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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 CAD2010绘图基础
1.5.2.8 3.2.8 TRIM(修剪)命令
3.2.8 TRIM(修剪)命令

TRIM(修剪)命令可以修剪掉剪切边以外的部分对象,也可以将对象延伸到剪切边。该命令要求先选择作为剪切边的对象,再指定要剪去的部分,或者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Auto CAD的绝大多数对象都可作为剪切边,能够被修剪的对象是直线、圆弧、圆、椭圆、多段线、辅助线以及样条曲线等。如果要剪去的部分与剪切边不相交,就需要将剪切边设置为“延伸”模式才能做修剪操作。剪切边默认的模式为“不延伸”模式。选择作为剪切边的对象时,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或按【Enter】键或右键选择全部对象。该命令在修建过程中还可删除对象。

1.命令输入方式

功能区:“常用”选项卡→“修改”面板→

键盘输入:TRIM或TR

2.命令使用举例

例1 修剪键槽剖面轮廓,如图3-26所示。

修剪键槽剖面轮廓的操作过程如下。

单击: *启动修剪命令

输入:C * 选择对象(指定为“窗交”方式)

单击:(P1点) * 指定第一个角点

单击:(P2点) * 指定对角点

单击:↙ * 结束剪切边选择

图3-26 修剪对象

(a)原图及选剪切边;(b)选要修剪的部分;(c)结果

单击:(P3点) *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

单击:(P4点) * 继续选择要修剪的对象

单击:(P5点) * 继续选择要修剪的对象

单击:↙ * 完成修剪命令

命令窗口显示如下。

命令: _trim 当前设置:投影=UCS,边=无

选择剪切边...

选择对象或 <全部选择>:c

指定第一个角点: 指定对角点: 找到4个

选择对象: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例2 如果需要修剪的对象与剪切边不相交,操作如下。

单击: *启动修剪命令

* 命令行提示: 当前设置:投影=UCS 边=无

选择剪切边...

单击:(选择对象)

单击:↙ * 结束剪切边选择

输入:E * 设置“边”的模式

输入:E * 设置隐含边延伸模式(E为延伸;N为不延伸)

单击:(要修剪的对象)

单击:↙ * 完成修剪命令

命令窗口显示如下。

命令: _trim 当前设置:投影=UCS,边=无

选择剪切边...

选择对象或 <全部选择>:

选择对象: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E

输入隐含边延伸模式[延伸(E)/不延伸(N)]<不延伸>:E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3.说明

①如果要修剪的对象比较多时,可以使用“栏选(F)”或“窗交(C)”选项指定要修剪的对象。

②剪切边也可被修剪。修剪后不再“醒目”显示,但仍是剪切边,如图3-26中被修剪后的圆弧或直线。

③如选中的要修剪的对象与剪切边不相交,当剪切边为不延伸模式时则显示提示:“对象未与边相交”。

④“删除(R)”选项用于在TRIM(修剪)命令中删除指定对象。

⑤“投影(P)”选项用于在三维空间中修剪图形时设置投影模式。其中“无(N)”选项不用投影方式,对象与剪切边在空间相交时才能被修剪;“Ucs(U)”选项用于对象与剪切边在当前UCS的XY平面内相交时可被修剪;“视图(V)”选项用于多视口操作时,对象与剪切边在当前视口内相交就可被修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