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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概论:2010版
1.7.3.4 四、形象思维及其逻辑规律
四、形象思维及其逻辑规律

艺术创作的思维活动主要是研究形象思维及其特征、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关系、形象思维的逻辑等问题。

(一)形象思维的特征

形象思维是指在艺术创作中,艺术家运用在生活中积累起来的与主题相关的诸多表现加以升华,或分解与重组、想象与联接等,在头脑中构成完整的艺术意象,并将其物化为艺术形象所采用的一种意象系统化的思维形式。

形象思维具有以下五个主要特征:

1.形象性形象思维的过程始终不脱离活生生的生活表象材料,并且把思维的结果用艺术形象表现出来。在整个艺术思维过程中,都是以捕捉相关的社会生活的表象材料,并将其提炼、加工、虚构、创造成艺术意象作为贯穿始终的红线。如果把这根贯穿始终的红线列成一个公式,这便是:表象——想象——意象。即便在这根红线中也会不时地插入抽象思维(如遇上如何提炼主题、如何结构等思考),那也是为了使艺术意象如何想象得更加理想化而服务的。而不像抽象思维那样,虽然它也是要以客观事物的表象做材料,但它是要从同类事物的表象中抽取出共同的本质特征,从而形成抽象的概念,然后运用这些抽象的概念来进行判断和推理,旨在最终找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来。所以,形象性是形象思维的基本特征,也是其他特征的共同载体。它决定了艺术思维之所以与科学思维具有不同特点、不同性质和不同作用的基本原因所在。正如歌德所说:“作为一个诗人,努力去体现一些抽象的东西,这不是我的做法。我在内心接受印象,并且是那类感官的、活生生的、媚人的、丰富多彩的印象,正如同我的活跃的想象力所提供给我的那样。我作为一个诗人,是把这些景象和印象艺术地加以琢磨与发挥,并且通过一种生动的再现,把它们展露出来,使别人倾听或阅读之后,能得到同样的印象。”[57]

抒情艺术虽然不像造型性和叙事性的艺术那样真切地描绘客观物象,但这类作品在构思过程中也是离不开生活表象材料的。音乐在艺术中是最不善于描绘具体图像的,然而贝多芬说:“当我作曲时,在我的思想中总有一幅画,并且按照这幅画去工作。”[58]

2.想象性想象性是形象思维的根本特征。艺术意象是通过艺术想象而形成的,没有艺术想象便没有形象思维活动,也便没有比较完善的艺术胎儿——艺术意象或艺术意象系列的产生。因此,想象在形象思维的整个过程中具有突出的意义。

想象不仅是形象思维的基本手段,而且是艺术虚构的重要基础。艺术作品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就因为它是艺术家在对生活体验的基础上,按照自己的审美理想,通过艺术概括、虚构而创造出来的。艺术创造是离不开虚构的,而虚构又是通过想象来完成的。因为想象“可以补充事实的链条中不足的和还没有发现的环节”[59],能够弥补实际生活经验和感受的不足。正如凡·高所说:“想象确实是我们必须发展的才能。只有它能够使我们得以创造一种升华了的自然……”[60]当然,想象和虚构均需以记忆为依托。艺术家尽管有千变万化的想象,但归结到一处,都是在激情的驱使下将生活感受中最深刻的记忆重新加以组合。因此,“一切可以想象的东西本质上都是记忆里的东西”[61]

艺术创作必须设身处地地体验表现的对象,走入角色的精神世界中去,必然要凭借想象来进行。正如高尔基所指出的:“科学工作者研究公羊时,用不着想象自己也是一头公羊。但是文学家则不然,他虽慷慨,却必须想象自己是个吝音鬼;他虽毫无私心,却必须觉得自己是个贪婪的守财奴;他虽意志薄弱,但却必须令人信服地描写出一个意志坚强的人。”[62]

