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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 CAD2010绘图基础
1.8.2.3 6.2.3 EXTEND(延伸)命令
6.2.3 EXTEND(延伸)命令

EXTEND(延伸)命令用于延伸指定的对象,使其到达图中所选定的边界。该命令要求先选择作为边界的对象,再指定要延伸的部分或者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选择作为边界的对象时,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或按【Enter】键或右键选择全部对象。边界有“延伸”模式和“不延伸”模式。在“延伸”模式下,可将对象延伸到与边界或边界的延伸线相交为止;而在“不延伸”模式下只能将对象延伸到与边界相交为止。“不延伸”模式是默认模式。可以被延伸的对象有直线、圆弧、打开的多段线或样条曲线、椭圆弧等,但任何对象均可作为边界。EXTEND(延伸)命令也可以修剪掉多余的对象,选定的边界就是剪切边。

1.命令输入方式

功能区:“常用”选项卡→“修改”面板→

键盘输入: EXTEND或EX

2.命令使用举例

例1 延伸图6-2(a)中的直线与圆弧,使其与圆相交(图6-2(b))。

图6-2 延伸对象

(a)原图;(b)结果

延伸的操作过程如下。

单击: *启动延伸命令

单击:(P1点) * 选择对象

单击:↙ * 结束对象选择

单击:(P2点) *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

单击:(P3点) *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

单击:(P4点) *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

单击:↙ * 结束命令

命令窗口显示如下。

命令: extend

当前设置:投影=UCS 边=无

选择边界的边...

选择对象或<全部选择>: 找到1个

选择对象: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例2 当延伸后的对象与边界不相交时,应将边界设置为“延伸”模式,再延伸对象。操作如下。

单击: *启动延伸命令

单击:(对象) * 指定边界

单击:↙ * 结束对象选择

输入:E * 设置“边(E)”模式

输入:E * 设定隐含边界也需要延伸

单击:(对象) * 指定要延伸的对象

单击:↙ * 结束命令

命令窗口显示如下。

命令: extend

当前设置:投影=UCS 边=无

选择边界的边...

选择对象或<全部选择>:

选择对象: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E

输入隐含边延伸模式[延伸(E)/不延伸(N)]<不延伸>:E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3.说明

①选择作为延伸边界的对象时,可以不作选择对象操作,而按【Enter】键或右键选择所有对象作为延伸边界。

②延伸对象总是从距离对象选择点最近的那个端点开始,延伸到最近的一条边界,如图6-2所示。延伸后的对象还可再延伸。

③如果要延伸的对象比较多,可以使用“栏选(F)”或“窗交(C)”选项指定要延伸的对象。

④如选中的要延伸的对象与边界不相交,当边界为不延伸模式时则显示提示:“对象未与边相交”。

⑤边界也可被延伸。延伸后不再“醒目”显示,但仍是边界。

⑥“投影(P)”选项用于在三维空间中延伸图形时设置投影模式。其中“无(N)”选项不用投影方式,延伸后的对象与边界在空间相交时才能被延伸;“Ucs(U)”选项用于延伸后的对象与边界在当前UCS的XY平面内相交时可被延伸;“视图(V)”选项用于多视口操作时,延伸后的对象与边界在当前视口内相交就可被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