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健有为 厚德载物——《易传》
《易传》是最早对《易经》作的诠释性著作,借助《易传》《易经》才可读可解。通常,人们将《易经》和《易传》合称为《周易》。《周易》发展成为古代儒家经典之首,注解著作很多。古人认为《易传》由孔子所作,孔子是圣人,故他所作的《易传》也被称为《易大传》。但其中的思想内容明显与孔子不同,代表了儒家孔孟之道以外的现实主义思想传承发展系统,对后世影响深远。
一、《易传》概述
《易经》是古代的占笙之书,是对占卜结果所做的记录。本称《易》,《左传》中始称《周易》,战国末期始称《易经》。关于《易经》的作者和年代,有很多说法。相传,远古时代的伏羲氏在观察和把握自然世界的过程中创作了八卦,后来周文王继而创作了卦辞,周公旦创作了爻辞,或曰卦辞、爻辞都是周文王所作。《周礼·春官·太卜》又载:早在夏、商时期,八卦的理论已有运用,夏代叫《连山》,商代叫《归藏》。不过,对这些说法,学术界已有质疑。一般认为,《易经》产生于殷末周初。
《易传》是解释和发挥《易经》的著作,包括《彖》上下、《象》上下、《系辞》上下、《文言》《序卦》《说卦》和《杂卦》等十篇。对经而言称为传,自汊代起又被称为“十翼”。后代解说和发挥《易经》的著作很多,都可以称为“易传”。为了与其他解说和发挥《易经》的著作相区别,“十翼”又称《易大传》。宋代以前,古人认为《易传》系孔子所作,从宋代的欧阳修到清代的崔述特别是近现代学人,对《易传》的作者和年代提出了质疑。目前多数人认为,《易传》是战国至秦汊之际的作品,各篇产生的时代也有先后,作者主要是儒家后学。
作为占卜结果记录的《易经》,是古人世界观的体现,他们希望以此探知天意,沟通天人。其中一些卦爻辞又包含着现实生活的经验总结。如“师出以律,否臧,凶”(《师卦》初六爻辞),“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泰卦》九三爻辞),都具有一定的客观内容和认识意义。此外,《易经》的卦爻辞借助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结构组成了一个独特系统,为后来的卜笙提供了参考和推论的依据。这些特点都是卜辞所不具备的,是《易经》能够发展出哲学思想的内在原因。
春秋时期,宗教观念严重动摇,人们对《易经》的看法也发生了变化。有人说:“卜以决疑,不疑何卜?”(《左传·桓公十一年》)有人说:“《易》不可以占险。”(《左传·昭公十二年》)还有人并不用《易经》占卦,而是把卦爻辞作为自己观点的证据加以引用。[1]如郑大夫游吉引用《复卦》上六爻辞“迷复,凶”作为“楚子将死”的证据(《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孔子说:“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又说:“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论语·子路》)为了论证持之以恒的意义,孔子引用了两个证据,前一个是“南人”的格言,后一个就是《恒卦》九三爻辞。如果说春秋时期,人们利用卦爻辞的个别条文表达出一些零散的哲学观点,那么到了战国时代,人们逐渐对《易经》做了较为全面的解释,最终创建了一个完整的哲学思想体系,形成了《易传》这部哲学著作。
《易传》以后,诸史著录的《易》注有好几百种,加上史志未著录的和近代著作,可达千种。《十三经注疏》中的《周易正义》,由曹魏王弼、东晋韩康伯作注,唐代孔颖达等正义。东汊郑玄《周易注》(辑本),唐代李鼎祚《周易集解》,宋代程颐《程氏易传》、朱熹《周易本义》,近代学人李镜池《周易探源》(中华书局2007年版)、高亨《周易大传今注》(齐鲁书社1979年版)、徐志锐《周易大传新注》(齐鲁书社1986年版),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等,都是较好的版本。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汊墓出土的帛书《周易》,与传世各家《易》本均有不同;上海博物馆收藏并公布的战国楚简《周易》(见《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简》(三))是现存最早的版本。
二、《易传》的主要思想内容