3.情感性情感性之所以也成为形象思维的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在形象思维的每一个环节上都伴随着强烈的情感活动。对生活的体验越丰富越深刻,产生的艺术情感也就越真挚、越强烈。艺术家艺术创作的激情一旦被强烈的创作目的、创作对象等调动起来,情感就起着强大的推动作用,使艺术家兴奋而激烈地、如醉如狂地把艺术想象、艺术创作推向一个欲罢不能的高潮,直至创作完毕。德拉克洛瓦的《希阿岛的屠杀》、毕加索的《格尔尼卡》等大量名作,都是在激情的驱动下创作出来的。一次,贝多芬在走进一家饭馆吃饭时,只顾精心地构思自己的乐章,在感情的奔涌中竟忘了吃饭,却要算账、付钱。郭沫若说他写《地球啊,我的母亲》时激情澎湃,干脆将木屐脱了,赤着脚踱来踱去,后来干脆倒在地上,想真切地和“地球母亲”亲吻。而有些看起来没有任何具象的作品如我国唐代怀素的狂草、西方现代派康定斯基等的绘画的“抽象艺术”之所以是艺术,并不在于其“抽象”,而在于其情感性,在于它们内在的气势、力量与外在的节奏与韵律的美。

在形象思维的过程中,情感具有“移入”的作用。艺术家要把主观的情绪、情感和感受灌注、融汇在艺术意象或据此物化的艺术形象上,使之浸透在主观的情感色彩中,从而获得感人至深的审美效应。情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好恶,对诸多相关表象起着“筛选和提炼”的作用。也就是说,生活表象要通过感情的筛选才能进入到艺术的境界中来,不同的艺术家面对相同的生活表象,却可能产生种种不同的意境和格调。情感还可以在艺术构思中起到结构上的连贯和内在纽带的作用,它是伴随着主题贯穿始终的,如同音乐作品中的主弦律,使欣赏者随着由此物化的艺术形象一起欢笑,一同悲泣。

这是什么原因呢?它的生理机制又是什么呢?原来,在艺术体验、艺术构思和艺术表现中,在意识和习惯无意识(如心理定势中的习惯无意识等)对审美选择和审美想象的调动和作用下,大大激发了本能无意识的作用,也在大脑司情感的区域——下丘脑和边缘系统激起相应的不同强度的情感反应;与此同时,被调动起来的某些激素,如甲状腺素和肾上腺素,都能使人情绪高涨、亢奋,以致精力倍增。于是,在艺术构思和艺术表现中充满了欲罢不能的浓郁的如醉如痴的情感色彩和创作激情。由此也可以看出,情绪和情感是由对是非、利害、善恶、美丑等的评价和思想认识而派生出来的,它们总是和一定的认识与评价联系在一起的。

4.艺术个性艺术个性往往是指艺术家在艺术心理定势、艺术想象、艺术意象等内容中表现出来的独特的特点和特性,它是独特的艺术体验和独特的艺术技巧高度统一的结果。每个艺术家的个性心理都有其不同于其他艺术家的艺术心理特点。因为艺术创作中的形象思维是具有审美意义的创造性思维,它不仅通过艺术想象而构思出艺术意象,同时还要表现出思维主体的独特个性、独特发现和独特创造。只有这样,才能使艺术作品具有千差万别的多样性和不可重复的个别性,从而使艺术作品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同是表现宗教题材,拉斐尔的圣母像典雅、秀美,充分体现的是民间女性的形象,一反宗教意义上的神圣、呆滞;卢本斯的圣母像则华美、高贵,像人间的女皇一样;米开朗基罗的圣母是纯洁、崇高、美丽的化身,体现的是青春的永恒与形象的不朽性。艺术思维中的个性越鲜明突出,越显示出艺术心理的成熟和艺术家的成熟,因为富有创造个性的艺术品是独特艺术体验与完美艺术技巧的高度融合。

艺术家的艺术个性心理是在各自不同的生理素质条件下,在特定的社会生活环境中,在长时间的特定的努力学习和特定的艺术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是主客体多种特殊因素有机结合的结果和表现。

5.审美性审美性作为艺术的本质特征,必然渗透在艺术活动的方方面面,也必然会贯穿于形象思维活动的全过程中。同时,艺术作品本来就是供人审美和鉴赏的,这就决定了形象思维必须本着艺术美的原则和规律去构思艺术意象。也就是说,在形象思维诸特征中都贯穿了审美性的原则。离开了这个特征,就难以衡量其他诸特征是否表现得适度和恰到好处。相关论述在本书第一章第三节“艺术的审美本质”中已有详解,此不赘述。

