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杂成统系 融会百家——《吕氏春秋》
杂成统系 融会百家——《吕氏春秋》

《吕氏春秋》是战国末秦相国吕不韦组织门客编撰而成,是首部尝试会通诸子思想的文化经典。当时强秦即将统一六国,在此重要历史时刻,吕不韦让门客们“兼儒、墨,合名、法”,试图融合百家之学,为国家统一提供思想支持和理论准备。它在思想上杂取各派而自成一家,并保留了先秦诸子许多重要思想材料。

一、《吕氏春秋》概述

《吕氏春秋》,秦相国吕不韦召集门下宾客编著。据《吕氏春秋·序意》“维秦八年,岁在涒滩,秋,甲子朔。朔之日,良人请问十二纪”的记载,该书重要组成部分“十二纪”在秦王政八年(前239)就已写成。这时已经是秦灭六国而一统中国的前夜,因此,有必要结合吕不韦的身世、行动和当时中国的政治形势来理解《吕氏春秋》这部书的思想内容。

吕不韦(?~前235)战国末期卫国国都濮阳(今河南濮阳西南)人,在阳翟(今河南禹县)经商,往来“贩贱卖贵”,成为“家累千金”的“大贾”。后来,吕不韦发现在赵国首都邯郸当人质的秦国公子异人,以为“奇货可居”,出钱出力为异人奔走请托,使异人被立为秦国太子安国君(嬴柱)的嫡嗣。安国君继承王位,称秦孝文王,异人被改名为子楚,立为太子。孝文王死,子楚即位,是为秦庄襄王。子楚兑现当年在邯郸时“分秦国与君共之”的诺言,于秦庄襄王元年(前249)“以吕不韦为丞相,封为文信侯,食河南洛阳十万户”(《史记·吕不韦列传》)。由于这次政治投机的成功,吕不韦一跃进人秦国的政治核心。庄襄王在位三年,于公元前247年去世,吕不韦拥立13岁的太子嬴政继承王位,这就是后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秦王嬴政即位后,“尊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史记·吕不韦列传》)从秦王政元年(前246)到秦王政十年(前237),秦国政权实际上控制在吕不韦手中。

吕不韦执政之初,秦国在政治经济方面都已发展为七雄中最强的国家。在兼并战争中取得胜利,领土不断扩大,“秦地已并巴蜀、汊中,越宛有郢,置南郡矣;北收上郡以东,有河东、太原、上党郡;东至荥阳,灭二周,置三川郡”(《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国还有全国最富庶的农业区,“北有甘泉、谷口之固,南有泾、渭之沃,擅巴、汊之饶”(《史记·刺客列传》),在这些地区兴修水利,推广牛耕,普遍使用铁农具,生产效率极大提高。这时的关中人口不足天下的十分之三,土地却是天下的三分之一,而财富则占天下的百分之十。

秦国还有重视外来人才的传统。为谋求富强,远在春秋时期秦穆公在位,虞国的百里奚、戎人由余就在秦国受到重用。进人战国时期,对秦国影响最大的政治家商鞅也是来自卫国。战国末年,各国执政者招贤养士之风十分盛行,其中最著名的即所谓“四公子”:齐国的孟尝君,赵国的平原君,魏国的信陵君,楚国的春申君。吕不韦执政时也不甘落后,他“以秦之强,羞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史记·吕不韦列传》)。当时秦国政治经济强大,对六国鲸吞蚕食,已有统一中国的趋势,吕不韦本非秦国人而官至秦相国,这对意在谋取功名的有识之“士”都有极大的吸引力。他们投奔吕不韦门下,构成一个智囊团,为其内政外交提供智力支持。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史记·吕不韦列传》)。

关于《吕氏春秋》,当代较为通行的版本有:许维遹先生的《吕氏春秋集释》(许先生1928年至1933年间对《吕氏春秋》进行整理和注解的成果,于1935年由清华大学出版,今有中华书局2009年新编诸子集成版);陈奇猷先生的《吕氏春秋新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研究著作可参考林剑鸣《吕不韦传》(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洪家义《吕不韦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和刘元彦《〈吕氏春秋〉:兼容并蓄的杂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等。

