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艺术构思
艺术构思是艺术创作的中心环节。是艺术家在艺术体验的基础上,在特定创作动机的引导下,通过艺术思维,对生活素材进行概括、提炼、加工、虚构,在头脑中孕育成主客体融合的艺术胎儿——完整的艺术意象的过程。简言之,艺术构思就是艺术家将不系统的零散的生活素材,通过艺术思维构想成独特而又理想的艺术意象的活动,其实质,是艺术家对社会现实的一种审美认识活动。因此,它既体现出艺术创作主体必须具有的丰厚的艺术心理定势和创造性才华的作用,又体现出艺术家所赖以进行创造性构思的社会生活素材的重要作用。由此可以看出,艺术构思作为艺术创作的中心环节,它上承艺术地观察和体验生活,下接艺术表现。它是由生活表象到艺术意象第一个审美认识飞跃的结果,又是由艺术意象到艺术形象第二个审美认识飞跃的原因。通过艺术构思而产生的艺术意象便是生活表象和主体审美意识的统一,艺术构思也是将生活表象和艺术家的思想感情高度融合的典型化的过程。这一切都充分说明了艺术构思在艺术创作中的中心环节的重要地位。
在艺术构思中形成艺术意象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这个过程有长有短,究竟需要多长,这需视艺术心理定势和构思能力的强弱、艺术体裁的大小和艺术题材熟悉的程度而定。构思即兴诗、即兴画、即兴乐曲等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出色地完成;至于长篇巨制的构思,情况就复杂多了。但不管情况怎么复杂,一般来说,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大的阶段:一是艺术胚胎的萌发和孕育阶段;二是艺术胎儿即完整的艺术意象的成熟阶段。
第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在既定的艺术心理定势及其与社会生活媾结后而萌发出来的创作欲望和创作冲动的驱使下,在所掌握的创作素材的激发下,作者情不自禁地产生出要创作出一个以此素材为主要内容的艺术作品的初衷。这个初衷就是由主体的艺术心理定势、创作愿望和客观生活素材相互碰撞和媾结而成的艺术胚胎,这个胚胎自然包含着由生活暗示出来的初步主题意向和粗略的有待不断发育的艺术意象的极不完善的雏形或极不全面的框架,甚或是一个极不完备的构想,或是虽有某种不可忘怀的题材萦绕于怀却是尚未理顺思路的一些断想。这个艺术胚胎和初步的粗略的不全面的艺术意象框架,是任何一个艺术家的艺术构思都得首先经过的,只是萌发艺术胚胎的心态条件、胚胎形成及其时间的长短等具体情况各个不同罢了。这些不同程度的粗略的构想都有待于在第二阶段进一步具体化、完善化,使艺术胚胎逐渐孕育成熟起来。
第二阶段的主要特征是:艺术胚胎——艺术意象越来越发育成熟,即越来越具体清晰,最后作者仿佛“全马在胸”、“胸有成竹”了。当然,这种经过了进一步深思熟虑地构想出来的艺术意象,特别是长篇巨著的艺术意象,是不知经过了多少次“山穷水尽”的艰辛探索和艺术想象的,只有那“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作者,方能换得“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艺术意象的成熟。在这里需说明的是,这种越来越具体清晰地表现出“全马在胸”或是“成竹在胸”的艺术胚胎孕育成熟的过程,大约采取三种基本类型来表现:一是多数情况下预先通过细致而深入的艺术思维(特别是其中的艺术想象)逐步形成“全马在胸”;二是在有了一个大略的故事梗概以后,便直接地边创作边紧张地进行艺术思维的过程中,越来越清晰地“全马在胸”;三是在久思不得其解,忽然艺术灵感大爆发,顿然悟出过去尚未完全理清的艺术意象而神速地达到“全马在胸”的境地,霎时间一切未接通的信息表象都接通了起来,形成非常具体鲜明的完整的“全马”艺术意象。这是一种表现最佳的艺术构思的心态。因为这往往是作者所熟悉的生活题材早已萦绕于怀,拳拳于心,在创作激情的激发下,一旦触机顿悟,便像山洪爆发一样,滔滔乎不可止焉,既真切,又精到;既鲜明,又完善。但不管采用哪种类型的构思,在这个阶段都不可例外地一律表现出越来越清晰而又鲜明的“全马在胸”、“胸有成竹”的特点,原因是任何一个艺术构思的过程都是由浅入深,由粗略的轮廓(其中个别部分也可能是具体鲜明的,否则便引不起创作的愿望)到具体鲜明的艺术意象,由模糊笼统到具体精细,由反复推敲到忽然“柳暗花明”地顺利形成完整的艺术意象的。