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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 CAD2010绘图基础
1.5.2.3 3.2.3 对象选择
3.2.3 对象选择

图形由各种对象构成,对图形作编辑操作是针对某一个或一组对象进行处理。这些对象就是被选择的目标。这些目标的集合称为选择集。用户可以通过交互方式将对象加入到选择集或从选择集中删除。交互方式就是对象选择方式,也称目标选择方式。为区别图中已加入选择集的对象,这些对象被“加亮”(或称“醒目”)显示。当执行某个命令需要选择集时,便显示选择对象提示符“选择对象:”。同时屏幕上的光标显示为一小方格,此小方格称为拾取框,亦称对象选择框。拾取框的大小由系统变量PICKBOX确定。移动拾取框到对象上,对象变粗,即刻按左键,该对象即被选中并亮显。通常一个命令下的选择对象提示符“选择对象:”是重复出现的,也就是可以多次连续选择对象。当要结束对象选择时,在最后一个“选择对象:”提示符下按空格键或按【Enter】键或按右键,退出对象选择状态。在一个命令下选中的所有目标构成一个选择集。如何选择对象,请使用下列方式。

1.对象选择方式

对象选择有很多方式,这里介绍一些较常使用的方式。要想了解所有方式,请在命令行“选择对象:”提示下输入? 即可查看。

图3-13 点取对象

(1)直接点取方式

移动拾取框到待选的对象上,有对象变粗,按下左键该对象即被选中,如图3-13中的虚线所示。这种方式每次只能选中一个变粗的目标。这种方式是默认方式。

(2)“窗口(W)”方式

用两点作为矩形的两对角点所确定的范围称窗口。窗口范围内的背景颜色改变,围在窗口范围内的所有对象均被选中(图3-14),但与窗口交叉的对象不包括在内。这种方式的操作如下:

键盘输入:W * 启动窗口方式选择对象

单击:(一点) * 指定第一个角点

单击:(另一点) * 指定对角点

拾取第一点后,显示“指定对角点:”提示。移动鼠标时, Auto CAD将动态显示一个实线矩形框。该框随鼠标的移动可改变大小,帮助用户确定窗口的范围。定好范围后,按下左键,窗口方式操作结束,选中的对象“醒目”显示。

图3-14 窗口方式选对象

图3-15 窗交方式选对象

(3)“窗交(C)”方式

这是一种窗口交叉方式,与窗口方式相似。它们的提示、操作相同,只是窗口用虚线表示,选中的对象不仅包括窗口内的全部对象,而且还包括与窗口边界交叉的对象,如图3-15所示。

(4)“自动(AU)”方式

自动方式是默认方式,它把直接点取方式、窗口方式和窗交方式集成一体。操作方法是移动拾取框到图形的某一点处,单击左键。如有对象与拾取框相交,则对象被选中;如此点处无对象,则该点就成为窗口的第一角点,同时显示“指定对角点:”,要求输入窗口对角的另一点。若另一点在第一点的右侧,则为窗口方式,窗口为实线;若另一点在第一点的左侧,则为窗交方式,窗口为虚线。

(5)“圈围(WP)”方式

这种方式是多边形窗口,与窗口方式类似。包括在多边形窗口内的对象均被选中。执行此方式的操作如下:

键盘输入:WP * 启动圈围方式选择对象

单击:(一点) * 指定第一个圈围点

单击:(另一点) * 指定下一个圈围点或放弃[(U)]

单击:(右键) * 闭合多边形结束对象选择

在最后一行提示下给出空格或按【Enter】键,自动将最后一点与第一点连接,形成封闭多边形。多边形按输入点的顺序产生。多边形可以为任意形状,但不能与自身相交。“放弃(U)”选择项可取消最近一次输入的点。例如图3-16中选取正六边形和圆就是通过一个五边形来实现的。多边形窗口的边界用实线显示。

(6)“圈交(CP)”方式

这是一种多边形窗口交叉方式,它类似于窗交和圈围方式。圈交方式的提示、操作与圈围方式相同。应用这种方式不仅包含在多边形窗口范围内的对象被选中,而且与多边形窗口边界相交的对象也被选中。多边形窗口的边界用虚线显示。

图3-16 圈围方式选取对象

(7)“栏选(F)”方式

这是一种栏线方式。它与圈交方式类似,不同的是栏选方式不构成封闭多边形。应用这种方式时,凡是与栏线相交的对象均被选中。它的操作如下:

键盘输入:F * 启动栏选方式选择对象

单击:(一点) * 指定第一个栏选点

单击:(另一点) * 指定下一个栏选点或放弃[(U)]

单击:(右键) * 结束栏线

最后用空格或按【Enter】键来结束栏线。“放弃(U)”取消最近一次输入的点。栏线是一条任意的折线,可以互相跨越。

圈围、圈交和栏选方式一般在图形较复杂的情况下使用。

(8)“全部(ALL)”方式

全部方式用于选取已绘制的除冻结层或锁定层以外的所有对象,包括绘图窗口以外的和关闭层中的对象。全部方式的按钮是,位于“常用”选项卡的“实用工具”面板上。快捷键是【Ctrl】+A。

