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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 CAD2010绘图基础
1.8.3.4 6.3.4 SCALE(比例缩放)命令
6.3.4 SCALE(比例缩放)命令

SCALE(比例缩放)命令可改变图形的大小。它按指定的基准点和比例因子缩放图形,并要求X和Y方向的比例因子相同。该命令也可用参照方式输入缩放比例。在绘制放大或缩小的图形时,一般先按1∶1绘制,再用SCALE(比例缩放)命令放大或缩小图形。该命令还可保留原对象不变,又可复制出一个经缩放后的对象。

1.命令输入方式

功能区:“常用”选项卡→“修改”面板→

键盘输入:SCALE或SC

快捷菜单:选择要缩放的对象,用右键单击绘图区域,然后选择“缩放(L)”

2.命令使用举例

例1 将图6-7(a)中的小菱形放大一倍,结果如图6-7(b)所示。

比例缩放的操作过程如下。

单击: *启动比例缩放命令

单击:(P2点) * 指定第一个角点

单击:(P1点) * 指定对角点找到3个对象

单击:↙ * 完成对象选择

单击:(P3点) * 指定基点

输入:2 * 指定比例因子

命令窗口显示如下。

命令: scale

选择对象: 指定对角点: 找到4个

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

指定比例因子或[复制(C)/参照(R)]<1.0000>:2

例2 将图6-8(a)中48个单位长的直线放大到75个单位长,结果如图6-8(b)所示。

参照方式缩放的操作过程如下:

图6-7 比例缩放

(a)原图及选目标、选基准点;(b)结果

图6-8 参照方式比例缩放

(a)原图及选目标、选基准点;(b)结果

单击: *启动比例放缩命令

单击:(P1点) * 选中直线

单击:↙ * 完成对象选择

单击:(P2点) * 指定基点(捕捉直线中点)

输入:R * 设置“参照(R)”模式

输入:48 * 指定参照长度

输入:75 * 指定新的长度

命令窗口显示如下。

命令: scale

选择对象: 指定对角点: 找到1个

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

指定比例因子或[复制(C)/参照(R)]<2.0000>:R

指定参照长度<1.0000>:48

指定新的长度或[点(P)]<1.00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