《易传》阐述了关于自然宇宙和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正如《系辞上》所说:“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从整体上看,《易传》应该是儒家学派的著作,但同时也吸收了先秦诸子特别是道家的思想元素。它将政治伦理教训视为核心内容,强调“辨上下,定民志”(《履卦·象传》),“非礼弗履”(《大壮卦·象传》),突出宗法制度及其相关伦理的重要。它还提倡“神道设教”的社会教化思想,主张“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观卦·彖传》),并发挥了明德慎罚的政治思想,“裒多寡益”(《谦卦·象传》),“赦过宥罪”(《解卦·象传》),“明慎用刑,而不留狱”(《旅卦·象传》),这些都彰显出鲜明的儒家特征。不过,先秦时期从宇宙论意义上对阴阳理论加以系统化的是老庄道家学派,《易传》关于阴阳的理论观点以及基于此对宇宙生成变化的诸多探索和论述,当与道家有关联。《易传》的思想总体上属于儒家学派,但它的出现实际上与先秦诸子发展的背景分不开,是先秦以来诸子理论思维发展并积累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天人合一”是贯穿《易传》最为核心的理念。《易传》继承了《易经》从自然世界的探索中把握人类社会的基本思维。但《易经》思维没有上升到哲理的高度,《易传》吸收《易经》的原始思维并将其哲理化,形成了人道效法天道的天人哲学。天、地、人是《易传》所突出的最基本的三个概念,《易传》的哲学思想无不通过天、地、人所构成的命题表达出来。根据《易传》的解释,八卦的性质、六画卦的构成和六十四卦的排列结构都蕴含着天、地、人三者的关系。《系辞上》亦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它强调人的价值属性来自天地宇宙,凸显了天道、地道、人道的内在贯通。《文言》进而提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的“天人合一”的经典命题。
《易传》在解释《易经》时,继承和发展了占卦的象数学。“象”是指卦象和爻象。《易传》认为,每一卦和每一爻都象征着一类事物。乾象征天,坤象征地,坎象征水,离象征火,震象征雷,艮象征山,巽象征风,兑象征泽。但乾也象征圜、君、父、玉、金、寒、冰、大赤、马、木果等;坤也象征母、布、釜、吝啬、均、牛、大舆、文、众、柄、墨等;巽也象征少发、广颡、多白眼的人及经商得利等;坎也象征忧愁、心病、耳痛等。又如,《彖传》解释剥卦说:“剥,剥也,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认为剥卦的下五爻都是阴爻、上一爻是阳爻,象征阴性的东西在增长,阳性的东西在衰退,预示着“小人”即将得势。“数”是占卦中的一套数字关系,指阳数、阴数和大衍之数等。阳数也叫天数,即奇数中的一、三、五、七、九。阴数也叫地数,即偶数中的二、四、六、八、十。二者相加为五十(一说五十五),叫天地之数。天数具有阳刚的性质,地数具有阴柔的性质,因而八经卦中的卦数为奇数的乾、震、坎、艮为阳卦,卦数为偶数的坤、巽、离、兑为阴卦。另外,在笙法中还有一些被赋予特别意义的数。如占卦时使用的蓍草总数为五十(一说五十五),这叫大衍之数等。[2]《易传》认为,这些数均有其自身的神秘性,可以说明《易经》的成变化、行鬼神的功用,使人们对世界的认识蒙上了神秘面纱。
《易传》解释了天地宇宙的生成问题。《系辞上》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太极在笙法中指大衍之数,即五十五根蓍草的总体,象征着天地未分的混沌状态,也就是《吕氏春秋·大乐》中所说的“太一”和《礼记·礼运》中所说的“大一”。而所谓“易有太极”,似乎又表明“易”比“太极”更具有本原的意义。按照《易传》的解释,具有阳性的乾卦代表天或父,具有阴性的坤卦代表地或母。《咸卦·彖传》曰:“天地感,万物化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姤卦·彖传》)“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系辞下》)这些说法都把天或父与地或母的交感会合当作万物生成的根源。因而,《易传》实际上构建了一个由“易”到“太极”,再到阴、阳或天、地,最后到万物化生的宇宙生成模式。