也就是说,这是符合由艺术胚胎到艺术意象逐步孕育成熟的必然规律的。而且特别要强调提出的是:在运用艺术语言和表现方法与手段将艺术意象(不管是大体的艺术意象轮廓,还是具体鲜明的成熟“全马”)物化为艺术作品的具体创作实践之际,更加迫使和激发作者聚精会神、全神贯注地进行更精细更具体的艺术构思。因此,已经构思好的艺术意象或艺术意象的大体设想,在这个物化的实践面前会受到严格的鉴定和检验,符合目的的,立即付诸物化;不符合要求的,便被新的精细而又具体的艺术构想所代替。所以说,物化过程中的艺术构思是最具体、最精细、最优化因而也是最有效的构思,特别是在艺术修改的过程中更加显出这种特色,而且往往因此几易其稿也是常有的事。不管易稿多少次,还是即兴之作;也不论是边创作边构思,还是边修改边思考,“意”总是在“笔先”的,只是最后定稿的“意”显得更令人满意,更优化,因而也是最精致、最完善、最理想的“全马”就是了。也就是说,一件艺术作品在其最后定稿之前,既是审美表现的过程,同时又是审美认识的过程,是艺术家再思考、再体验、再认识、再构思的过程。这种越来越鲜明具体的“全马在胸”的构思阶段,恐怕也是任何一个艺术家的任何一个艺术构思必然要经历的。
艺术构思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只是一个大体的划分,不是绝对的。在艺术构思过程中,有的明显地呈现出体验生活时的创作意愿,题材和主题的初步确定,艺术意象的推敲和孕育,艺术意象的成熟等阶段;有的则是由于对生活特别熟悉,因而很快就将构思成熟的艺术意象一气呵成;还有的将各个阶段的任务错综交替、互相渗透地进行,甚至它们与艺术传达阶段的艺术意象物化也是没有绝对界限的。但是为了方便和容易说明问题起见,我们则把它分为胚胎孕育和意象成熟两个阶段,以突出构思阶段的重点和特点。
艺术构思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艺术意象的典型化。什么典型化?化者,改造、变化也。典型化是构思典型或具有典型性的艺术意象的过程和方法。它是艺术家把不够典型的生活材料,按照文艺以个别表现一般的规律,经过艺术的创造,构思出具有典型性的艺术意象的过程。只有在此前提下,才能将典型的艺术意象物化为典型的艺术形象。
典型,或称典型形象,是指塑造得非常成功的艺术形象。它既具有鲜明、独特、丰满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普遍的代表性和概括性,即个性鲜明独特又具有高度概括性的艺术形象。它集中体现了艺术家对生活的审美发现和审美理想。在艺术构思中,艺术家通过不断地对生活中的个别进行选择、提炼、集中、虚构的典型化,最后创造出一个充分体现着一般的个别。这个再创造的个别,已经不是原来生活中的那个个别现象的再现,而是一个典型化了的个别。因此,典型化作为创造典型的过程和方法,就必然包括个性化和概括化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
歌德认为,“艺术的真正生命在于对个别特殊事物的掌握和描述”[33]。因此,在典型化的过程中,只有通过个性化,才能使艺术形象具有鲜明丰满的个性特征,才能是独特的“这一个”;概括化,是从对事物特征的把握而达到对事物普遍本质的认识,因此,也只有通过概括化,才能体现出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概括化和个性化是同步进行的、缺一不可的。
典型化的方法和途径多种多样,但通常有三类是主要的。第一类是选取生活中某一具有典型意义的人或事物作为骨干材料,从而在此基础上加以虚构、概括和理想化;第二类是撷取各种人于一身,或撷取各种事于一物。托尔斯泰认为,艺术创作“必须观察同样的许多人,才能塑造出一个特定的典型”[34]。这是在艺术构思中艺术家最常用的方法。第三类是在构思中运用幻想、虚构、夸张的方法创造生活中没有的幻想、虚构的艺术意象,如构思《西游记》、《阿凡达》等魔幻型文艺作品时,就需要用这种典型化的方法。此外,将这三类典型化方法程度不等地交错地结合起来运用的情形也是常有的。
艺术构思过程的实质是一个典型化的过程,目的在于创造高度理想化的艺术形象。如果不致力于艺术形象的典型化,创作意图就不能很好地实现。艺术形象典型化的程度越高,就越完美,越有普遍意义。因此,典型化是艺术创作的基本规律。