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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中世纪(增订本)
1.22.5 “匡超人高兴长安道”

“匡超人高兴长安道”

匡超人以后怎样?教习干得顺当吗?混满三年后捞到县太爷职位过过真的官瘾了吗?吴敬梓没有续写,其实也不必续写。

匡超人会一帆风顺的。他也许很快会变成某个肥美地方的知县,升堂,丢签,榨有钱人的油水,打没钱人的屁股,当然还会重用潘三那样的流氓,巴结比李本瑛更有权势的大官。往后他也许混得更好,因为官场经验攒得多了,吹牛撒谎,溜须拍马,忘恩负义,见风使舵,趋炎附势,蝇营狗偷,这类固有的本事会变得更熟练,而且会添上新的全袿子本事。说不定没几年就扶摇直上,就像乾隆晚年重用的和珅那样。

和珅不就是个皇帝的御用轿夫吗?官学生出身,可能就是匡超人这样的教习的高足,便因善于替皇帝抬轿子,讨得皇帝喜欢,几年里就由皇家仪仗队长,而升侍卫官,升侍郎,升尚书,升大学士,兼军机大臣,兼吏户二部尚书。可惜吴敬梓死得太早,没见到和珅的发迹过程,否则“匡超人高兴长安道”,会写得更加精采。

不过,吴敬梓没有忘记向读者交代,匡超人走上长安道,还记得他头一位恩人兼盟兄马纯上吗?

按照吴敬梓描写的匡超人的做人哲学,他总是有奶便是娘,眼前“对我有用”的便是好人,要是他认定此人“对我还有什么用”,便会抛弃、背叛,乃至落井下石。对他来说,马纯上早成为既陈之刍狗,不妨践踏几脚。

匡超人在杭州取定了结,便上船北行了。今非昔比,在船头包了头等舱,一直包到扬州。路遇坐二等舱的两名“衣冠人物”,便屈尊同他们谈天。对方知道他是浙江选家,恭维一句。他高兴起来,不免老脾气发作,大吹“我的文名”如何如何,说是专著已达九十五本之多,每本定要卖一万部。

不幸,这家伙自吹自擂,得意过头,竟露出肚里装的是一包草,道是北方五省读书的人,“家家隆重的是小弟,都在书案上,香火蜡烛,供着‘先儒匡子之神位’!”听话的一位忍笑不住,向他指出:“所谓‘先儒’者,乃已经去世之儒者;今先生尚在,何得如此称呼?”他闹了大红脸,还强辩道:“不然!所谓‘先儒’者,乃先生之谓也!”[28]

然而落入这样的窘境,匡超人居然还会往下胡吹。于是便谈到马纯上。大概由于马纯上还是名家,因此匡超人还承认他是“好友”。好友归好友,照样得奚落,否则不就显得自己比马二先生不如了?

“这马纯兄理法有余,才气不足,所以他的选本也不甚行。选本总以行为主;若是不行,书店就要赔本。——惟是小弟的选本,外国都有的!”[29]

看了这段话,匡超人怎样对待将他从绝境中拯救出来的恩人,还需多问么?但有一点很有趣,那就是为了吹嘘自己编的书如何“行”,竟编造说“外国都有的”。哪个外国?日本,朝鲜,还是安南?他没有说,也许根本说不出。但却证明,借重“洋人”来抬高自己的身价,也是古已有之的。

在中世纪晚期,像匡超人这样无耻的东西,偏能逢凶化吉,“运气”好极。这大约就是吴敬梓创作这样一个奴才典型的本意吧?

附记:此篇初稿,作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纯属读《儒林外史》而结合明末清初科举史所作的笔记。不意收入本书之后二十年来,屡受读者质疑,谓文中所评匡超人,是否现实生活中的谁或谁?我自恨没有如此卑劣,借小说以斥恶棍。因为我向来服膺马克思的名言:“对付一切阴谋诡计的最好办法,就是将它放到桌面上来。”(大意)但有人愿对号入座,非我所能阻遏。二十年后重刊此文,如又有人对号入座,那我只能付诸一笑。2007年3月校毕记于由盲复明之夜读斋。

【注释】

[1]《中国小说史略》,《鲁迅全集》第9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页221。

[2]作家出版社编辑部《关于本书的作者》,《儒林外史》,作家出版社1954年版,卷前页6—7。

[3]《儒林外史》,作家出版社1954年版,页87。下引原书均据此版。

[4]《儒林外史》,页92—93。

[5]“今秦二世立,天下莫不引领而观其政。夫寒者利裋褐而饥者甘糟糠,天下嚣嚣,新主之资也。此言劳民之易为政也。”见贾谊《过秦论》中。

[6]《中国小说史略》,《鲁迅全集》第9卷,页225。

[7]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鲁迅全集》第9卷,页220。

[8]《儒林外史》,页309—310,页312。

[9]《儒林外史》,页331。

[10]《儒林外史》三十四回杜少卿语,同上引,页337。

[11]马纯上主要见本书第十三回至十五回,匡超人主要见于第十五回至二十回。

[12]例如本书第十三回,蘧公孙想结识马纯上,便因为见到报帖,说他是“处州学”。前引书,页133—134。

[13]《儒林外史》,页135。分段标点均重定。

[14]《儒林外史》,页157。重点是我加的。

[15]书中第二十三回,写了扬州盐商万雪斋,本是破落盐商万有旗程家的书僮,后来发财,与翰林家联姻。婚礼那天“不想他主子程明卿清早就一乘轿子抬了进来”,结果被敲去一万两银子才“不曾破相”。这就是汉人也讲主奴界限的例证。

[16]《儒林外史》,页158。

[17]参看《儒林外史》第十六回。

[18]参看《儒林外史》第十七回,页168—170。

[19]参看《儒林外史》,页169—170。

[20]《儒林外史》,页171。

[21]参看《儒林外史》第十七、十八回。

[22]《儒林外史》,页190—191。

[23]《儒林外史》,页191—194页。

[24]《儒林外史》,页194。

[25]《儒林外史》,页194—196,页197—198。

[26]《儒林外史》,页198。

[27]《儒林外史》,页201。

[28]《儒林外史》,页205。

[29]《儒林外史》,页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