天地万物的生化过程被《易传》赋予了一些基本原则。《系辞上》认为,天高地卑,确定了乾、坤的性质,也确定了人间的尊卑秩序。天动地静,确定了天的刚性和地的柔性。自然宇宙和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有对”的,如阳与阴、动与静、刚与柔、天与地、男与女等,认为阴阳交感则事物发展,否则事物停滞。值得注意的是,《易传》不仅把阴阳看作气,而且把阴阳看作事物的内在属性。它把万事万物分为两类,一类具有阳的性质,另一类具有阴的性质。用阳表示一切事物中刚健的属性,用阴表示一切事物中柔顺的属性,阴阳成为表示万事万物运动中对立因素的哲学范畴。阴阳交感引起运动变化也就是事物内部对立统一两方面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的结果。《系辞上》曰:“刚柔相摩,八卦相荡。”《系辞下》曰:“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易传》对宇宙万物的发展规律问题做了深刻论述,揭示出事物的运动变化来自事物本身内部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告诫人们不要在世界以外寻求万事万物发展的动力。
《易传》认为,事物发展的规律是向对立面转化。《易经》有很多相反的卦是排列在一起的,例如泰卦和否卦、剥卦和复卦、震卦和艮卦等。《序卦》对这种排序解释说:“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乾卦六爻的爻辞说明事物依次上升发展,但最上一爻九六爻辞为“亢龙有悔”。《文言》解释说:“‘亢龙有悔’,穷之灾也。”就是说,事物发展到极点“穷”就要向反面转化了。
《易传》指出,“一阴一阳之谓道”(《系辞上》),把阴阳范畴看成贯通天道、地道、人道的总规律。对于规律与现象的关系以及规律的作用,《易传》提出了深刻的见解。《系辞上》指出,天下事物极其复杂(天下之至赜)和变化多端(天下之至动),人们很难把握,但规律则是简单的,人们容易把握(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掌握了规律就可以“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这是从简单和复杂的角度讨论规律和现象的关系,指出了超越现象、掌握规律的意义。《易传》还从抽象与具体的角度讨论规律和现象的关系,看到规律是抽象的、无形的,现象是具体的、有形的。《系辞上》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为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道。”这个命题后来在中国思想文化发展史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易传》认为发展变化是一切事物的普遍规律。它说:“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丰卦·彖传》)这是从日月运动变化中引申出天地万物无不变化的看法,从而说明天地万物都要随时间而变化,人类社会以及“鬼神”也不能例外,世界上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易传》对事物发展变化的深人探讨,表现了丰富的朴素辩证思维。
《老子》也有丰富的朴素辩证思维,但《易传》的辩证思想与《老子》的又有不同。最突出的表现是《老子》强调柔弱,《易传》强调刚强。《乾卦·象传》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主张君子应当效法天的刚强健壮的精神而自强不息。《大有卦·彖传》说“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也是同样的思想。柔弱和刚强在事物发展中各有一定作用,片面强调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易传》高于《老子》之处在于,它在强调刚强的同时,没有完全否定柔弱的作用,它主张刚柔相应,保持中正之道,以防止刚强向反面转化,并将此运用于人类社会当中,认为君道、夫道、君子之道是刚强的方面,臣道、妻道、小人之道是柔弱的方面,刚要与柔相应,必要时可以居于柔之下,损刚益柔,以贵下贱,以取得柔的顺从和拥护。《易传》所认识到的刚与柔相反相成的辩证关系,表明它对《老子》思想有所扬弃。