形象思维及其每一个特征都得借助于各门类艺术所特有的艺术语言和材料来表现。音乐家要借助旋律和节奏,舞蹈家要借助形体动作等等,否则,就不能完成形象思维的全部过程。

对形象思维五大主要特征元素的分析是为了不停留在“一个混沌的”整体表象上,只有通过分析才能更具体地认识到形象思维这一有机整体乃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63],是多样的统一。所谓形象思维五大特征元素的有机统一,就是指每个元素都是互相依承、互为前提条件、互相渗透、相得益彰并且恰到好处地组构在一起的。

(二)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关系

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作为人类大脑的两种不同的思维功能,总是协同互补地活动着。在艺术创作过程中,形象思维是主要的基本的思维形式,但也离不开抽象思维所起的积极作用。二者相互补充、促进和转化。

抽象思维是运用抽象的概念进行判断、推理和论证,并最终揭示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一种概念系列化的思维形式。

关于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的关系,请详见本节“五、艺术思维中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相互转化的特殊规律”,此不赘述。

(三)形象思维的逻辑性[64]

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两种思维形式,有着各自不同的特征,它们既对立又统一,既分工又协作,共同担负着人类认识世界和表现世界的艰巨任务。

任何一种思维形式都有它自己的思维逻辑,即都得要运用它特定的思维形式和必须遵循的思维规律。不运用一定的思维形式,便无法进行思维;不遵循一定的思维规律,便会产生思维的混乱而不会为人们所理解。抽象思维中有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形象思维自然也应当有它自己的逻辑,即有它自己所运用的思维形式、思维结构和遵循的思维规律。

1.形象思维逻辑的思维形式

形象思维是运用基形意象、完形意象、群形意象和易形意象四种思维形式进行思维的。这四种思维形式是通过艺术想象将表象升华或将表象分解和重组等加工而形成的;正像抽象思维中的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运用概念及由概念组成的判断和推理等思维形式进行思维一样。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中的“概念”这一基础的思维形式,是通过抽象思维将同类事物诸表象中的共同的具有本质特性的东西抽取出来概括成概念的(排除了诸表象不同的具体特征)。下面分别探讨形象思维逻辑的四个思维形式。

(1)基形意象:任何一个具体事物的完整形态,都是由其各个部分的最小单位即最基础的局部形态组成的。这个最小单位的局部形态反映到人的头脑中来,由感觉到知觉再到表象。根据构思艺术意象的需要而对表象进行升华或对表象进行分解和重组等加工以后,在头脑中形成了一种更为鲜明、更富有个性特征的符合构思艺术意象所需要的最基础的局部意象叫基形意象。以人来说,一个完整的人的形态是由头部、颈、身子和四肢组成的;头部又由头发、前额、眉毛、眼睛、鼻子、面颊、嘴、耳朵、下巴等组成的。这些就是组成一个人的完整形态的最基础的局部的单位。这些最基础的局部的单位,反映到人们头脑中来,形成局部表象,经过想象的加工,便形成了构思艺术意象所需要的局部的鲜明的基形意象。让我们看看鲁迅在《祝福》中对祥林嫂的一段描写:“五年前的花白头发即今已经全白,全不像四十上下的人;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尽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她一手提着竹篮,内中是一个破碗、空的;一手拄着一支比她更长的竹竿,下端开了裂:她分明已纯乎是一个乞丐了。”鲁迅看到的祥林嫂这一总的形态,是由六个最小的局部的具体形态组成的:①五年前花白即今已经全白的头发;②瘦削不堪、黄中带黑,消尽了先前悲哀的像木刻似的神色;③只有间或一轮的眼珠像还是个活物;④一手提着竹篮;⑤篮内有一个空破碗;⑥一手拄着一支下端开了裂的比她更长的竹竿。这六个局部的具体形态,每一个都通过感觉、知觉和表象深深地印在作者的脑海中,进而加工成了比较鲜明的基形意象。这些基形意象,组成祥林嫂像乞丐一样的艺术意象。

由此可见,基形意象既是客观具体事物的最基础的局部形态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又是形象思维逻辑的最基础的思维形式(或称最小的思维单位)。就像抽象思维逻辑中的概念是它的最基础最小的思维形式一样重要,它具有普遍性意义,因为它是由表象开始进入艺术意象的标志,是组成完形意象的最小单位。离开了它,就不能正确地反映和表现具体事物的局部形态特征,并进而反映具体事物的整体形态。一句话,离开了它就不能进行形象思维。