二、《吕氏春秋》的主要思想内容

《吕氏春秋》的编著不是要创立一种独家理论体系,吕不韦“招致宾客游士,欲以并天下”(《史记·秦始皇本纪》),它最直接的目的是为现实政治服务,为即将统一中国的强秦提供一部系统的施政纲领和政治理论依据。

《汊书·艺文志》将之列人杂家类,其特点是“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可见杂家擅长“兼”“合”,也就是为了实现“王者之治”,不囿于一家一派,对各种思想学说进行融合、会通。《吕氏春秋·执一》说:“王者执一,而为万物正……天子必执一,所以抟之也。”而“执一”的目的在于“能齐万不同,愚智工拙,皆尽力竭能,如出乎一穴者”(《吕氏春秋·不二》)。反映在思想上,对当时的秦国来说就是以富国强兵、征服六国为目标,有选择地运用各个学派中适合自己需要的东西,使其各自发挥最大的效能。因此,“《吕氏春秋》出,则诸子之说兼有之……《艺文志》列之杂家,良有以也”[1]

吕不韦根据政治实践的需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编著《吕氏春秋》,他自己解释说:“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盖闻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天曰顺,顺维生;地曰固,固维宁;人曰信,信维听。三者咸当,无为而行。行也者,行其理也。行数,循其理,平其私。夫私视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心狂。”(《吕氏春秋·序意》)其会通百家之学的主导思想是“法天地”,就是统治者在处理自然与社会关系的问题时,只有遵循天地之理,天地人三者才能各当其位,即所谓“天道圜,地道方,圣王法之,所以立上下。”(《吕氏春秋·圜道》)百家学说都属于“私”的范围,需要根据天地之理对之进行融合、会通,取长补短,这样才能“平其私”,形成一个综合的思想系统,为君主统治服务,就像“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众白也。夫取于众,此三皇、五帝之所以大立功名也”(《吕氏春秋·用众》)。

在形式上,《吕氏春秋》“杂”而不乱,结构整齐。全书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三大部分。《十二纪》以一年四季十二个月划分,即:孟春纪、仲春纪、季春纪、孟夏纪、仲夏纪、季夏纪、孟秋纪、仲秋纪、季秋纪、孟冬纪、仲冬纪、季冬纪,每一纪下有5篇文章;《八览》即:有始览、孝行览、慎大览、先识览、审分览、审应览、离俗览、恃君览,每一览下有8篇文章(有始览缺篇);《六论》即:开春论、慎行论、贵直论、不苟论、似顺论、士容论,每一论下有6篇文章。加上《序意》1篇,对编著该书的宗旨进行概括,全书共有160篇。三大部分,与《序意》所说“上揆之天”“中审之人”“下验之地”相合,可见全书编纂经过精心设计。

从思想上看,在众多篇章中,《吕氏春秋》对先秦时期儒、道、墨、法、阴阳、名、农等各家学说主张进行消化吸收,写出了关于天文、地理、政治、经济、治国等方面的论说,许维遹先生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夫《吕览》之为书,网罗精博,体制谨严,析成败升降之数,备天地名物之文,总晚周诸子之精英,荟先秦百家之眇义。虽未必一字千金,要亦九流之喉襟,杂家之管链也”(《吕氏春秋集释自序》)。

《吕氏春秋》吸收儒家仁政爱民的主张,将其改造为施行德治赢取民心的学说。“夫以德得民心立大功名者,上世多有之矣。失民心而立功名者,未之曾有也。”(《吕氏春秋·顺民》)这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其倡导德治的一个重要依据。因此,只有以德治国才能长治久安。“为天下及国,莫如以德,莫如行义。以德以义,不赏而民劝,不罚而邪止,此神农、黄帝之政也。”(《吕氏春秋·上德》)《吕氏春秋》高扬德治的同时,又提倡举“义兵”“诛暴君而振苦民”的思想,主张通过“义战”建立君主国家,推行王道。这就与当时秦国所面临的现实情况紧密联系了起来。