《易传》不同于《老子》的另一个突出表现是,《老子》主静,《易传》主动。《易传》认为,乾卦象征的动不仅有“万物资始”的作用,动的结果还能达到“保合大和”“万国咸宁”(《乾卦·彖传》)的高度和谐状态,“能以美利利天下”(《乾文言》),获得极广泛的成果。《易传》还从重视运动发展出发,强调变革的思想,认为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应该顺从事物发展的趋势自觉进行变革。《系辞上》曰:“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化”是事物发展的趋势,“裁”是顺从事物发展趋势主动进行变革。《革卦·彖传》曰:“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把顺应天地的变革视为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经过变革事物才能向前发展,这是《易传》对辩证法思想的一个重大贡献。不过,《系辞下》所说的“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以及《复卦》卦辞所说的“反复其道,七日来复”,似乎倾向于把发展变化看成是往复循环的运动,这与《老子》是相通的。
三、《易传》的历史地位及影响
《易》自战国时期即被称为“经”。自汊代始,《易传》与《易经》合编为一体,被儒家尊为“六经”之首。《汊书·艺文志》认为,“六经”皆为专门之学,各有其具体用途,并随时代需要而“变改”,但“《易》为之原”,“与天地为终始”,是“六经”的理论依据,作用是无限的。
《易传》对中国思想文化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历代思想家大多是通过解《易》来阐发其思想观点、构建其思想体系的。汊代以后,对于《易传》的研究基本上可分为象数和义理两派。《四库全书总目·经部易类小序》概括说:“汊儒言象数,去古未远也。一变而为京、焦,人于禨祥;再变而为陈、邵,务穷造化,《易》遂不切于民用。王弼尽黜象数,说以老、庄;一变而胡瑗、程子,始阐明儒理;再变而李光、杨万里,又参证史事,《易》遂日启其论端。此两派六宗,已互相攻驳。”象数派虽受到义理派的批评,但象数派对中国思想文化的发展也确有不可否认的贡献。如汊代象数派的“卦气说”,对元气自然观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易纬·乾凿度》所提出的太易、太初、太始、太素等宇宙生化因素,对中国宇宙生成论思想的发展也产生了重要作用。宋代陈抟所传《太极图》,为周敦颐和邵雍所改造、发挥,在理学的产生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义理派则纯粹从哲学意义上研究《易传》,通过解《易》或以解《易》为基础构建出别具特色的思想体系。曹魏王弼通过注《周易》与《老子》《庄子》,创立了玄学思想体系。理学的重要奠基者张载以解《易》为基础创立了气本论思想体系,为理学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的代表作就是以解《易》为主的《正蒙》。理学的创立者与集大成者程朱的思想体系的构建同样也离不开《易》学的重要基础。明清之际的王夫之也有《张子正蒙注》《周易内传》《周易外传》等大量“易学”著作,继承和发展了张载的气本论思想。不仅古代思想家如此,即使是近代思想家中也有不少是通过解《易》创建出新的哲学体系的。康有为的进化论哲学,就是将《易传》的变易观与西方的进化论思想相结合的理论成果。新儒家熊十力的“新唯识学”也是在“融《易》以人佛”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
《易传》不仅对中国思想文化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在古代许多领域都有鲜明烙印。《四库全书总目·经部易类小序》中说:“《易》道广大,无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韵学、算术,以逮方外之炉火,皆可援《易》以为说,而好异者又援以人《易》,故《易》说愈繁。”总之,《易传》是中华文化延绵不绝、不断发展创造的重要源头之一。
(曹振明)
【注释】
[1]《左传》《国语》引用《易经》共22条,其中6条是直接引用卦爻辞作为论据。参见杨树达《周易古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高亨:《周易杂论·〈左传〉〈国语〉的〈周易〉说通解》,齐鲁书社,1962年;李镜池:《周易探源·左传中易笙之研究》,中华书局,2007年等。
[2]关于“数”的具体考察,请参阅高亨《周易古经今注·周易笙法新考》,中华书局,198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