笔墨都成气韵。”(《南田画跋》)陈善《扪虱闲话》论文章时也说:“文章也以气韵为主,气韵不足,虽有辞藻,要非佳作也。”强调语言为表现气韵服务,气韵使语言和作品富有生气。

总之,艺术作品中的气韵是道的具体体现,是自然造化之道与主体胸襟交融的统一。宇宙的生命精神通过艺术家表现在作品中,使之富有生意。气韵是作品的一种精神风度和神采,是作品自身生命力的体现,因而也是欣赏者和评论家评价作品的尺度。艺术作品中,气韵是通过艺术作品整体体现和谐的,气韵和谐的作品在整体上有生气和活力。这种整体风采体现作品的内在精神风貌,基于感性形态又超越于感性形态,体现内在神韵的超尘脱俗,神闲气定,有情韵,显精妙。艺术家使自然万物富有灵性和勃勃生机,使物我由神遇而迹化,通过妙合而融为一体,从中体现出生命精神。气韵还体现了作品的动态特征,其中的万物无论动静,若欲体现出生命之韵,便既是有形有态的,又是生动朗畅的。譬诸山水,“山性即止而情态则面面生动,水性虽流而情状则浪浪具形”(唐志契《绘事微言》)。有气韵的作品,有灵气,有神性。有气韵方能栩栩如生、充满灵动。有气韵的作品,方才有活力和趣味,具有深远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