《吕氏春秋》还吸收了儒家的许多重要观点,例如:“凡为治,必先定分,君臣父子夫妇,六者当位。”(《吕氏春秋·处方》)这是维护等级宗法的说辞。“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吕氏春秋·贵公》)这是推行王道,天下为公的观点。儒家尊师重教,强调学习的重要性,《吕氏春秋·劝学》《尊师》等篇赞同这种观点。儒家还主张通过制礼作乐,施行教化,《吕氏春秋》中《大乐》《侈乐》《适音》《古乐》《音律》《音初》《制乐》《明理》等篇专门讨论音乐,说明乐的由来和作用、如何用音乐进行教化等。

道家思想在《吕氏春秋》整部书中占有极大的比重。该书“法天地”的主导思想直接来自《老子》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论述。战国末期黄老道家学说的特点是:“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史记·太史公自序》)这与“杂家”《吕氏春秋》“兼”“合”的特点相通。该书中《不二》《执一》强调“执一”(即执道)、“齐万”,就是主张会通各种学说以为王者所用。

当然,道家思想最大的作用是为全书提供深刻的哲学理论依据。“道”高深玄远,无形无名,被看作天地万物的根本:“一也齐至贵,莫知其原,莫知其端,莫知其始,莫知其终,而万物以为宗。”(《吕氏春秋·圜道》)“道也者,至精也,不可为形,不可为名,强为之谓之太一。”由此推天道以明人事,“故一也者制令,两也者从听。先圣择两法一,是以知万物之情。”(《吕氏春秋·大乐》)这里所说“一”是道是君,“两”是万物是臣,臣下服从君主就像万物由道主宰一样。“道”是可以被认识的,人们应该根据“道”的自然本性来行动,这就是“贵因”,“三代所宝莫如因,因则无敌。”(《吕氏春秋·贵因》)“因”就是因时因势而行事,具体来说就是:“止者不行,行者不止,因形而任之,不制于物……若此则能顺其天,意气得游乎寂寞之宇矣,形性得安乎自然之所矣。”(《吕氏春秋·审分览》)这是吸收老子“道法自然”而发展出来的思想。

然而,《吕氏春秋》并没有照抄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而是又借鉴了法家的学说,接近于黄老之学。比如,它所论的“因”针对君主而言就是一种统治术。“因者,君术也;为者,臣道也。为则扰矣,因则静矣。……故曰君道无知无为,而贤于有知有为。”(《吕氏春秋·任数》)君道无为而臣道有为,这就要求君主不暴露自己的意图和欲望,把具体事务交给臣下处理,自己“因而不为,责而不诏,去想去意,静虚以待”(《吕氏春秋·知度》),既防止臣下讨好和钻空子,又暗中考察其办事能力,辨别忠奸,形成“大圣无事而千官尽能”(《吕氏春秋·君守》)的局面。

为了加强君主专制权力,使秦国富强,《吕氏春秋》采用了申不害一派法家的主张,这与当时的政治形势有关。吕不韦当上秦国丞相的庄襄王元年(前249),“东周君与诸侯谋秦,秦使相国吕不韦诛之,尽人其国”(《史记·秦本纪》),这就宣告了周天子的灭亡。《吕氏春秋·谨听》说:“主贤世治则贤者在上,主不肖世乱则贤者在下。今周室既灭,而天子已绝。乱莫大于无天子,无天子则强者胜弱,众者暴寡,以兵相残,不得休息,今之世当之矣。”秦国自孝公以来的历代君主,能随着时代发展而进行变法,就是“贤主”。吕不韦执政时,周天子已绝,代之而起的“贤主”“天子”是确有所指的,那就是秦王嬴政。

法家学说为君主集权提供了强大的力量支持,因而为历代秦王所尊奉。《吕氏春秋》吸取法家思想,但同时又用儒家的仁政学说对商鞅、韩非一派法家主张的“严罚厚赏”进行调和。认为“赏罚之柄,此上之所以使也。其所以加者义,则忠信亲爱之道彰……故善教者,不以赏罚而教成”(《吕氏春秋·义赏》),“凡用民,太上以义,其次以赏罚”(《吕氏春秋·用民》)。可见,《吕氏春秋》从满足统一的政治需要出发,对当时重要学派的思想都下过一番融合、会通的功夫。

