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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恐怖主义危机管理问题研究
1.2 导论

导论

恐怖主义是一种古老的社会现象,但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恐怖主义,因其影响小而并未被人们普遍关注。从20世纪60年代末期以来,恐怖主义加快了发展的步伐,恐怖袭击事件日渐增多,恐怖组织日渐做大做强。现代意义上的恐怖主义以血腥的暴力、暴力威胁或非暴力破坏为手段,以一定的政治或社会目的作为信仰支持,以制造恐怖气氛、“既让更多的人死,也让更多的人看”为着眼点。恐怖分子通过爆炸、绑架人质、劫持飞机、暗杀、制造和散播生物病毒或有害气体、实施网络恐怖主义,甚至预谋使用核武器等方式来攻击特定目标和不特定目标,不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引发了人们一定程度上的心理恐慌。如今的世界已鲜有未发生恐怖主义活动的“真空地带”,特别是在中东、南亚、西欧、俄罗斯等热点地区,恐怖主义更是泛滥成灾。2001年的“9·11”事件,说明即使是政治、经济、军事实力超强的美国也难以避免恐怖主义对它的伤害,说明“传统意义的恐怖主义如今借助现代化环境的孕育,已经由一种边缘性或是低层次的社会反抗,一下子成为了具有能主导社会安全与稳定的一种不可小视的能量”(1)

在恐怖主义泛滥全球的大环境下,我国也面临着国际恐怖主义和国内恐怖主义的双重威胁。长期以来,虽然国际恐怖主义并没有把主要矛头指向我国,但随着西方国家防范恐怖主义能力的日渐增强,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日益提升,以及我国打击恐怖主义的坚决态度,使得我国面临的国际恐怖威胁逐渐加大;同时,我们国家内部也存在着恐怖主义势力滋生和发展的土壤。以民族分离为目标的新疆、西藏民族分离分子,以领土分裂为目标的台湾民族分裂分子,以争取所谓的宗教信仰自由为目标的宗教极端分子,以报复社会、破坏社会稳定为目的的个人恐怖活动犯罪分子,长期以来实施和预谋实施了一系列恐怖犯罪活动,严重威胁着我国的社会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文化安全。因此,我们面临的反恐形势是严峻的,反恐任务是艰巨的。

危机管理职能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对恐怖主义危机进行事前预防、事中处置和事后恢复,是服务型政府的法定职责。本书拟对此进行专门研究,希望能够对我国政府的恐怖主义危机管理工作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