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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中世纪(增订本)
1.24.3 三 “假作真时真亦假”

三 “假作真时真亦假”

人们了解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会受各种主观因素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因而无论对历史是描述还是评论,带有某种程度的主观印记,也是难以避免的。

然而,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都已属于过去。时间的历史,在宇宙的某处也许会倒演,在地球上有史以来还没有出现过。因而,过去的事物,不会再受现存各种主观因素的干扰,而改变其客观本性,也是确凿不易的事实。

既然如此,我们不可能超脱现实,对历史作纯客观的叙述,但我们应该要求多一点客观性,少一点主观性,力求避免由于个人认识乃至个人感情的缘故,有意无意将历史写歪,或以假当真,或以假乱真。极端相反的主观意向,却会产生完全等价的社会效应,在历史研究中绝非罕见的现象,不是吗?

毫无疑问,我们遇到将历史写歪的现象,必须注意作者的主观意向,究竟是歪心恶意呢,还是好心善意?但史学不同于法学。在法学上,故意杀人与过失杀人,量刑有重有轻,那是因为处理的对象是生者而非死者。在史学上,面临的不是给死者量刑的问题,即旧史家所谓的褒贬,面临的倒是已经铸就的是非问题,在这里要紧的是不要陷入某种辩护论。

历史上所有的假孔子形象,可以说都是某种特定的辩护论的产儿。辩护论者的主观意向可以很不相同,但在不尊重历史这一点上,却无不相同。他们都分不清客观历史与主观历史的区别,都把历史仅仅看作是记叙者所描述的东西。正因如此,当他们发现各种陈述有矛盾的时候,不是努力从那些矛盾的陈述中间,剔除记叙者掺入历史的主观因素,以显露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相反却据此断定历史本无客观性可言,人人都可依照主观需要刻画自己中意的历史。这种认识上的幼稚病,由于辩护者特有的功利倾向,经常发展到不顾起码事实的地步,例如汉代经学家所描述的孔子变作通天教主的历史,便是如此。

前面说的新辩护论,主观意向与汉代经学家正好相反,不是要把孔子由人变成神,而是想把孔子由神还原为人。但他们的方法不对,不是从准确地研究过的事实出发,而是从假设的某种历史模式出发;不是为了弄清关于孔子的各种矛盾记录所表现的历史事实去搜集材料,而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假设去利用材料。应用这种方法,必定是先立论,后求证,实际上还是“六经皆我注脚”的传统手法。

因此,尽管他们要将孔子由神之子还原为人之子,却预先假设这个孔子是个古往今来的完人。他们旁征博引,考订辨伪,在史料上花了莫大力气,想证明这一假设。然而,没有人能够离开自己的时代而从事思考与活动,也没有人能够超脱特定历史阶段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所以孔子只能是历史的人,被春秋晚期鲁卫诸国实际生活进程规定了活动方式的人。在一切时代一切区域都是“完人”的孔子,在生活中从不存在,或者说只存在于想象之中。于是,新辩护论者的主观愿望,与古代经学家一样走向了自己的反面。他们没有使孔子由天上降到人间,反而使人间增添了一个神灵样的假孔子,一个只有幻想的神才具有的超时空性格的假孔子。

难道良善意向本身也不值得肯定么?当然不是。前面已经说过,康有为、章炳麟制造的假孔子,一个意在打击中世纪经院哲学的权威,一个意在使人们进而破除对于孔教的信仰,在不同历史阶段都起了解放思想的作用。同样,钱玄同否定孔子与经学的关系,在二十年代也起了冲击学术界保守传统的作用。所以,我们完全承认,他们的主要意向,在近代思想史上具有历史的意义。

可是,我们这里考察的却是各种孔子论的科学意义。马克思在讨论经济学说史时早已指出,没有科学的意义,并不等于没有历史的意义。不言而喻,在历史上有存在理由的假孔子形象,在科学上有可能统统站不住脚。我们是科学的研究者,否认任何历史迷信,更不能够肯定乃至论证任何现代迷信。我们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来研究孔子及其学说,当然不是为了辩护古往今来谁塑造的孔子形象,而是为了实事求是地研究孔子及其学说的历史真相。

“假作真时真亦假”。在孔子研究史上,以假作真或以假乱真的现象,太常见了。出于歪心恶意的造假不说,即使出于好心善意的造假,当造假者的现实需要已经成为历史,而他们制造的假孔子形象却没有从科学上受到清算,那将会有怎样的社会效应呢?会不会因为相信造假者的良善意图,而把他们描述的假象当作真相呢?事实证明,这是可能的。人们耳濡目染,习惯于以假作真,一旦见到忠实于历史的真孔子形象出现,反而以真为假,以为那是对于孔子的亵渎或溢美,这样的事例还少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