《吕氏春秋》不仅吸收诸子学说为己所用,而且还提出了许多精辟见解。比如:针对教育问题,提出“凡学,非能益也,达天性也”(《吕氏春秋·尊师》);在看待生命时,提出“达乎生死之分”(《吕氏春秋·知分》);关于养生,则提出“全天”(《吕氏春秋·本生》)、“节性”(《吕氏春秋·重己》),这些都表现了道家的思想倾向,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此外,《吕氏春秋》还保存了墨家、阴阳五行家、名家、兵家、农家等学派的思想资料,虽然有的地方有所抵牾,但这是众人编书不可避免的。

《吕氏春秋》整部书的结构是以阴阳五行学说为骨架建立起来的,《十二纪》每纪第一篇都取自《礼记·月令》,将自然事物和人事活动按照五行法则、依照四时运行的次序进行分类说明。而且《八览》首览首篇为《有始览》,《六论》首论首篇为《开春论》。因此,有的学者认为编纂《吕氏春秋》的主导思想是阴阳五行学说。但无论说该书有儒家倾向,还是说以道家思想为主导,或者以阴阳五行家思想为主导,都不能掩盖其编纂时明显的政治意图以及编写过程中融合会通各个学派的特点。这表明,中国思想文化史发展到战国末期这个大动荡时期,不同学派之间互相吸收与互相融合的趋势逐渐明显,思想的综合与统一代替了百家争鸣、创立新学派的冲动。

三、《吕氏春秋》的历史地位

公元前239年(秦王嬴政八年),秦王嬴政将要亲政。吕不韦在秦国首都咸阳的市门上把《吕氏春秋》公之于众。“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史记·吕不韦列传》)吕不韦在此时将这部书公布出来,是想在秦王亲政之前,迫使其将自己的学说定于一尊,并成为这种学说的实践者。虽然秦王嬴政与吕不韦在统一天下这个大目标上不存在分歧,可是在统一之后采取何种策略和手段进行统治这一点上,两人观点却全然不同。

秦王倾向于以法家学说为主,兼采阴阳家等其他学说的治国策略,强调君主专制。他可能会同意《吕氏春秋》以阴阳五行学说为骨架组织全书内容的做法,但他绝不会同意《吕氏春秋》宣扬的德治和限制君权的主张。因此吕不韦想凭借《吕氏春秋》为即将到来的统一帝国奠定理论基础并以此训导秦王的初衷未能得到实现。吕不韦的政治命运也随着《吕氏春秋》的公布和秦王的亲政走向末路。秦王嬴政十年(前237)十月,吕不韦被免去相国之职,接着被逐出咸阳,迁到河南洛阳,十二年(前235),又被勒令迁居蜀地,吕不韦见前途无望,遂服毒自杀。

从历史特别是思想史的角度看,有学者评价秦始皇是“胜利的失败者”[2],他统一六国,成为千古一帝,并力图把天下传到“万世”,但秦朝只传到“二世”就灭亡,统一天下仅仅15年。反之,吕不韦是“失败的胜利者”,他虽然在与秦王的政治斗争中被迫自杀,但《吕氏春秋》的许多主张却在西汊初得以基本实现。《淮南子》《春秋繁露》《新语》《新书》等西汊初期的重要学术著作都受到《吕氏春秋》的影响。更加重要的是,《吕氏春秋》综合各家思想将之融为一体的精神,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中长期延续,在某种程度上造就了中国文化兼容并包的性格。《吕氏春秋》蕴含的会通精神,对中华传统文化独特性和开放性的形成有深远影响。

(夏绍熙)

【注释】

[1]汪中:《述学补遗·吕氏春秋序》,见陈奇猷:《吕氏春秋新校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871页。

[2]刘元彦:《〈吕氏春秋〉:兼容并蓄的杂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再版前言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