(9)“最后一个(L)”方式

这种方式选取的对象是在当前屏幕上最后生成的一个,而且是可见的。

(10)“上一个(P)”方式

这是上一个选择集方式。若要对同一个选择集进行多次编辑操作,就可用上一个选择集方式再次选取前一个选择集。

(11)“删除(R)”方式

选用删除方式时,“选择对象:”提示符将改变为“删除对象:”,可以将选择集中的某些对象删除。删除对象的选择同样可以使用前面介绍的各种对象选择方式。选中的对象将恢复正常显示。在“选择对象:”提示符下按着【Shift】键再点取已选对象,同样能从选择集中删除它们。

(12)“添加(A)”方式

这是对象选择的默认方式。如已进入删除方式,若删除选择集中的对象,必须通过添加方式回到添加状态,才能选择其他目标加入选择集,同时提示符由“删除对象:”变为“选择对象:”。

(13)“放弃(U)”方式

这种方式可取消最后一次加入选择集中的对象,使其恢复正常显示。若重复使用放弃方式,可一步步取消被选中的对象。

(14)循环选择

通常选择相邻或重叠的对象很困难。当图形比较密集时,同时有几个对象穿过对象选择框,很难预料哪个对象被选中。利用【Shift】+空格键可以实现循环选择对象。这时可以先将光标移到待选对象上,再按下【Shift】+空格键,有一个对象待选变粗。再按下【Shift】+空格键,换另一对象待选变粗。如此操作,几个对象轮换待选。若某一待选的对象是要选的目标,则按左键结束循环选择,该对象被选中。

图3-17 “快速选择”对话框

2.QSELECT(快速选择)命令

QSELECT(快速选择)命令是基于某些对象的类型和公共特性快速创建选择集的一种对象选择方法。它通过在“快速选择”对话框(图3-17)中指定对象的类型或特性来选择对象。选择集中可以包括符合指定对象类型和对象特性条件的所有对象,或者包括除符合指定对象类型和对象特性条件以外的所有对象。用户需要确定的是将QSE-LECT(快速选择)命令应用于整个图形还是应用于现有选择集,可以指定创建的选择集是替换当前选择集还是将其添加到当前选择集。上述符合某些指定的条件称为过滤条件。

(1)命令输入方式

功能区:“常用”选项卡→“实用工具”面板→

键盘输入:QSELECT

快捷菜单:终止任何活动命令,右键单击绘图区域,选择“快速选择(Q)...”。

(2)对话框说明

1)“应用到(Y)”控件 该控件要求用户指定是将过滤条件应用到整个图形还是当前选择集。如果存在当前选择集,“当前选择”为默认设置。如果不存在当前选择集,“整个图形”为默认设置。

2)“选择对象”按钮() 该按钮位于“应用到(Y)”控件右侧。使用该按钮将临时关闭“快速选择”对话框,以便在绘图区域内选择符合过滤条件的对象。按【Enter】键或右键又将返回“快速选择”对话框。Auto CAD将“应用到(Y)”设置为“当前选择”。只有选择了“包括在新选择集中(I)”选项时,“选择对象”按钮才可用。

3)“对象类型(B)”控件 在该控件中指定过滤的对象类型。默认值为“所有图元”。如果不存在选择集,控件中将包括Auto CAD中的所有可用对象类型。如果存在选择集,此列表中只显示选定对象的类型。

4)“特性(P)”列表框 在该列表框中指定要过滤对象的特性。此列表包括选定对象类型的所有可搜索特性。选定的特性将确定“运算符(O)”和“值(V)”中的可用选项。需要注意的是,对象的某个特性原设置为By Layer(随层)时不能作为过滤条件,而要按“图层”进行快速选择。

5)“运算符(O)”控件 在该控件中指定过滤条件的范围。它依赖于选定的特性,控件中可能包括“=等于”、“<>不等于”、“>大于”、“<小于”和“全部选择”。对于某些特性大于和小于选项不可用。

6)“值(V)”控件 在该控件中指定过滤条件的特性值。如果选定对象有特性值,则“值(V)”将成为一个列表,可以从中选择一个值。否则,需要输入一个值。

7)“如何应用”区 在该区指定是将符合给定过滤条件的所有对象包括在新选择集中还是排除在新选择集之外。若选择了“包括在新选择集中(I)”将创建一个新的选择集,其中只有符合过滤条件的对象。若选择了“排除在新选择集之外(E)”也将创建一个新的选择集,但其中只包括除符合过滤条件以外的对象。

8)“附加到当前选择集(A)”复选框 复选框关闭时,用QSELECT(快速选择)命令创建的选择集替换当前选择集。打开复选框时,用QSELECT(快速选择)命令创建的选择集附加到当前选择集。

(3)命令使用举例

例 快速选择“粗实线”层上的所有对象。

快速选择“粗实线”层上的所有对象的步骤如下:

①执行QSELECT(快速选择)命令;

②在“快速选择”对话框的“应用到(Y)”控件中选择“整个图形”;

③在“对象类型(B)”控件中选择“所有图元”;

④在“特性(P)”列表框中选择“图层”;

⑤在“运算符(O)”控件中选择“=等于”;

⑥在“值(V)”控件中选择“粗实线”;

⑦在“如何应用”区选择“包括在新选择集中(I)”;

⑧单击“确定”按钮。

关闭对话框后,当前图形中“粗实线”层上的所有对象被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