(2)完形意象:凡是由两个以上的基形意象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单一的完整的意象,叫完形意象。如构思一位慈祥的老妇人,一个正在凝思的老工程师,一株苍劲的古松,一束含苞欲放的红梅,等等。天地间万物万事,任何一个具有完整形态的具体事物都能在人的头脑中形成一个完形意象。一个完形意象究竟需要多少个基形意象才能组成呢?这要看构成这个单一的完形意象的各个具体组成部分的局部形态有多少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3)群形意象:在形象思维中,除了构思一个单一的完形意象以外,还常常会构思由两个以上的完形意象组合成一个比较复杂的多个意象画面,这就叫群形意象。既是群形意象,必然有个如何结构的问题,因为在同一个画面上所安排的两个以上的单一的完形意象,如果把它分开来是可以独立存在的,这个完形意象和那个完形意象并没有必然的有机联系;现在人们根据特定的目的和要求,把两个以上的各自独立存在的完形意象合理地安排和组合起来,使其成为有机的和谐的浑然一体的生动的群形画面,这种思维形式显然比前两种思维形式(基形意象和完形意象)更为复杂和富有变化,它需要经过比较复杂的想象和严密的安排与组合,特别是在文艺创作的形象思维中,这种组合要求更加严格,以体现一定的艺术主旨。

(4)易形意象:易形意象是指随着构思过程的发展,继前一个完形意象或群形意象之后,发展(变易)成另一个崭新的完形意象或群形意象。构想一个长篇或大型的艺术作品,需要随着情节发展变换多次意象;但究竟要变换多少次易形意象,是要根据作品的内容长短及其内在发展规律和艺术效果的需要来确定的,不可千篇一律。

上面所说的形象思维逻辑的四种思维形式,从其各自不同的作用和范围来看,基形意象和完形意象是在进行任何一种艺术形象思维过程中都必须用的。在构思内容比较复杂的,即由两个以上的完形意象组成一个静态意象画面时,除了需要运用前两种思维形式以外,还需增加第三种群形意象思维形式。在构思一个有发展过程的完整艺术意象,或是构思一个有故事情节的文艺作品时,除了运用基形意象、完形意象和群形意象等思维形式以外,还必须运用易形意象思维形式,没有这种易形意象思维形式,就不能完成故事情节发展和演变的过程。

从四种思维形式的关系(结构)可以看出形象思维逻辑的特点,就在于自如地运用四个思维形式及其布局时,要做到使其成为天衣无缝,浑然一体的生动的整体艺术意象画面。这与形式逻辑的论点、论据和论证的并列结构是不同的,与辩证逻辑的各个概念和范畴的隶属关系,即范畴之体系的结构也很不一样。

形象思维这种逻辑结构是人们展开形象思维的纽带,它规定着形象思维的去向,联结着各个思维形式,体现着形象思维的逻辑性,同时也是解剖作者思路的门径。只有通过对文艺作品的逻辑结构的分析和把握之后,才能了解各个思维形式中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是否用得恰当、鲜明、生动,才能了解各个思维形式之间是否合乎艺术画面和谐的逻辑规律。因为只有把这些思维形式放在受主题制约的总体结构中才能得到说明。这也就是研究和把握形象思维逻辑结构的意义所在。

2.形象思维的逻辑规律

运用基形意象、完形意象、群形意象和易形意象四个思维形式进行形象思维,必须遵循和谐律、融合律和理想律三条基本规律。否则,其思维形式和结构便无所依据,形象思维便会陷入混乱境地。现分析如下。

(1)和谐律:和谐律是指所要构思的艺术意象画面各个部分之间必须要做到和谐统一,这是形象思维逻辑最基础的必须首先要遵守的一条思维规律。具体内容有:

①意象的整体画面要层次分明、有条不紊、布局合理、结构完整。②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任何客观具体事物都有其一定的内容和与之相适应的表现形式。构思一个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艺术作品,更要做到内容和形式的高度统一。③基形意象、完形意象、群形意象和易形意象之间的连接要高度和谐与协调统一。

