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
新中国成立前,各少数民族与汉族共同遭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压迫和剥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创了中华民族历史的新纪元,为实现各民族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走向繁荣昌盛开辟了广阔前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推行,加强了民族团结,激发了各少数民族人民的爱国积极性,推动了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开展,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逐步改变着少数民族的面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成立正是党在政治上实现民族平等权利,让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的重要实践。而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对于维护祖国统一,实现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发展具有重大和长远的意义。
教学建议:
本案例适用于《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第八章第三节第四目“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全面确立”知识点的教学。教师在使用案例时可以请学生中的壮族代表发言,不一定必须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讲述壮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特别是可以详细介绍三月三节,用真人实例来使得案例教学更加生动充实。也希望教师多搜集关于壮族的资料,特别是近现代历史中涌现出的优秀儿女。尽量从多方面多角度阐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