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特点
中国艺术哲学伴随着艺术实践,经过两千年的发展,形成了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反映了中国哲学关于宇宙化生之道的思想,也反映了中华民族多年来具有凝聚力的共同的审美心态、独特的艺术思维方式以及对于艺术实践继承与创新的态度。具体说来,中国艺术哲学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中国艺术哲学有其自身的系统性。首先,我们传统的民族艺术思维方式有着自身的规律,例如那种基于感性又不滞于感性的超感性体悟方式,那种人情物态化、物态人情化的“比兴”思维方式,是有着独特特征的。其次,作为艺术规律的总结和反思的理论形态的中国艺术哲学,也有着自身的系统性。《文心雕龙》、《沧浪诗话》、《原诗》、《艺概》等较为系统的论述,既与传统的哲学思想一以贯之,又探求了创作、欣赏方面的审美规律,而且尤其突出了主体心态这个核心。即使许多诗话、词话和圈点批注等,初看起来似乎显得零星杂乱,但毕竟有一根暗线贯串始终。可见,无论是“观衢路”的“体大思精”之作,还是“照隅隙”的偶感随笔,都是自觉不自觉地包容在一个大的系统之中的。
第二,中国古人的艺术观念体现了主体的生命意识。在古人眼里,天地万物是宇宙间最大的艺术。“乐者,天地之和也。”(《乐记·乐论》)日月轮转,万物荣枯等,都织成了生命的节律,而造化,便是这最大艺术的创造者。主体外师造化,与天地相参,故所创造的艺术与万物同体生命之道。艺术作品中的节奏、韵律都是体阴阳之性、合五行之道的产物。同时,艺术作品作为主体创造物,不仅得自然之道,还兼具精神生命的精华。主体在物趣与人情的感通中创造出超越时空、具有不朽魅力的艺术。这样,艺术生命便能胜于宇宙万物的生命。在结构上,艺术作品也被视为象神合一、最终体道的生命整体。至于各类艺术评品中的风骨血肉、意趣神色等范畴,更是把艺术作品作为一个生命系统看待的。其中以人的生命比拟书法、绘画等,让人心领神会,引发共鸣。
第三,中国古人强调艺术心灵的身心贯通。在中国古代的哲学观念中,历来注重强调心理的生理基础,认为心寓于身中,身心是贯通的,感官与内在心灵是合一的,故能“应目会心”(宗炳《画山水序》)。他们认为,心灵对感官起着主导作用:“耳之情欲声,心不乐,五音在前弗听;目之情欲色,心不乐,五色在前弗视。”(《吕氏春秋·适音》)主体的五官感觉也在心灵的主导下实现贯通,从而使感觉的有限性得以拓展。同时,主体的心灵还基于身而不滞于身,在外物的感发下突破身观局限而游于天地。
第四,中国古人重视独特的体悟方式,认为艺术家对外物的体悟是一种超感性的体悟,即指主体基于感性生命,又不滞于感性生命本身,从而释形以凝心,以身心合一的整体生命去体悟对象,获得感性的欣悦,并最终与对象达到契合状态,以便觉天以尽性。通过这种体悟方式,艺术家以情感为动力,实现了物我交融,使主体的感性生命受到感发,并由艺术创作而实现心灵的自由。在人们的精神生活中,艺术是艺术家思考人生的基本途径,并且启示欣赏者思考。除了后天习得的艺术技巧外,还有先天的洞察世界和感悟人生的天赋。中国古人还认为,艺术家在感悟过程中,物我是双向交流的。主体天性本静,感物而动情,故天人合一,通天一气,物趣与人情在生命之道的意义上浑然为一。其中物趣感发对象,主体移情于物,以己度物,使物我在主体心灵中实现双向交流。在物我相摩相荡之中,主体使外物超越物态意义而获得精神意义,外物又使主体超越自身感性生命的局限,从而获得精神的愉悦。审美的艺术境界遂在此基础上得以创构。
第五,中国古人强调传统文化形态在艺术发展中的中介意义。他们认为,主体的艺术心灵是千百年来文化形态(包括既往的艺术作品)陶冶感化的结果,自然山水作为一种使主体精神愉悦的特殊文化形态,在中国人的艺术及其发展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文化形态的意义不仅在于艺术发展中前后更迭的影响,而且使得艺术趣尚可以跨时代进行继承,并在古今并存的状态中发挥其中介作用。正是这些文化形态的中介作用,中国艺术才能得以继承和发展,形成一个源远流长的传统。
第六,中国艺术素来注重消化和兼容多民族的优秀传统。这一点虽然中国古人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但是我们在对中国古代艺术理论进行概括和总结时,却不能不予以重视。中国艺术在其发展历程中,曾历经数次多民族文化的整合和外来艺术的刺激,他们对中国艺术传统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诗经》中的十五国风对后代文学的影响,便是融会贯通的。先秦及汉乐府以下的诗歌的发展,都明显受惠于各地民歌的相互交流。整个中国古代的艺术,乃以中原艺术为本根,汲取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的艺术趣尚,以致楚骚传统影响了华夏几千年,胡琴、羌笛至今还回旋在我们的耳际。多民族艺术的反复融合是中国古代艺术生命常新的一个重要因素。
本书正是从上述六个特点出发,对艺术活动的主体,艺术作品的本体及其特质、神采等,以及艺术的流变诸规律进行探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