四个思维形式的高度统一性,既包含了思维的各种表现形式之间的有机的统一性,也包含了内容和内容之间的统一性,同时还包含了各个内容和各个形式之间的统一性。因此它要求在构思一个完整的意象画面时,做到各个方面的统一与和谐,力求形成一幅浑然一体的、真实的、完整而又和谐的意象画面。即使是西方现代派中有反传统的和谐说的艺术家,实际上他们创作的任何变形、荒诞的艺术作品也是在极不和谐中表现了某种相对和谐的艺术形象,否则也就谈不上是艺术作品了。

(2)融合律:融合律是指客观具体事物和主观思想感情的关系而说的。任何一种文艺创作中的形象思维都是将客观真实的生活表象和主观真挚的思想感情高度融合。这是形象思维逻辑的第二个基本规律。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艺术意象和中心思想的高度融合。文艺创作的中心思想是从客观社会生活中提炼出来的,而题材又是根据主题的需要来确定取舍的。主题要融化在题材中而不露,“巨大的思想深度,意识到的历史内容……与莎士比亚戏剧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的完美融合”[65]这才是最完美的。②形和神融为一体。构思任何一个文艺作品,都是“神与物游”、“浮想联翩”的,由此而创作出来的作品便是形神一体、栩栩如生的。这是作者必须矢志遵守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则,也是最容易表现出作者有没有艺术的素质和才华的重要条件与标志。③情和景水乳交融。所谓“触景生情、寓情于景”,是情景交融的最典型的说明。正如王夫之所言:“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景中生情,情中含景,故曰,景者情之景,情者景之情也。”[66]强烈的感情的冲动是形象思维、或者是艺术构思和艺术创作的直接动力,也是艺术作品生命的血液。没有激情的奔涌,形象思维是不真切、不生动的,也是创作不出好的文艺作品的。

(3)理想律:理想律是指在形象思维过程中,要按照作者的审美理想去进行思维活动,这是就艺术构思要达到什么样的理想境地和目标而说的。可以说,从艺术想象到深化主题和安排情节,从表现方法到艺术语言的运用,从总体构想到每个局部乃至每个细节的处理,一句话,即从全部的思想内容到艺术形式,都无一不是理想化了的。这也正是艺术美之所以高于生活美和感人至深的原因所在。

艺术意象理想化的一个重要的手法就是艺术意象的典型化,即创造既具有鲜明独特丰满的个性特征,又能体现出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的个性与共性相统一的艺术意象,否则是很难出色地完成艺术思维任务的。典型化问题已在艺术构思中详谈了,并可结合本节“艺术思维中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相互转化的特殊规律”来深入理解,此不赘述。

理想律是形象思维逻辑中最根本、最核心的规律,在一定意义上说,一切形象思维逻辑的形式和规律的运用,一切想象的手法和方法的调动,都是为了遵循这个最核心的理想律和保证完成真善美的典型意象的构想。如果说和谐律保证了意象画面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协调统一的和谐美,融合律保证了主观思想感情和客观具体事物之间高度融合的意境美,那么理想律就保证了整个意象画面从内容到形式、从个性到共性、从具体生活题材到理想的想象境地、从一切意象化的手法的运用到意象化的方法的选取等至广至深的完善美。

研究和掌握形象思维逻辑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在艺术思维和科学思维两种思维方式中,都存在着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两种相互为用的思维形式,而这两种思维形式均有其各自不同的思维逻辑。掌握了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便能使抽象思维提高到自觉地遵循和驾驭其思维规律的理论水平上;同样,掌握了形象思维的逻辑,也能将形象思维提高到自觉而又自如地驾驭其逻辑规律的理论水平高度,将艺术创作构思的水平和才能普遍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线上。

形象思维逻辑正像抽象思维逻辑一样,是有其相对独立存在的价值的。虽然在艺术思维中的形象思维需要抽象思维的配合(正像科学思维中的抽象思维需要形象思维的配合一样),但是在进行形象思维特别是在进行其中的艺术想象时,需要运用形象思维逻辑的思维形式并遵照它的思维规律,正像在进行抽象思维时必须要运用抽象思维的思维形式并遵照抽象思维的逻辑规律一样。而且因为在艺术思维中是以形象思维为总目标并占相对优势(这是为创作审美的艺术形象的任务所决定的),以至起着规定艺术思维之所以是艺术思维的特点的重要作用,正像科学思维中以抽象思维为总目标并占相对优势,以至起着规定科学思维之所以是科学思维的特点的重要作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