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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中世纪(增订本)
1.6.3 二 怎样“劝化中国”?

二 怎样“劝化中国”?

利玛窦并非首位入华耶稣会士。早在他出生那年(1552,当明嘉靖三十一年),耶稣会最初的核心成员、西班牙人沙勿略(Franciscus Xaverius),就怀着前往北京要求中国皇帝准许传播“真教”的葡属果阿总督的信件,潜入珠江口外的上川岛,不久病死,而被梵蒂冈教廷宣布列入“圣品”。

继沙勿略之后,先后入华的耶稣会士还有多名,但至多停留在葡萄牙人聚居的澳门。首先获得粤督许可在内地居留的,是前已提及的罗明坚。

倘说罗明坚对于基督教三度入华有特殊贡献的话,并不在于他沿袭耶稣会的走上层路线传统,而在于他和利玛窦,拒绝了当时耶稣会内部所谓“一手拿剑,一手拿十字架”的武力传教呼声。

由西班牙人罗耀拉在一五三四年创立于巴黎的耶稣会,是个非常复杂的历史现象,也不能简单地否定或肯定。

耶稣会反宗教改革,本身又是罗马公教内部的改革力量。这个“耶稣的连队”,会士必须发三大誓愿(神贫、贞洁、服从),过军事化的生活,却不比加尔文的归正宗更专制,也不比路德的抗罗宗更敌视贫民反暴政的行动。宗教改革与人文主义不能等视。耶稣会维护教皇和经院哲学的传统权威,却反对追逐世俗权力,提倡道德自律,注重科学和艺术的修养,特别重视将人教育成有责任感的公民等等,同样属于人文主义。罗耀拉的《神操》,为耶稣会的修身经典,既窒息修会内部的思想自由,也养成会士为寻求和缔造原始基督徒便已向往的人间净土而献身的品格;这从成为耶稣会核心团体成员的在会神父,至少要受十年考验,再发终身誓愿可知。

一般地说,耶稣会派往海外特别是东方古国传教的成员,都受过良好教育,具有神学、人文和自然诸学科的较高素养,努力用当地语言并适应异域政情民俗进行宣教,因而声誉较诸它在欧洲为好。但也不尽然,例如在西班牙“保教区”活动的某些耶稣会士,便常扮演不光彩的脚色,借助殖民武装强制当地居民改宗基督。这就使耶稣会内部在如何传教问题上也存在冲突。

就在利玛窦抵达澳门的一五八二年,有个西班牙籍的耶稣会士桑彻斯(Alonso Sanchez),从马尼拉辗转到了澳门,便宣称:“我和罗明坚的意见完全相反,我以为劝化中国,只有一个好办法,就是借重武力。”

显而易见,好不容易才从明朝地方官员那里弄到澳门作为立脚点的葡萄牙人,决不会认可桑彻斯的狂想。据说,罗明坚、利玛窦起初还想不顾葡萄牙人反对而与桑彻斯合作,后来便由于桑彻斯坚持武力传教,只好完全避开他。

然而桑彻斯以后作为西班牙在菲律宾殖民当局的全权代表返欧,怀揣一份题作《论征服中国》的备忘录,带回马德里呈交给国王菲利浦二世。备忘录鼓吹对中国发动战争,要求菲利浦二世“应当立即作出决定,使中国人防备不及”。说是要赢得战争,“只消有一万至一万二千名西班牙、意大利或其他国家的士兵已够”;“特别需要有一位手持王上和耶稣会总会长手谕的先行官,使日本的耶稣会士们为之慑服,全力给予帮助”;“葡萄牙人应为此事业提供合作,因为他们受到中国人很多的虐待,特别因为他们对远东的海面比较熟悉;在适宜的时机,应让那些进入中国的耶稣会士露面,他们懂得当地的语言,可以在军队和中国人间充当翻译。”

这份备忘录,没有忘记展示西班牙殖民者脑海中浮现的迷人前景:“这项事业将造成一个从上帝创世以来所从未有过的精神发展与现世繁荣。”“王上将把世界上最大的一个民族置于自己的权力之下;可以不损及私人财产而仅从公共财富中得到巨额收入,供所有参加远征的西班牙人分享其利;将来还可以在那里设立各种学科的大学,因为看来中国人学什么都行”,——最后一语无疑是桑彻斯的经验谈,因为他曾非法入境而在广州坐过监牢,在被罗明坚营救出来前,尝过中国人连刑法也比欧洲人完整的滋味。不消说,桑彻斯也设想“远征”得手之后对基督教的好处,“那时可以在那里设立相当于现在整个教会规模的总主教区和主教区,还可以设立一些新的教会骑士团,它们的收入将会超过圣地亚哥、卡拉特拉瓦和圣胡安的骑士团”,——那时总主教当然也非他桑彻斯莫属!

在一五八六年正式出台的桑彻斯“征服中国”的新十字军方案,使此人在马德里宫廷中成为上宾,但它终化泡影,也只因为那时西班牙与英国争夺海上霸权的恶斗已趋白热化。再过两年菲利浦二世耗尽国力建造的“无敌舰队”,便被英国海军打得全军覆没。虽说六年前这位西班牙独裁者已身兼葡萄牙国王,却没能强制澳门的葡萄牙人放弃对华贸易的垄断,也没能制止葡萄牙人仍在远东抗拒西班牙人染指他们的“保教权”。耶稣会原是依靠葡萄牙“保教权”的荫庇,才得以成为远东传教先驱的,这时内部起了分化,已入中国内地的罗明坚、利玛窦拒绝接受会友桑彻斯的武力传教主张,表明如下判断不无道理:“即使在同一个修会的会士之间,由于国籍和所受教育的不同,彼此间发生了争执。”

何止“争执”而已。利玛窦大约在一五八三年入肇庆前夕发了终身愿,表示愿以身殉教。桑彻斯却认定,传教单靠劝说无济于事,由此招致俗人猜忌而被杀是活该,因为殉教本身不是目的,“应该借助于世俗力量,使用军人的武力和其他现世的手段”。利玛窦与桑彻斯绝交,只能表明他信守誓愿,不肯被世俗权力牵住鼻子走,依然以为信徒的虔诚信仰必须靠教士的殉教精神和善诱善导来培植。利玛窦在华二十八年,始终坚持和平传教,始终坚持皈依者的质量比数量更要紧,似可由此作出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